唐丰鹤
- 作品数:29 被引量:104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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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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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现实主义的司法裁判观
- 2015年
-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许多思想归根到底植根于现实主义者们对司法过程的看法。本文从三个角度探讨了美国现实主义的司法观。首先,对于司法过程的性质而言,究竟是创造性的还是宣告性的,现实主义与形式主义针锋相对,形式主义认为司法过程就是逻辑演绎的过程,是宣告法律适用的过程,而现实主义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是创造性的过程。其次,对于司法裁判的主导因素而言,形式主义强调了法律的单方面决定作用,而现实主义认为司法裁判是由事实主导的,裁判结果只是对事实刺激的一种反应。再次,对于司法判决的可预测性而言,本文着重探讨了现实主义阵营内部的分歧:现实主义的社会科学之翼认为司法裁判虽然不确定,但还是可以预测的,而现实主义的个人习性之翼认为司法判决取决于个人习性,因而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现实主义的司法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恢复了事实在裁判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 唐丰鹤
- 关键词: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司法
- 司法的合法性危机及其克服——基于哈贝马斯的研究被引量:5
- 2012年
- 司法的合法性问题在于:一种法律的适用,如何既具有内部自洽性又具有合理的外在论证,从而同时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正确性。当代西方的典型理论包括法律诠释学、法律现实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都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相对而言,德沃金的整体性司法提出了更为有效的方法,但由于其缺乏对话层面的考虑,而不可避免地陷入独白化的困境。为此,哈贝马斯将商谈理论引入司法以解决司法判决的合法性问题,从而提出了商谈式司法的理念。就我国而言,与能动司法相比,商谈式司法具有更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 唐丰鹤
- 关键词:司法合法性整体性商谈理论
- 司法判决的证立——兼论指导性案例裁判结果的证立被引量:2
- 2016年
- 对司法判决进行有效地证立是司法过程的一项中心任务,文章从三个角度对司法判决的证立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首先,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三段论和图尔敏模型,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模型是包含内部证立和外部证立的双层结构模型;其次,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法律规则,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理由是裁判规则;第三,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简单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法性,疑难案件中司法判决的证立标准是合理性,并且以指导性案例为例对上述司法判决证立过程进行了检验和论证。
- 唐丰鹤
- 关键词:司法判决
- 史诗时代的正当性——基于神话的研究
- 2012年
- 神话作为一种政治叙事,具有赋予正当性的功能。神话的正当性功能是藉由一种"二元秩序观"来实现的:世俗秩序的正当性来源于神圣秩序,并且在其运行过程中要符合神圣秩序。然而,神圣秩序本身的正当性来自于何处呢?诉诸神话文本,不难发现神圣秩序的正当性根源存在于基于血缘关系的家长制伦理当中。
- 唐丰鹤
- 关键词:神话家长制
- 疑难案件及其法律方法
- 2014年
- 一、疑难案件的种类1根据沈宗灵先生的看法,疑难案件可以分为法律规则上的疑难案件与案件事实上的疑难案件,前者是指法律规则存在缺陷导致案件难以裁判的疑难案件,后者是指案件事实难以查证、难以认定导致案件难以裁判的疑难案件,当然也还有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在一起的疑难案件[1],不过这种疑难案件还是可以分解为法律规则上的疑难案件与案件事实上的疑难案件两个种类。
- 唐丰鹤
- 关键词:疑难案件法律方法法律漏洞形式正义法律思维社会学解释
- 契约方法论的效用与局限被引量:9
- 2003年
- 本文立足于方法论的基本立场 ,将契约视为是政治哲学史中有关国家形成原理等根本政治学说的一种重要的解释方法 ,探究它作为一种政治解释方法的强大解释力的根源和它在解释过程中可能具有的局限性。本文首先从宏观的角度追问 ,契约方法论为什么能够成为政治哲学史中有关国家形成原理等根本政治学说的一种重要解释方法 ,并试图以经济契约的方法论意义和社会契约的方法论意义加以解答。其次 ,本文通过对契约方法在古典社会契约论和罗尔斯的道德契约论中的具体应用的微观分析 ,来阐明契约方法作为一种政治解释方法的效用和局限。
- 唐丰鹤
- 关键词:经济契约社会契约罗尔斯
- 政治性的司法?——批判法学司法思想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批判法学的不同代表人物大多主张司法的政治性命题,即司法判决本质上不是基于法律因素而作出的,而是基于政治意识形态因素而作出的。在批判法学看来,司法的政治性是自由主义社会价值多元化必然的结果,其间的逻辑关系在于:自由主义的价值多元化必然导致立法反映不同的价值,这就造成法律体系的内在不一致,自由主义的法律体系就像一个七拼八凑的大杂烩;而内在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立法使得司法过程中法官可以并且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识形态来选择适用法律,这就又导致了政治性的司法。所以,割据的立法、政治性的司法,都是自由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物。
- 唐丰鹤
- 关键词:批判法学自由主义政治性司法
- 司法裁决的后果衡量被引量:9
- 2015年
- 不论是从经验层面来看,还是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过程中的后果衡量都是存在的。后果衡量的后果是一种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道德、正义、先例等一系列后果的综合性后果,但是由于理性的有限,司法过程中的后果衡量往往只选择一种具有凸显性的单一性后果来进行权衡。使得某种单一性后果凸显出来的,不外乎外部环境因素和主体偏好因素。然而,这种建立在外部环境和主体偏好基础上的后果衡量虽然可能是对司法过程的真实解读,但是却不具有正当性。作为一种替代方案,麦考密克版本的后果衡量提出了可普遍化的理想,有望克服环境和偏好的随意性。
- 唐丰鹤
- 关键词:司法裁决普遍化
- 哈贝马斯的正当性理论探析被引量:5
- 2012年
- 哈贝马斯重建性的正当性理论融规范性与经验性为一炉。由于继承了韦伯所开创的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的思想,哈贝马斯的正当性建构始终是以法律为中心,因此,正当性的经验之维和规范之维就转化为法律的事实性有效性之维与规范有效性之维。通过交往理性下的商谈理论,哈贝马斯最终成功地重建了法律的经验和规范之维。
- 唐丰鹤
- 关键词:规范性商谈
- 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实证主义法学的正当性思想研究被引量:1
- 2013年
- 现代性下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法律实证主义割裂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古代的正当性被转化为合法性:一个行动或公权力,只要是符合实在法的,即可称为正当。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要想成立,还必须解决法律自身的有效性问题,这样才能彻底摆脱道德的证成。以纯粹法学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通过法律体系内的效力授权链回答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的整个拼图。但是,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通过合法性的正当性又面临着新的正当性危机。
- 唐丰鹤
- 关键词:合法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