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学军
- 作品数:38 被引量:376H指数:10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社会学更多>>
- 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思考被引量:1
- 2011年
- 目次一、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定义的厘定二、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存在的问题三、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建议一、对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定义的厘定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国内学术界对其存有不同的理解,比较典型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范健、王建文认为,公司司法解散是指当公司因股东矛盾陷入僵局,公司董事的行为危及公司存亡,或公司业务遇到显著困难,公司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之虞时,持有一定比例的出资额或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法院经审理,可以判决公司解散。刘俊海认为,
- 盛学军欧阳斌
- 关键词:司法解散制度公司解散舶来品出资额厘定
- 证券式众筹:监管趋势与法律进路被引量:10
- 2015年
- 证券式众筹虽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方式,但仍具有集资性和公众性的双重特点,这表明证券式众筹可能面临擅自发行和欺诈发行证券的风险,故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较之于传统公开发行,域外立法已创新证券式众筹监管理念,并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其监管重点已单纯从发行人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向兼顾投融资限额、投资权利维护转变以及强化中介机构在证券式众筹监管中的作用,此举或许可为我国证券式众筹合法化及其监管制度的确立提供有效借鉴。须创新证券式众筹的监管理念,并分别从发行人、中介机构资格与义务设定以及投资者权利的直接维护来确立证券式众筹监管的法律进路。
- 盛学军刘志伟
- 关键词:法律风险
-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语境下的法律制度重构被引量:10
- 2010年
- 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不仅具有世界各国合作金融异化的普遍特征,而且还拥有因为中国的合作金融政策因素导致的特殊异化表征。合作金融的异化导致了传统与真正意义上合作金融在中国的缺失,这与中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以及农村东、中、西三个地区相互间较大的发展差异的现实是不相符的。应当结合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背景,构建涵盖异化合作金融、传统合作金融和内生合作金融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体系。
- 盛学军于朝印
-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异化法律制度
- 中国信托立法缺陷及其对信托功能的消解
- 2004年
- 中国信托立法有关财产权转移及信托业管制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隐藏在这些缺陷背后的是我国传统民法观念与信托这一新兴财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固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与领域宽泛的信托业之间的冲突。不能积极协调甚或漠视此等制度冲突,不仅不利于法制的统一,同时亦难免消解信托制度自身的积极功能。
- 盛学军
- 关键词:信托信托法信托业
- 论市场规制权被引量:28
- 2007年
- 现行法对于政府治理经济的职权定位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权力框架中,或者以类似"宏观调控"的表述加以笼统概括而缺乏明晰的界定、类型化的区分与配套的制度约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经济职权应重构为宏观调控权、市场规制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其中,市场规制权以其内蕴的调整方法的直接性、调整内容的法定性和调整领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体。深入把握规制权的合法性问题并合理构建规制权的法律,不仅事关政府公共职能的适当发挥,同时更益于切实维护市场机制与私权。
- 盛学军陈开琦
- 关键词: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权宏观调控
- 经济法视域下: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均衡——以Uber等互联网打车平台为展开被引量:11
- 2016年
-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主要涉及政府干预和市场自由这对矛盾主体。政府的权力越大,干预市场的作用力越强,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的权利越没有保障;反之,过度自由竞争同样也无法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但是"权力与权利"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政府权力与早期市场主体已形成利益垄断结合体的情况下,市场的新参与者便可能受到来自政府干预和原市场竞争主体的共同打压。本文结合Uber等互联网打车平台对中国传统出租车市场带来的震荡,以权力—权利的互动博弈为研究路径,通过分析解构"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质""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特质"等方面的权力、权利及其互动态势,阐释和论证经济法视域下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均衡。
- 盛学军唐军
- 关键词: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博弈均衡
- 监管失灵与市场监管权的重构被引量:44
- 2006年
- 从中国市场监管权的制度设计看,明显存在定位模糊、设立缺乏合理考量、配置分散、监管者非专业性等缺陷,实质上是“政企不分”、行政主导的立法模式以及权力文化等体制痼疾在监管法制架构上的一种表象。因此,必须在推进市场化进程和政治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厘清政府经济职能、明晰政府经济职权的内涵和范围、重塑监管机构、设计适当的控制机制等路径,实现市场监管权的重构。
- 盛学军
- 关键词:监管权
- 啃下市场监管立法中的“硬骨头”
- 2016年
- 市场监管权责配置问题一直都是市场监管立法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不仅涉及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还涉及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权责界限划分,非常复杂。《条例》对市场监管权责的配置分为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
- 盛学军
- 关键词:骨头两个维度
- 论市场规制权
- <正>根据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经济职权应重构为宏观调控权、市场规制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其中, 市场规制权以其内蕴的调整方法的直接性、调整内容的法定性和调整领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体。规制权的合法
- 盛学军
- 文献传递
- 诉讼代表与纠纷调解: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能拓展与制度创新被引量:5
- 2010年
- 完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紧迫任务。基于投资者权益维护的内在要求以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设立目的及其运作实践,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能拓展与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相结合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政策方案。证券集团诉讼以动员个人的利益动机进而实现公益目的的机理需要进行重新审视,以此为演进逻辑,可以尝试拓展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诉讼代表职能。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纠纷调解制度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前期的探索,可以逐步构建证券投资保护基金公司履行纠纷调解职能的相关制度。为了配合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能拓展,应完善其组织架构及激励机制。
- 盛学军刘如翔
- 关键词:纠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