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云岭
- 作品数:52 被引量:223H指数:8
-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文地球更多>>
- 求证留置权的本质效力被引量:8
- 2011年
- 《担保法》、《物权法》下留置权的效力均具有双重性,但作为担保物权的留置权的本质效力在于其优先受偿性,即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物权法》对于留置权制度有新的补充与扩展,其中不乏亮点,但是自纵向与横向视角考察,以留置权的本质效力为基点,《物权法》对于留置权的制度设计不具有充足的法理学理由和经济、社会基础而应予检讨;债法的缺憾不能奢望通过《物权法》予以补缺,作为债权效力与物权性质的留置与留置权在法律属性、立法目的、牵连性的认定以及法律术语的使用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应当将其予以分别规定。
- 翟云岭吕海宁
- 关键词:留置留置权债权物权
- 论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兼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具体适用被引量:2
- 2013年
- 出资人以非自有财产出资属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之行为。如何认定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纠正这种非正常的公司资本状态,直接关系到公司资本的维持和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同时又关系到第三人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认定了公司构成善意取得的以第三人财产出资行为以及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但是,仅凭上述两款规定无法展现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效力问题的全貌,因而有必要构建以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效力研究的完整体系,全面分析各种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法律效力。
- 翟云岭曲佳
- 关键词:股东出资善意取得
- 代物清偿理论剖析被引量:10
- 2012年
- 学术界以及实务界对代物清偿相关问题存在诸多争议。解决此争议的关键在于界定代物清偿的法律性质以及效力。显然,代物清偿的成立与结果应予区别:代物清偿可以由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后者存在一项单纯的代物清偿合意———代物清偿契约(协议)。该协议是区别于代物清偿结果的独立的债法上的合同类型,适用中国《合同法》有关"无名合同"的规定。代物清偿在体系上与一般的清偿保持一致,仅是对清偿客体的变态,属于清偿的态样之一,从而与原债的效力维持同一性。
- 翟云岭于靖文
- 关键词:清偿代物清偿
- 论继承权丧失制度--以我国《继承法》第7条的修改为中心被引量:9
- 2012年
- 继承权丧失制度是"任何人不得于其不法行为中获利原则"的体现,是对继承人不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民事制裁。既不能纵容继承人的不法或不道德行为,也不能对继承人过于严苛,同时应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建议增加"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的"作为相对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同时,若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由当然相对丧失继承权改为须经被继承人表示丧失继承权。
- 翟云岭刘耀东
- 论清偿抵充被引量:4
- 2014年
- 200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首次规定了清偿抵充制度。然而,基于司法救急的原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没有规定指定抵充。我国民法典应当按照《德国民法典》的债务人指定模式对指定抵充进行规定,同时,应当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法典关于清偿抵充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法定抵充制度。
- 曲佳翟云岭
- 比较法视野下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广告规定之质疑被引量:8
- 2011年
- 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 翟云岭刘耀东
- 关键词:悬赏广告契约说单独行为说
- 论国有股的委托代理关系被引量:2
- 2001年
- 文章通过对国有股委托代理关系与非国有股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比较 ,着重说明了国有股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 ,针对国有股委托代理关系的这些特性和其在公司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有意义的法律完善思路。
- 孙非亚翟云岭袁晓轩
- 关键词:国有股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成本激励约束机制
- 物联网发展与隐私权保护的协调共进被引量:5
- 2016年
-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第三次信息化浪潮,通过末端感应设备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传递至信息处理器并进行分析、运算、处理,得出相应判断结果后,反馈至用户或其他物体之上,在未来能够实现人类生产、生活智能化。而物联网技术研发、升级过程中,涉及广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可能对公民隐私权造成消极影响。作为隐私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应当分为绝对隐私信息和相对隐私信息。应当支持物联网企业依法获取公民相对隐私信息的权利,并保证获取信息之后避免因不当利用对公民造成消极影响,协调发展物联网技术与保护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关系。
- 高启耀翟云岭
- 关键词:物联网隐私权物联网产业链数据资源
- 网络平台用工关系中的合同性质认定研究被引量:11
- 2020年
- 关于网络平台用工的合同性质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法院的裁判结果不尽一致,网络平台与劳务提供者之间构成何种合同关系一直是争议的热点。面对共享经济和平台用工给现有法律体制带来的挑战,传统合同关系理论并未过时,仍可在一定程度上包容网络平台用工关系。对网络平台用工合同性质的认定,应当对不同类型平台的具体模式作类型化分析,综合个案事实加以讨论。采用“信息服务模式”和“平台自营模式”的网络平台在用工形式上更贴近常规用工模式,可以通过有名合同进行调整,分别属于居间合同、劳动合同;而采用“新型共享模式”的网络平台属共享经济背景下平台用工的创新部分,兼具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特点,属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应基于具体情境进行义务属性的区分以适用相应的合同规则。
- 应梵翟云岭
- 关键词:合同关系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 再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为《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辩护被引量:11
- 2015年
- 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有效,乃是基于物权法已有区分规则的支持,同时亦与不同于物权的债权基本属性有关。善意取得关乎物权,而与合同的效力无涉,不论是出卖人为恶意或者是买受人为恶意,均不得影响合同的效力;不存在出卖人不再需要担保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义务问题;不发生司法解释修改或废止法律的问题,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涉及的合同原本就不是学界所称的效力待定的合同。
- 翟云岭
- 关键词:合同效力无权处分善意取得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