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
- 作品数:34 被引量:221H指数:8
- 相关机构: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民法典》人格权侵害禁令溯源、性质及其制度构建被引量:8
- 2023年
- 为满足及时制止人格权侵权行为的规则供给需求,《民法典》第997条增设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但尚待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没有为之提供配套的程序,《民法典》也未进行相应的规定,有必要分析如何构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构建制度的前提是明晰其性质,而学界目前就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尚未形成共识,多数观点认为是临时禁令,少数观点认为是永久禁令。鉴于这一制度借鉴自国外制度,借鉴对象的性质及相应规则对于分析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及制度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本文从制度溯源开始,结合借鉴对象的性质、功能以及我国的本土语境,分析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性质,并提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的完善建议。我国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源自英美法上的禁令制度,而非直接来源于罗马法上的禁止令状或令状制度。英美法上的禁令制度既包括永久性救济,也包括临时性救济,还包括其他法官发出的命令;既有财产保全的内容,也有行为保全的内容,还有行为给付判决的内容。多数观点主张将人格权侵害禁令作为临时禁令的理由并不充分,且不独立于诉讼的禁令制度与我国既有制度相重复。较为妥当的方案是使人格权侵害禁令独立于诉讼,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度功能;基于效率与公正的平衡,使法院既可以迅速发出临时性的人格权侵害禁令,也可以及时发出永久性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并且在同一程序中,可以先发出临时性禁令要求当事人在程序结束前停止行为,在程序结束时以永久性禁令取代之。基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内部差异,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审查程序内部也应当具有相应区分。总体而言,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审查程序应当介于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间,情况紧急、作出临时禁令的应当接近非讼程序;其他情形则应当接近诉讼程序。法官审查
- 毋爱斌范响
- 关键词:民法典临时救济行为保全
- 论民事诉讼中的“合一确定”被引量:2
- 2021年
- 传统民事诉讼理论中"合一确定"的适用领域过于狭窄,仅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利用诉的构成等基本理论分析"合一确定"的对象可知,"合一确定"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合并审理方式,旨在统一司法、提升效率并防止矛盾裁判。"实体法上合一确定说"兼顾实体和程序两个维度,应作为适用"合一确定"的判断标准。在诉讼标的旧实体法说的理论前提下,以多数当事人或诉讼标的间是否具有实体牵连为准则,明确"合一确定"适用领域除必要共同诉讼外,还应涵括第三人参加诉讼、主观预备合并之诉等多数当事人诉讼形态,以及反诉、诉的选择合并、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等多数诉讼标的诉讼形态。
- 张宇
- “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的当下境遇与未来图景被引量:9
- 2020年
- 在民事执行司法实践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的"执行不能"案件,由于缺乏科学、彻底的退出机制,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大量积压,形成执行积案,进而成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所面临的"一大顽疾"之一。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创设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于法理基础薄弱和制度机能低下,注定只能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背景下的过渡举措,而无法适应民事执行退出机制的未来发展。从市场经济的风险理论及民事执行程序运行的一般规律审视,破产制度才是民事执行退出机制的应有之义。因此,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健全企业破产常态化机制,不仅是现阶段立法和司法实践所亟须,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法律支撑所在。
- 高星阁
- 关键词:个人破产破产法
- 论民事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规制——以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为视角被引量:3
- 2017年
- 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是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典型诉讼形态,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对恶意串通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等项制度,以防范及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种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诉讼形态层出不穷,除了恶意行为人追逐不当利益的主观驱使,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恶意行为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后果不清晰、落实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举措不完善。应当从完善事前程序保障、强化事后救济手段等方面,加强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
- 陈宏
- 关键词:诚信原则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司法规制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体系论——基于39起典型案件的实证研究被引量:3
- 2020年
- 本文通过梳理实践中39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反观制度供给,发现实践中存在预防性责任承担方式启动不及时,恢复性责任承担方式制度供给滞后于司法实践,且实践对现行法律规范中"恢复原状"的具体适用方式已作出灵活化处理,赔偿性责任执行方式不统一等问题。为此,宜在"防治结合、审执衔接"的视域下进行制度构建:探索适用"行为保全"以契合环境公益救济的时效性,吸纳"生态环境修复"一词以从概念和制度供给体系上完善修复性责任承担方式,建立环境公益信托机制以具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管理,引入声誉罚制度以充实人格性责任承担方式,从而形成预防性、修复性、赔偿性和人格性四类责任承担方式共同保障和救济环境公益的制度体系。
- 王麒睿毋爱斌
- 关键词:责任承担方式环境公益诉讼
- 我国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建构被引量:4
- 2020年
- 尽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是推进我国仲裁制度改革完善与仲裁事业发展的大事,也是我国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基础性工作。未来我国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应以保障当事人切身利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充分实现当事人权益救济、仲裁司法监督以及保障国家有效行使司法主权的功能。作为直观体现保障国家有效行使司法主权以及维护本国当事人利益的临时仲裁裁决撤销管辖权应以"仲裁地"为判断归属。对于临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核心——撤销事由的选择应基于利益平衡进行本土化合理选择,当事人举证与法院主动查明的协同作用模式更为符合我国国情以及仲裁国际化的客观需求。而已为中国法院撤销的临时仲裁裁决,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应再对此项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 苟应鹏
- 关键词:仲裁司法监督司法主权仲裁地
- 《知产证据规定》第6条解读——公文书证实质证明力限缩之新路径
- 2024年
- 在《知产证据规定》颁布之前,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依托公文书证的证明力推定规则,通过《民诉法解释》第114条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明产生影响。《知产证据规定》第6条明确了行政行为认定的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免证效力,该事实应当限缩解释为公文书载明的对可诉行政行为产生实质影响的事实理由,需要相对方承担本证的举证责任方可推翻。该条款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对公文书证实质证明力进行限缩,采取的路径是从公文书证的内容出发限缩其实质证明力。这一方案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与普遍适用的可能性,为公文书证实质证明力规则的完善提供了新路径。
- 毋爱斌范响
- 关键词:行政行为证明力
- 智能司法的辅助决策模型被引量:25
- 2021年
- 辅助裁判模型是智能司法基础理论的核心内容。智能司法辅助裁判模型的理论工具应实现由“法律逻辑+人工智能”向“法律逻辑+诉讼法哲学+人工智能”的转变,使智能司法辅助裁判可真正融入司法实践。司法人工智能遵循“法律本体库—要件解构与标注—自然语义识别与深度学习—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路径。智能司法辅助裁判模型是以要件事实论为指引建立待决案件信息与法律本体库的匹配关系,达致匹配度要求后输出裁判结果的过程。法律选择及解释模型、诉讼证明模型、证据能力评价模型与证据推理模型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需进行精细化构建,为法官裁判提供新的分析工具与辅助参考。
- 高翔
- 对公法人民事执行的规则建构被引量:2
- 2020年
- 公法人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正常行使的公益性决定了公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与一般私法上被执行人不同。为充分实现对公法人职能正常行使所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保护,通过对公法人民事执行通知制度的构建、对公法人责任财产执行顺序的明确、对公法人预算资金执行规则以及对公法人民事执行辅助措施等规则的构建,畅通对公法人民事执行的程序,实现对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和债权人私权实现之间的平衡。
- 高星阁
- 关键词:公法人民事执行预算资金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因果关系要件的证明被引量:7
- 2022年
- 从《民法典》等立法的相关规定看,我国并未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适用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进而引发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诸多争议。结合其制度定位和特殊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遵循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由原告对因果关系构成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就其因果关系的证明而言,原告可以借助事实推定降低证明难度;被告可以通过反证证明妨碍因果关系的推认。就其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而言,应确定多层级证明标准体系以及诉讼当事人双方不同的证明标准,并区分救济性与预防性两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标准。
- 毋爱斌
- 关键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事实推定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