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 作品数:49 被引量:335H指数:11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自然科学总论更多>>
- 试析“专利爆炸”产生的原因——基于对专利制度的考察被引量:4
- 2010年
- 通过对专利制度发展的考察,认为"专利爆炸"是现代专利制度不断强化专利保护的结果,同时专利制度自身的缺陷,专利审查过程中对效率的追求,也加剧了"专利爆炸"现象的发展。
- 李伟
- 关键词:专利权
- 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研究
- 2010年
- 在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的协议缔结和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越来越多地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甚至会影响到服务外包的整体运行。完善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是进行港口物流供应链软环境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有效保护该领域涉及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善物流服务外包各方主体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时也要从完善配套规范建设、政府强化政策治理、搭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系统的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董玉鹏李伟
- 关键词:港口物流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不安抗辩权、给付拒绝和预期违约关系的思考——以德国法为中心的考察被引量:18
- 2005年
- 李伟
- 关键词: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德国法民法
- 给付不当得利的几个基本问题被引量:10
- 2004年
- 不当得利是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不当得利的类型化问题是不当得利的基本问题 ,涉及到如何界定不当得利的地位。本文在探讨区分给付不当得利的重要性及其意义的基础上 ,提出我国立法和司法应采纳非统一说以构建不当得利请求权 。
- 李伟
- 关键词:债权类型化
- 《合同法》视野下消费者保护及其实现路径——从民法本位迁移到效力制度重构被引量:2
- 2010年
- 消费者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缺乏与经营者讨价还价的能力。近几年,侵害消费者的事件频频发生。对于消费者保护的问题,目前经济法的保护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还需要来自合同法的保护,这是现代民法对实质正义追求的必然结果。《合同法》对消费者的保护途径主要通过合同效力方面加以实现。通过对现物要约、远程销售合同的效力直接予以法律调整,将有利于消费者的保护。
- 谢雪凯李伟
- 关键词:合同法消费者保护实质正义
- 现物要约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被引量:1
- 2006年
- 现代民法要求对现物要约中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而对消费者的保护应通过对现物要约的效力和消费者对要约的实物应承担的义务等方面规定而加以体现。我国应在比较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确立对现物要约中消费者的保护。
- 李伟
- 关键词:消费者保护合同
- 专利促进政策对区域专利增长的影响分析——以宁波为例被引量:18
- 2011年
- 以宁波专利促进政策为研究对象,采用非参数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和G ranger因果检验等方法分别分析专利促进政策对专利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专利资助政策与科技资助政策对专利数量增长有显著影响,二者的有效协同将会促进专利申请数量的长期增长;在当前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保持较高增长率并不会降低专利质量。
- 李伟夏向阳
- 论长三角区域集群创新中科研成果转化的政府导向与协同效应被引量:1
- 2013年
- 该文讨论了长三角区域集群创新模式下,政府管理机构在研究机构及企业科研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参与程度以及对科研成果转化的作用,分析了政府促进创新主体间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扩散协同效应要素,进而提出了强化政府参与的相关对策建议。
- 李伟董玉鹏
- 关键词:集群创新
- 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动态关联机制分析被引量:19
- 2013年
- 运用动态经济学的分布滞后模型、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模型,对中国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具有三期的关联性,农业科技投入每增加1%,当年农业经济将增长0.1898%,第二年增长0.1423%,第三年增长0.0949%,第四年增长0.0474%,影响总计为0.4744。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但农业科技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还不够,二者之间没有形成一种协调互动的反馈机制。要保障中国农业的稳定发展,今后必须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 张红辉李伟
- 关键词: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经济增长PDL模型
- 德国法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8
- 2009年
- 瑕疵担保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关系是传统大陆法系一直所关心的问题。2002年德国债法改革以来,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区分已经没有意义,出卖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已经走向融合,同时,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关系也已经由彼此独立转变为一般和特殊。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与传统大陆法系不同,与德国新债法也有所区别。我国合同法瑕疵担保责任建立在合同法总论的违约责任基础之上,是一种特殊的违约责任,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救济方式和责任方式的不同。
- 李伟
- 关键词: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