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帅
- 作品数:4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事司法“以审判为中心”的困境解读被引量:1
- 2017年
- "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困难在于侦查权主导着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主要表现为卷宗本位的低成本且高效率、审前羁押足以反制定罪、利益刺激导致侦查机关的权力把守。同时,司法理念的落后在不同的法律职业中表现出群体性差异且日趋固化,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无法根除,控方的职业优越感往往使其无视司法裁判的终局性。现有的权力格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最大体制性障碍,如果不破除"侦捕控监"一体的权力格局,就无法实现控辩双方的力量均衡,庭审实质化也将举步维艰。此外,庭审之外的权力较量对能否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至关重要。
- 王桂萍刘帅
- 关键词:审判中心侦查权司法理念
- 渎职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概念之反思被引量:1
- 2018年
- 将渎职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1997年刑法全面修改时有意为之的立法革新举措,在良善的立法用意之外还有适应社会转型的重要考量。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概念本身无法与渎职罪所保护的法益以及现实国情相匹配,有权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现实需要的同时,也撕裂了概念本身内涵与外延的联系,而且也并没有使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得到解决。在渎职罪法网日趋细密的大背景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迟早要退出刑法的舞台,但是在法律修改之前,必须对其解释的扩大保持必要的克制,否则必将走向刑事法治的反面。
- 刘帅王桂萍
- 关键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主体
- 交通肇事罪审判实务研究
- 2017年
-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机动车已经成为公众出行的常规交通工具。然而,进入汽车时代以后,社会运行的成本和民众出行的风险都在相应的增加,涉及机动车的交通肇事行为正呈现出井喷之势,而刑法作为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依据理应对此作出回应。刑法理论界对交通肇事罪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但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主体范围、相关罪名界分以及附带民事赔偿等问题仍然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 刘帅贾鲁音
- 关键词:交通肇事机动车审判实务
- 论刑事“一对一”证据的证明方法
- 2018年
- 刑事"一对一"证据是从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证据现象。在解决"一对一"证据的问题上无论是印证模式、验证模式还是心证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来自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无法单独肩此重任。在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的彻底化解"一对一"证据难题,只能以推进繁简分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有限地落实言词证据原则,强调法律真实理念的存在价值,通过技术层面的规则指引,为"一对一"证据难题探索相对可行的解决办法。
- 刘帅贾鲁音
- 关键词: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