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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涛

作品数:9 被引量:26H指数:3
供职机构: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行政
  • 2篇调解
  • 2篇自由裁量
  • 2篇自由裁量权
  • 2篇和谐社会
  • 2篇比例原则
  • 2篇裁量
  • 2篇裁量权
  • 1篇行政处罚
  • 1篇行政复议
  • 1篇学生管理
  • 1篇养成
  • 1篇养成教育
  • 1篇在职
  • 1篇在职教育
  • 1篇职教
  • 1篇执法
  • 1篇执法工作
  • 1篇治安
  • 1篇治安调解

机构

  • 9篇河南公安高等...

作者

  • 9篇张小涛

传媒

  • 2篇教育与职业
  • 2篇河南公安高等...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河南财政税务...
  • 1篇许昌学院学报
  • 1篇西北民族大学...
  • 1篇河南司法警官...

年份

  • 3篇2008
  • 4篇2007
  • 2篇2006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排序方式:
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分析被引量:6
2008年
依法治校是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法”的问题。高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依据除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效力等级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大量的适用高校根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也正是这些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学生和学校间大量争议的出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对高校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过程中需贯彻的原则有清晰的认识,以制定出更符合法治要求的规章制度。
张小涛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中美警察职业教育制度比较研究被引量:3
2007年
警察权的不断扩大要求执法警察具有较高的素养才能完成法治社会赋予的职责。提高警察素养的根本途径在于教育,借鉴警务发达国家的警察职业教育制度是提高我国警察职业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文章就中美两国警察的养成教育、在职训练、升职教育、精神教育等做法进行了比较,并提出了建议,以改进我国警察教育训练制度。
张小涛
关键词:养成教育在职教育精神教育
治安调解与和谐社会构建被引量:6
2007年
治安调解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和现实的内在联系。治安调解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预防犯罪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我国治安管理的立法和执法实践为治安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了条件,但在治安调解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应以比例原则来控制警察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张小涛
关键词:治安调解和谐社会比例原则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比例原则的衡量作用被引量:4
2006年
如何有效地衡量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成效,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由于合理性原则自身在理论上的模糊性,其难以作为衡量的标准。德国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在控制警察的自由裁量权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可作为衡量标尺。
张小涛
关键词:比例原则自由裁量权
交通警察自由裁量权缺失的危害性分析被引量:2
2008年
无论是行政法理论还是行政执法的实践已经证明,自由裁量权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在这一大的前提下,限制甚至剥夺交通警察的自由裁量权将会带来诸如执法与理论的脱节、侵害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程序性权利、对警察素质提高带来消极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张小涛
关键词:交通警察自由裁量权
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行政刑罚辨析被引量:2
2007年
税务执法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查处税务违法行为,对违反税法的行为给予相对应的处罚主要包括两种方式,即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刑罚。适用正确处罚方式是税法中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要正确的适用这两种处罚,必须搞清楚两者的关系。
张小涛
关键词:税务行政处罚
受教育权的权利性质及其救济途径分析被引量:2
2006年
受教育权的内容应包括凡是和公民受教育相关的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带有国家义务的性质,是一项宪法权利;通过承认宪法在司法领域的直接效力,在诉讼中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
张小涛
关键词:受教育权权利性质救济途径
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制度性突破
2008年
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由否定到肯定的地位变化,在我国的行政复议立法中有清晰的发展脉络。而这种变化是与调解理论基础的发展变化密不可分的。行政复议调解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其广泛的实践意义和积极作用。
张小涛
关键词:调解行政复议和谐社会
试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被引量:1
2007年
我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学者和司法机关一般认为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典型代表。但如果从证据学的角度进行认真的分析,就会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并不具有完全的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需要提供巨额财产来源的线索或者一定证据即可,而不必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相反控方提供证据的责任却是绝对的、完全的。
张小涛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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