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玲
- 作品数:13 被引量:56H指数:5
- 供职机构: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构建警察作证制度面临的障碍被引量:2
- 2006年
- 尽管许多学者主张中国应当构建警察作证制度,司法实践中警察作证的案例也逐渐增多,但考虑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公检法关系,流于形式的刑事法庭审判,以及付之阙如的配套制度等因素,中国构建警察作证制度必将面临较大的障碍。
- 王德玲刘华瑜
- 关键词:警察作证司法实践
- 民事抗诉中的法理冲突与协调被引量:6
- 2012年
- 我国关于民事抗诉制度的争论与分歧由来已久,主要表现为取消论、限制论、强化论及"全方位监督说"四种观点。民事抗诉制度的价值在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了尊重与呵护审判独立、私权自治、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及诉讼效益等原则,民事抗诉制度必须保持适度的谦抑,必须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外力介入与内在架构、公权干预与私权自治、程序安定与实体公正的衡平,不断促进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 王德玲
- 关键词:民事抗诉法理冲突谦抑衡平
- 我国巡回审判的实践反思与制度构建被引量:6
- 2012年
- 巡回审判制度是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它所体现的"两便"和"三个面向"原则在化解基层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提高审判效率等方面具有显著意义,在普法宣传方面也彰显了独特的辐射效应。但巡回审判制度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运行尚显粗放,存在着规范缺失、效果不理想、缺乏长效实施的动力机制等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法治化的制度设计,也需要在人才管理、物质保障、部门联动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
- 王德玲
- 关键词:巡回审判司法为民
- 试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的完善——兼评《三大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被引量:13
- 2006年
- 2004年6月28日公布的《三大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及金融控股公司并对其监管作出初步安排的法律文件,《备忘录》的出台无疑是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营和加强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协调配合,从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举措。但是,不可否认,其制度设计与安排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完善。本文从《备忘录》中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构建的价值功效入手,在全面评析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暨《备忘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法作一初步探讨。
- 常健王德玲
-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
- 争议可仲裁性问题探究被引量:4
- 2006年
- 王德玲
- 关键词:可仲裁性争议事项法律意义交付
- 法律推理视角下的司法确定性寻求被引量:2
- 2010年
- 法律推理是司法裁判的正当性证明。法律推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问题是法学界长期争执不休的论题。确定性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否定法律推理的确定性,就是对法治的否定。但是法律推理又有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同案不同判"的大量存在,损害了法治统一,损伤了司法权威,降低了公众对司法裁判的信任。积极探究约束法律推理不确定性的有效机制,使法律推理向着确定性道路迈进,是法治社会必须思考的问题。
- 王德玲
- 关键词:法律推理司法
- 法治理念下“服从”与“创造”的司法定位——对法律解释方法论的反思与重构被引量:5
- 2008年
- 王德玲
- 关键词:法律解释司法过程法治理念方法论法律运用
- 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对策被引量:2
- 2006年
- TR IPS协议以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均规定了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并给以特殊法律保护。可以说对驰名商标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已是国际惯例。新修订的《商标法》以及2002年9月15日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对驰名商标保护作了规定。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采取了“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做法,从而使得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体系接近于完善。但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还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
- 王德玲
- 关键词:驰名商标法律保护TRIPS协议商标法
- 海运货物实际承运人制度探究被引量:7
- 2006年
- 1978年《汉堡规则》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确立了海运实际承运人制度。在借鉴该公约实际承运人制度的基础上,1992年中国《海商法》也确立了海上货物运输实际承运人制度。但由于当时的局限性,该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较为混乱的情况或者说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因而需要在立法上作进一步的修改以适应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发展的客观需求。
- 王德玲
- 关键词:实际承运人承运人
- 民事诉讼程序的能与不能──程序利益保护观念下的程序与实体关系思考被引量:5
- 2007年
- 在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实体法和程序法各有其地位和作用。虽然在理论上,程序工具主义的观念已得以扭转,但亦不能过分强调程序的地位和功能,而应当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来认真考量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当事人利益和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审视民事诉讼程序在正义实现中的能与不能,这既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自身的问题,也涉及到人们对正义的理解问题。
- 许尚豪王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