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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娟

作品数:5 被引量:22H指数:2
供职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经济管理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限售股
  • 2篇减持
  • 1篇域外
  • 1篇域外经验
  • 1篇约定
  • 1篇私募
  • 1篇套利
  • 1篇投资者
  • 1篇转让
  • 1篇准入
  • 1篇准入监管
  • 1篇资产
  • 1篇资产管理
  • 1篇限售股减持
  • 1篇流动性
  • 1篇监管套利
  • 1篇股份
  • 1篇法定

机构

  • 5篇深圳证券交易...
  • 1篇上海对外经贸...

作者

  • 5篇陈娟
  • 2篇陈彬
  • 1篇熊伟
  • 1篇张子炜

传媒

  • 2篇证券市场导报
  • 1篇金融法苑
  • 1篇金融监管研究
  • 1篇证券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5
  • 2篇2014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智能投顾的业务属性和准入监管研究被引量:12
2019年
本文结合国内外业务实践,探讨了我国智能投顾的业务属性和准入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智能投顾业务规模较小,智能化程度较低,业务模式中掺杂部分资讯、销售类服务。在影响国内智能投顾业务发展的因素中,不容忽视的是法律和监管对其业务属性和准入监管相对模糊的处理,这会对投资组合管理业务的开展和风险防范造成不利影响。本文认为,应当秉承从实践出发的思路,在明确业务属性的基础上实施准入监管。在业务属性方面,智能投顾业务具有综合性金融投资服务的特征,但只有核心业务包含证券投资咨询和/或资产管理的,才能称为智能投顾。在准入监管方面,建议区分长期措施和短期措施。从长期看,建议实施涵盖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的广义投资顾问监管体制;从短期看,需认清复杂业务属性并分别适用证券投资咨询或资产管理的准入监管。
陈娟熊伟
关键词:资产管理准入监管
海外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最新发展及借鉴
2015年
近年来,欧美出现了一批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平台,交易相对活跃。本文总结分析了未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平台产生的经济、法律和社会背景,并以该类市场的新代表——NASDAQ Private Market(NPM)为代表,讨论了平台的重点制度安排以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最后,本文总结了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的发展趋势,并对我国"四板市场"制度建设提出了几点借鉴。
陈娟
论资管产品穿透监管政策的适用被引量:2
2018年
穿透监管涉及穿透监管原则、穿透式信息披露、穿透计算监管指标等不同的细分概念。穿透监管致力于解决中国资管领域的一些重点问题,包括利用资管产品实施监管套利、放大杠杆、隐匿信息。其实施既有不可否认的正面效果,又有负面的问题,包括与私权利冲突,受制于守法执法主体的有限理性和实施成本高。《资管新规》下,穿透监管的监管重点即多层嵌套行为有望明显减少。在此背景下,建议保留穿透监管的原则和穿透计算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形,简化优化信息披露要求,并实施更加严厉的事后处罚。
陈娟
关键词:监管套利
美国限售股制度总结及对我国限售股制度改革的启示被引量:1
2014年
美国资本市场上的限售股制度基于法律强制与私人契约的存在,两者共同作用而产生限售股。一方面,在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况下,股份可转让性受限的私人契约仍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美国市场将限售股分为法定限售股(包括私募和公募)和约定限售股。美国市场限售股制度有若干特点应值得注意:1.依据注册制的要求,美国市场为限售股设计了注册后转让和非注册转让两条路径。通过私募证券转让遏制了公募市场减持的冲动。2.灵活多样的限售股减持方式,与我国相对单一的限售股转让制度相比更有优势。3.约定限售大量存在,除了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一定时间内不转让股份外,还包括公司与股东签订有序市场义务的方式,强调在限售股出售问题上双方的充分沟通与合理安排。4.对限售股的监管逐步导向重视限售股发行和转让活动中的经济效率。通过分析美国资本市场限售股制度可见,我国限售股制度的改革目标应是建立投资者保护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制衡机制,具体包括:1.设计私募证券限售股制度,分流公募市场限售股减持压力;2.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设计多元化的限售股减持制度;3.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增强减持行为的可预期性;4.引导和鼓励契约化、个性化的限售股安排。
陈彬陈娟
关键词:限售股减持
从域外经验看我国限售股制度的问题与改革被引量:7
2014年
从域外经验看,域外市场限售股制度的特点包括:(1)灵活多样的限售股减持方式;(2)大量的约定限售;(3)注意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作用;(4)限售股的监管导向逐步重视限售股发行和转让活动中的经济效率。我国市场的限售股制度采取了"混搭"各国(地区)制度的做法,大量吸收了境外市场相关规定。表面上看似面面俱到,实际上缺乏系统性,未能和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较好得结合,而且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发行人利益与投资者权益平衡的问题,从而在实践中显现出不少问题。一方面,在新股发行限售规定中存在着限售股比例过高、限售期过长等问题;另一方面,在限售股减持监管中,国有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进行限售股减持以及主要股东减持均存在一定问题。结合发行制度、退市制度的改革,我国限售股制度的改革目标应转向建立投资者保护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制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设计多元化的限售股减持制度;二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增强减持行为的可预期性;三是优化减持程序便利投资者与发行人;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如经济约束与法律监管机制,以充分发挥限售股制度的积极作用。
陈彬陈娟张子炜
关键词:限售股限售股减持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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