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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帅

作品数:2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调解
  • 1篇调解员
  • 1篇调解制度
  • 1篇职业化
  • 1篇人民调解
  • 1篇人民调解员
  • 1篇判决
  • 1篇公示催告
  • 1篇除权
  • 1篇除权判决
  • 1篇催告

机构

  • 2篇湘潭大学

作者

  • 2篇李喜莲
  • 2篇黄帅

传媒

  • 1篇怀化学院学报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化被引量:2
2013年
人民调解员职业化的基本内涵是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资质与技能,专门从事调解工作并从当地政府获得相应报酬。纠纷类型不断翻新、纠纷复杂化,对人民调解员职业化提出要求并提供了契机。人民调解员职业化是人民调解制度自身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在确保人民调解员人民性的前提下,有条件的法律院校培养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民调解员职称评审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政保障制度是人民调解员职业化的可行路径。
李喜莲黄帅
关键词:人民调解员职业化调解制度
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成因及对策被引量:1
2016年
司法实践中,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不断攀升,且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形态多样。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公示催告程序本身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尚不完善;二是我国欠缺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律制裁,恶意申请人违法成本低。有鉴于此,《民事诉讼法》除进一步完善公示催告程序,明确撤销除权判决之诉的性质外,还须建构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律责任制度。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防范恶意申请公示催告行为的蔓延,从根源上解决恶意申请公示催告问题,从而使公示催告程序的立法目的得以实现。
李喜莲黄帅
关键词: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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