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东芳
- 作品数:4 被引量:42H指数:2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三维度”论证被引量:2
- 2018年
- TRIPs协定开宗明义写道"知识产权即私权",该宗旨目前尚未真正得到法律学界的认可,仍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是一项公权力或公权与私权混合型权利。一项权利放置于公权领域或者私权领域,将带来不同的法律效果。知识产权从封建王权脱身而来,涉及言论自由、公共福祉等利益平衡,自身已然具有极强的公权外观,如果不从更为深刻的法律理论上确认其权利性质,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将有可能被扭曲,损害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阻碍科技进步。从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纵向""横向"和"深度"三个维度分析来看,知识产权的本质为民事私权。
- 牛东芳
- 关键词:知识产权社会系统论法哲学原理
-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策略被引量:24
- 2016年
- "一带一路"背景下,由于沿线国家市场广袤但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偏低,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时挑战与机遇并存,企业需要完备的知识产权战略机制应对法律风险。企业可实施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在市场国专利权扩张中选择"滴水模式";利用知识产权内部化策略规避专利知识外溢风险;构建中国企业的知名商标体系;建立"一带一路"域内国法律法规语料库;招募"一带一路"市场国华裔后代融入涉外知识产权律师的培养。
- 王莲峰牛东芳
- 关键词: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风险
- 论声音商标审查采用获得显著性标准的依据及其完善被引量:14
- 2017年
- 声音商标属于非传统可视性商标,无法贴附于商品或服务之上,未经使用难以发挥商标识别功能。即使声音商标中的声音要素存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独创性,也不可推定其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显著性,因此,对声音商标的注册进行审查时不能采用固有显著性标准,而应采用"获得显著性"的单一标准。此外,通用声音和功能性声音即使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也不得注册为商标,这是保障公共资源不受侵蚀的法理要求。我国2016年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新增条款,对声音商标的固有显著性作了特殊规定并确立了声音商标审查采用获得显著性标准,但对于该标准的法理基础、适用范围以及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应具备的条件尚需进一步解释和明确。
- 王莲峰牛东芳
- 关键词:声音商标功能性商标审查
- 中国企业参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被引量:2
- 2017年
-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偏低、主权信用评级不稳定,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高,知识产权战略环境不乐观,但同时,中国企业也面临着实施海外知识产权战略的历史机遇。借鉴美日跨国企业全球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我国企业可实施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在市场国专利权扩张中选择"滴水模式";利用知识产权内部化策略规避专利知识外溢风险;合理运用商标策略,构建中国企业的知名商标体系;组成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联盟等。
- 王莲峰牛东芳
- 关键词: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