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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达江

作品数:4 被引量:19H指数:2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合同
  • 1篇抵押
  • 1篇宅基
  • 1篇宅基地
  • 1篇质押
  • 1篇审思
  • 1篇使用权
  • 1篇使用权抵押
  • 1篇农村
  • 1篇农村宅基地
  • 1篇强制实际履行
  • 1篇违约
  • 1篇委托合同
  • 1篇教育
  • 1篇开放课程
  • 1篇课程
  • 1篇课程建设
  • 1篇课程设计
  • 1篇教学
  • 1篇教学技艺

机构

  • 4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4篇邓达江
  • 2篇孙鹏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山西农业大学...
  • 1篇怀化学院学报
  • 1篇四川文理学院...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8
  • 2篇2015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流转的制度审思被引量:1
2015年
近十年来,围绕法律是否应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学界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向本集体以外的社会成员流转。事实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流转,更多体现的是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而非单纯的法律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决定在某种程度上让"开禁"之争尘埃落定,"开禁"是必然趋势。但囿于配套的法律制度欠缺,各地试点调研工作尚待深入等诸多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流转的"暖春"似乎并未到来,"开禁"之路仍任重而道远。
邓达江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
动产动态质押的裁判分歧与应对路径被引量:15
2020年
动产动态质押克服了动产静态质押、动产浮动抵押和仓单质押的规则缺陷,融聚了三者的制度优势,兼顾了质物的流动性与质权的担保力。动态质押下,质物可补新、出旧、循环流动,数量、质量、规格等均处于动态变化中,仅需将被监管质物价值量保持在最低价值控制线之上。质权人以质押监管协议为媒介并借助监管人之监管行为实现对质物之占有与控制,且通过最低价值控制线确保质物价值特定化,满足并活化了动产质权之设立要件,符合担保物权之本质属性。质押监管协议本质上为委托合同,其核心为质权人委托监管人辅助其设定动态质权并维持质物价值稳定。质押监管协议与借款合同、质押合同虽有关联但分属不同法律关系,在裁判中不能当然并案审理。若质权人之债权因质物毁损灭失而不能实现,应依过错推定法则,由监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孙鹏邓达江
关键词:委托合同
法学开放课程建设的现状反思与路径创新被引量:2
2018年
我国开放课程建设虽在数量与规模上取得骄人成绩,但大部分在线开放课程质量却亟待提升.当前我国部分法学类开放课程建设存在"换汤不换药""循规蹈矩""秋扇见捐"、沦为"形象工程"等诸问题.未来在建设法学开放课程时应主要从创新课堂教学技艺、转变教师教学理念、完善开放课程评价机制、革新课堂教学方式等四个方面实现法学课程设计与教学技艺创新,以建设出内容先进、品质优越、制作精良的法学类开放课程,推行混合式教学模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和提高人民群众学法、遵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孙鹏邓达江
关键词:课程设计教学技艺
“合同履行费用过高”适用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合同法》第110条第2项中关于合同履行费用过高的规定存在先天性缺陷。在决定合同是否强制履行时,除了考虑合同的履行费用是否过高外,还应斟酌违约人是否存在故意、合同是否载有特殊目的等因素。实际上,当存在违约人故意、合同载有特殊目的和履行尚属可能等要件时,应考虑适用合同的强制履行。因而,以合同的履行费用过高为中心,以违约人故意、合同特殊目的为路径,结合学界理论与司法实践,对合同履行费用过高之规定进行理论审思与制度甄别,以期对理论和实践能有所助益。
邓达江
关键词:强制实际履行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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