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东
- 作品数:126 被引量:175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建筑科学医药卫生更多>>
- 南非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
- 2006年
- 由于各国民商事往来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何判断一项涉外婚姻的效力,是各国国际私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南非是外来移民较多的国家,南非法院、立法机构确立与制定了许多调整涉外结婚的判例法和成文法规定。在南非,一项涉外婚姻的效力,包括涉外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完全由婚姻举行地法支配。为避免因涉外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单纯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可能带来的不利之处,南非立法和判例法中也规定或确立了许多例外规则,包括领事婚姻例外、法律规避例外和公共政策例外等。
- 朱伟东
- 关键词:法律适用
- 尼日利亚的普通法仲裁浅谈被引量:1
- 2003年
- 尼日利亚的普通法仲裁源于英国的普通法,由于其存在的一些弊端,现已很少使用。此外,在实 践中,很难区分一个产生于口头仲裁协议的仲裁是习惯法仲裁还是普通法仲裁。
- 朱伟东
- 关键词:仲裁协议仲裁制度
- 一场延期的革命:南非宪法对合同法的影响
- 2019年
- 南非是一个具有混合法律制度的国家,其法律深受罗马-荷兰法和英国普通法的影响。在1994年以前,南非法院在处理涉及合同法的问题时,遵循严格的约定必须遵守原则,认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合法、自愿缔结的合同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法院应谨慎避免运用公平或善意原则来认定合同无效或不可执行。1994年南非制定了新的宪法,并随后在1996年通过现行宪法。新宪法中权利法案的条款为宪法规定平行适用于合同或间接平行适用于合同提供了可能。但1994年后南非合同法的发展并未出现太大变化,南非法院在处理合同法案件时仍固守传统的约定必须遵守这一原则,但同时也注意到了新宪法的一些规定,谨慎地将善意原则和公共政策考虑运用到了一些特殊的合同法案件中。
- 朱伟东徐乾(译)
- 关键词:合同法宪法善意原则
- 国际法与非洲国家国内法的关系被引量:5
- 2005年
-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对致力于宪政改革的非洲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国际法与国内法存在着分歧。在实践中,各国通常采用采纳或转化方式使国际法在国内法院中得以适用,并主要借鉴了英国和法国的做法。一些非洲国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而且规定国内法院在对宪法或其他法律进行解释时,要利用或考虑到国际法。也有许多非洲国家不愿将国际法直接纳入到它们的宪法中。不过,即使在宪法中没有规定国际法地位的非洲国家,它们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常会参照有关国际法的规定。
- 朱伟东
- 关键词:国际法国内法宪政改革宪法法院
- 苏丹《仲裁法》述评
- 2011年
- 苏丹在2005年制定了新的《仲裁法》。新《仲裁法》借鉴了本地区一些国家特别是埃及有关仲裁立法的经验,同时从一些国际仲裁立法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汲取灵感。如该法明确采纳了"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仲裁条款独立"原则,有利于仲裁庭更好地行使职权,确保当事人进行仲裁的愿望得以实现,但该法仍为法院对仲裁的干预提供了大量空间。特别是,该法对国外仲裁裁决的执行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这给外国仲裁裁决在苏丹境内的执行造成严重障碍。
- 朱伟东
- 关键词:《仲裁法》仲裁裁决
- 中国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困境和出路
- 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问题。它涉及两个方面,即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权及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所适用的法律。本文分析了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国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机构及所适用的冲突规范。...
- 朱伟东
- 关键词:涉外仲裁协议管辖权法律适用《仲裁法》
- 文献传递
- 美国仲裁协会《可选择性上诉仲裁程序规则》
- 2014年
- 为了实现仲裁的效率,各国仲裁法与一些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一般都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对于败诉当事人的救济方式一般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或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但各国仲裁法以及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条约如《纽约公约》等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极为有限。这就会造成在仲裁裁决在存在不公正情况时,败诉方当事人很难得到救济。为此,一些国家的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开始允许当事人可通过协议约定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美国仲裁协会《可选择上诉仲裁程序规则》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该规则尊重了仲裁程序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定上诉仲裁庭既可根据基础仲裁裁决中的实质性错误也可根据事实性错误撤销基础仲裁裁决,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 朱伟东
- 关键词:仲裁裁决法律错误
- 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被引量:14
- 2003年
- 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大趋势。非洲法律的多样性影响非洲各国之间、非洲国家与其他大陆国家之间贸易的发展 ,且阻碍非洲经济一体化目标的实现。非洲国家应毫不迟疑地排除不利于经济合作的法律方面的障碍 ,且应在经济合作的主要领域实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与协调。在现实中 ,非洲各国通常采用统一法和示范法进行国际商法的统一与协调。此外 ,还必须重视比较法的作用。相对而言 ,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应首先在区域内进行 ,有些事项可在区域内和全球范围内同时进行。截至目前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在非洲国际商法的区域性统一与协调方面成果最显著。可以认为 ,非洲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之路是漫长的 。
- 朱伟东
- 关键词:国际商法协调化统一法示范法比较法
- 韩、日《知识产权国际私法原则》述评——兼与《ALI原则》、《CLIP原则》比较被引量:7
- 2012年
- 韩国和日本国际私法学会的会员经过联合研究,在2010年10月14日公布了《知识产权国际私法原则》,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作了详细规定。本文论述了该原则的有关规定,并将其与《CLIP原则》和《ALI原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认为《知识产权国际私法原则》的起草应更多吸收其他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者和国际私法学者的参与,这样它才可能得到更多亚洲国家的认可和借鉴。
- 朱伟东
- 关键词:会员知识产权学者国际私法
- 中国与非洲民商事法律纠纷及其解决被引量:11
- 2012年
- 目前中国与非洲之间民商事法律纠纷主要有合同纠纷、信用证或保函纠纷、劳资纠纷、海事纠纷和侵权纠纷等类型。这些纠纷大都发生在非洲国家,且主要是在非洲国家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的。由于非洲国家在涉外民商事诉讼解决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中非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具有诸多好处。在现阶段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中国企业应该特别注意几个现实问题。中非双方政府和民间机构在今后应分阶段逐步构建并完善具有中非特色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 朱伟东
- 关键词:民商事纠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