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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献

作品数:13 被引量:20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犯罪
  • 3篇刑法
  • 2篇入罪
  • 2篇非法
  • 2篇财产
  • 1篇单位犯罪
  • 1篇党内
  • 1篇党内法规
  • 1篇盗窃
  • 1篇盗窃罪
  • 1篇对合犯
  • 1篇刑法价值
  • 1篇刑法结构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凶器
  • 1篇修正案
  • 1篇虚拟财产
  • 1篇虚拟货币
  • 1篇养成

机构

  • 8篇上海市第二中...
  • 4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上海立信会计...

作者

  • 12篇张一献
  • 1篇李姝
  • 1篇朱婷婷
  • 1篇翟浩

传媒

  • 2篇贵州警官职业...
  • 2篇铁道警察学院...
  • 1篇河南教育学院...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安徽警官职业...
  • 1篇时代法学
  • 1篇大庆师范学院...
  • 1篇贵州警察学院...

年份

  • 2篇2021
  • 1篇2020
  • 2篇2018
  • 1篇2016
  • 2篇2014
  • 3篇2013
  • 1篇2012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新型盗窃罪中的定量因素研究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三种盗窃行为纳入盗窃罪进行规制,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这三类盗窃罪又被称为新型盗窃罪。但是,刑修(八)对这三类盗窃罪的立法规定违背了“定性+定量”的传统立法模式...
张一献
关键词: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犯罪情节
文献传递
一人公司刑法人格之研讨
2014年
一人公司具备民法上的人格,但其是否具备刑法上的人格,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从单位犯罪理论而言,某一团体或组织是否具备刑法上的人格,取决于在刑法的视野下是否有必要突破个人责任的范围追究团体或组织的刑事责任。从刑法的视角看,一人公司不具备单位独立性的刑法人格特征;一人公司犯罪时,没有必要突破个人责任的限制追究一人公司的团体责任,仅需通过对自然人设置合理、科学的刑罚就可以实现刑罚的功能;将一人公司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不利于对其他人的法益进行保护,因而没有必要赋予一人公司刑法人格。
张一献关敬杨翟浩
关键词:一人公司单位犯罪
商业间谍行为之入罪刍议被引量:1
2012年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过于苛刻,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刺探涉及企业核心利益、国家经济安全的商业秘密的间谍行为应对不足,与国外知识产权刑事立法有着明显差距。将此类商业间谍行为定为商业间谍罪,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符合国际知识产权立法趋势。
张一献
关键词:商业间谍风险社会刑法结构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探析被引量:3
2013年
刑法将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定为非法拘禁罪,理论上称之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但刑法在此罪构成方面,对某些内容并未明确界定,导致在司法实践和理论中颇有争议。应着眼于索债性非法拘禁罪的主客观方面,重思本罪的立法价值和理念,探析其合理内涵。将本罪定为绑架罪并附以较轻的法定刑,在罪名上体现出法律对行为人行为更为强烈的否定性评价,在刑罚设置上又兼顾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素。
张一献
关键词:非法拘禁罪绑架罪
略论刑法中的“特定款物”——兼议贪污罪中若干“特定款物”的认定
2018年
刑法中的特定款物或为入罪要素,或为量刑要素,兼具形式上的特定性和实质上的保障性,其所发挥的保障性功能表现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或生命健康与安全。贪污罪对特定款物采用概括式的规定,其范围最为广泛。社保基金、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有特定性和社会保障性的特征,当属贪污罪中的特定物款;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具有形式上的特定性,但不具有保障性,不属于特定款物。
张一献
关键词:特定性保障性贪污罪
公正与功利:论片面对合犯中的揭发型立功
2018年
片面对合犯中非罪一方揭发对方犯罪的行为是否属于立功的争论,一方面源于立功制度的功利与公正的制约,另一方面源于片面对合犯行为结构的特殊性。此种对合行为中,行为双方均为对合行为主体,又互为对方行为的对象,一方行为的实施必然对应另一方行为的存在。基于对合行为的结构特征,片面对合犯中非罪一方知晓对方犯罪事实具有初始性、必然性的特征,其一般违法行为并非对方犯罪产生的刑法上的原因,故其揭发对方犯罪的行为不具有非法性,不属于立功制度的异化,符合立功的本质,契合功利与公正的价值内涵。
张一献王聪
使用黑客手段添加并销售虚拟货币行为的刑法评析被引量:1
2014年
作为传统侵财型犯罪,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范围随着社会进步不断扩展。对于网络中的虚拟财产(虚拟货币)是否属于刑法中的"财物",仍有存疑;对于利用黑客技术添加并销售虚拟货币(游戏币)的行为如何定性,众说纷纭;对于在犯罪中仅帮助销售虚拟货币的行为主体在对上述行为构成要件要素存在认识错误时是否属于从犯,也颇有争议。从法理和事实层面分析,可介入现实法律关系中的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中的"财物",利用木马程序秘密添加并销售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事先共谋帮助销售游戏币的行为则属于盗窃罪中的从犯。
李姝朱婷婷张一献
关键词:虚拟财产共同犯罪意志因素
论矜老恤幼原则在当前刑法中的价值与发展——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2013年
矜老恤幼是我国古代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传统伦理道德在刑法上的反映,其在立法上追求简省宽宥,量刑上体现悯恤,对历朝的刑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成为传统法中极具民族特色的法律原则。刑法修正案(八)中若干老幼犯罪的条款传承了此原则,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从《刑修(八)》视角,探讨矜老恤幼原则在刑法中的价值和发展,具有明显的意义。
张一献
关键词:刑法价值
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机制的规范与养成
2021年
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是法官确保法律适用统一的重要机制。司法改革后,尤其是内部机构改革背景下,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机制发生重大转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并非自动地导出判决结果,其法律适用的过程受交流体制、认知水平、社会伦理、社会政治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当前法院改判发回案件的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统一。法院应抓住司法改革契机,借助当前智慧法院建设,参照知识交流,积极构建法律知识与思维的共享网络交流平台,以建立有效的法律适用沟通交流机制。
翟浩张一献
关键词:知识共享
从技术到犯罪:恶意网络爬虫行为入罪的类型认定与裁判思路探索被引量:14
2020年
网络爬虫作为一种脚本或算法程序,其模拟人工点击访问网站等计算机系统,具有精准性、高效性、广覆盖等特征,常被作为检测系统漏洞和爬取数据的工具,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各领域。囿于当前网络爬虫行为的法律边界尚不明确,恶意网络爬虫行为日益泛滥,常僭越法律底线,异化为各种形态的犯罪。司法实践中,涉网络爬虫行为的非刑事立法缺乏体系化和精准度,恶意网络爬虫行为入罪呈现出“口袋化”趋势,常受到理论界诟病。从犯罪行为类型化分析,刑法视野下的恶意网络爬虫行为可分为窃取型、侵入型和扰乱型访问;在认定恶意网络爬虫行为刑事非法性时,可通过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进行判断,并综合考量行为人主观认识、网络爬虫的功能、行为对象、客观结果等要素,进而破解恶意网络爬虫行为入罪时的“口袋化”困境。
张一献
关键词:网络爬虫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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