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宗程
- 作品数:11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高校“非升即走”聘用条款的实践检视及法治矫正被引量:4
- 2022年
- 我国高校“非升即走”聘用条款的合法性来自于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改革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其法律属性至今仍模糊不清。高校教师职业同时内含行政公务和劳动、专业要素,这决定了高校“非升即走”聘用条款“劳动、行政混合合同”的法律属性。当前,“非升即走”聘用条款的适用规范性差强人意,更导致了科研功利化及轻视教学的不良现象,与大学的历史发展逻辑产生了内在冲突。规范“非升即走”聘用条款的首要措施在于促使其符合公开、协商原则,相关纠纷得以获得校内申诉、行政复议以及司法程序的受理;根本举措在于构建多元化的科研考评标准,提升教学考核的占比权重,扭转“唯论文”的现象趋势。
- 耿宗程娄秉文
- 关键词:法律属性
- 融资租赁业务中回购担保合同法律定性及效力分析
- 2021年
- 一、问题提出融资租赁业务核心是融资,出租人保障租金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是享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市场价值及变现速度直接关系到担保效果,但现实中租赁物变现成为出租人最大商业交易风险。^(①)近年,融资租赁业内引入了第三方回购租赁物的业务模式,为出租人租金权利实现进一步提供保障。
- 耿宗程黄茜
- 关键词:租赁物融资租赁业务债权实现法律定性效力分析
- 高校教育惩戒概念界定及规范路径被引量:2
- 2020年
- 目前我国法律对高校教育惩戒的概念、性质界定不明,对惩戒的程序、救济制度缺乏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正当程序缺失、学生权益受损。因此亟需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规制,通过立法明确概念,统一司法判准,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校内申诉制度,以寻求学生和高校权利的平衡。
- 耿宗程
- 关键词:教育惩戒司法审查校内申诉
- 论买卖型担保的性质及效力
- 在民间借贷交易中债权人为了保障债权能够顺利实现,经常与债务人签订买卖合同,本文称其为买卖型担保。实践中买卖型担保约定方式各异,但结合实例可知其具有共约性条款,即在债务人偿还借款,买卖合同不再履行,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
- 耿宗程
- 关键词:合同法法律解释
- 论实践中一种新型担保——“以买卖作担保”协议效力
- 2016年
- 当事人以买卖合同保障借款合同的履行,由于协议内容各异,无法统一认定其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解释)第24条不加区分地否定协议效力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朱俊芳案"1当事人以买卖合同保障借款合同履行的经济动机不改变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流押条款禁令并非仅适用于抵押质押合同;附解除条件的买卖合同和附生效条件的代物清偿合意是特殊的清算方式,符合流押条款禁令限制适用条件。
- 耿宗程王和平
- 关键词:以物抵债
- 比较视野下我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困境及其超越被引量:3
- 2022年
- 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作为“管办评分离”政策的重要环节,其公信力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且当下公信力业已成为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内含的推动教育评估独立性、专业性与客观性的特质,构成了其公信力的完整范畴。国际上,发达国家重视通过立法维护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机构独立性、人员专业性、手段科学性,并建构完善的监督机制。与之相比,我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较为薄弱。基于“法治社会”的理论命题及国际经验,我国应通过立法的方式实现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运行,辅之以专业的专家团队与评估手段,推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并进,从而有效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
- 耿宗程王和平
- 关键词:第三方评估公信力法治社会独立性客观性
- “假一罚N”允诺的性质研究
- 2016年
- "郭骥案"判决引起了学者对"假一罚N"性质的再度探讨,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4年1月1日后发布的56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法院对"假一罚N"性质认定不清,效力认定亦不一致,导致判决各不相同。从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利益,惩罚不良商家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信用角度考量,应当肯定商家承诺的法律效力。通过对"要约邀请说"、"要约说"、"悬赏广告说"、"单方行为说"的分析,将"假一罚N"认定为单方法律行为,最有可能使"假一罚N"有效。
- 耿宗程金冰柔
- 关键词:单方允诺悬赏广告格式条款
- 论好意施惠的判定标准
- 2013年
- 法律实务中常有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的难以区分的问题,本文从好意施惠性质入手,详细阐述好意施惠的判定标准,以期对法律实务有所帮助。
- 耿宗程
- 关键词:好意施惠无偿合同
- 论违反预约的强制执行问题
- 2016年
- 预约是独立合同,预约当事人负有未来订立本约的义务。违反预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包括继续履行预约;预约成立无须要求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预约强制执行不违反合同自由原则,实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而能否实现强制执行取决于法院能否依据解释规则确定预约内容。
- 耿宗程刘洋
- 关键词:合同自由原则
- 新制度主义社会学视域下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规范理路被引量:1
- 2024年
-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规范意涵未被政府教育部门及高校所准确把握,分流与退出在概念上往往被混同使用,并在实践中产生了分流缺失、退出难以落实的双重困境。在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视域下,我国研究生分段式培养模式决定了政府根本无法出台独立的分流政策,因为分流只有在硕士、博士培养一体化模式下方有实践可能;而相关主体的利益博弈与心理排斥则加剧了退出措施的落实难度。我国应在特定专业领域普及研究生贯通式培养模式,为分流的实践提供制度土壤;通过提升分流退出机制的内部科学性,并构建外部激励机制,来促进分流退出机制的落实;创建完善的申诉制度和善后保障措施来兜底地保障博士生的受教育权。
- 王和平王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