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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振

作品数:30 被引量:126H指数:6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8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5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1篇行政
  • 13篇行政行为
  • 9篇违法
  • 9篇违法行政
  • 9篇违法行政行为
  • 8篇法律
  • 6篇治愈
  • 6篇教育
  • 5篇补正
  • 4篇救济
  • 4篇法治
  • 3篇行政程序
  • 3篇行政法
  • 3篇行政诉讼
  • 3篇政法
  • 3篇司法
  • 3篇诉讼
  • 3篇追认
  • 3篇法学
  • 3篇法学教育

机构

  • 11篇徐州师范大学
  • 11篇江苏师范大学
  • 5篇浙江大学
  • 4篇武汉大学
  • 1篇东南大学

作者

  • 30篇张峰振
  • 1篇林莉红
  • 1篇黄启辉

传媒

  • 4篇政治与法律
  • 3篇法学评论
  • 3篇国家教育行政...
  • 2篇云南行政学院...
  • 2篇河北法学
  • 2篇江苏行政学院...
  • 1篇内蒙古社会科...
  • 1篇法学杂志
  • 1篇决策与信息
  • 1篇法学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徐州师范大学...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 1篇江苏警官学院...
  • 1篇教育科学文摘
  • 1篇太原城市职业...
  • 1篇第二届全国公...

年份

  • 5篇2016
  • 4篇2015
  • 1篇2014
  • 2篇2013
  • 3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10
  • 3篇2009
  • 1篇2008
  • 5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4
3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不当行政行为的危害及救济必要性
2016年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对违反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与违法行政行为一样,不当行政行为也会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因此,对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是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良好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张峰振
关键词:违法行政行为救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法》公正文明执法
授权依据瑕疵行政行为的立法追认被引量:3
2012年
行政行为无授权依据、授权依据违法或授权内容不明确导致违法时,如果该行为仍能体现法律追求的公共利益,并且该种法益相较于行为违法侵害的法益更值得优先保护,则该行为不宜撤销或否定,可由有权主体以规范性文件方式溯及既往地赋予行为主体相应权限,以消除行政行为的权限瑕疵,使其变为合法行为。为了特定法益的溯及既往并不为法律一概禁止,域外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实践均认可行政权限的事后追认。我国应在未来的行政程序法中规定立法追认。同时,还应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立法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张峰振
关键词:违法行政行为追认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法治化路径被引量:4
2015年
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化到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转变,但整体教育质量却受到诸多质疑。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主要依赖政策,这主要是因为现有法律无法满足高等教育质量发展需求。这导致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往往规制过度且管理手段单一。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应在尊重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基础上确立法治化治理路径,明确高校的质量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权力手段与非权力手段建立多元评估制度。
张峰振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法治化
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的立法完善被引量:14
2013年
权利救济方式无漏洞,是有效保护公民权利的基本条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主要是撤销、变更,这些方式不能有效应对不当行为的各种复杂形态及损害后果,必须加以完善。与违法行政行为不同,不当行为被撤销后必须重作;重作时,一般应受更不利决定禁止原则的约束。对于不适宜或不能撤销、变更的不当行为,应确认其不当。对不当行为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为构建无漏洞的权利救济方式体系,应完善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张峰振
关键词:救济方式赔偿
论违法行政行为的治愈
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多元的,并非一概撤销或确认无效。在一定条件下,违法行政行为可被治愈。治愈方式包括追认、补正及转换。《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关于违法行政行为法律后果的规定不适应现实需要。作为权宜之计,应通过法律解...
张峰振
关键词:违法行政行为法律后果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违法行政行为补正的概念厘定与制度展开——从《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164条谈起被引量:5
2009年
2008年10月1日生效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该规章规定的补正制度对于建立我国违法行政行为的治愈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该规定也存在着概念混用、制度混同、规定有欠科学等不足。补正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特定的涵义。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立法应在反思《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足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建构。
张峰振
关键词:违法行政行为补正行政程序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法治化路径
2015年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路径依赖 1.过分依赖政策的管理路径及问题 我国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管理和控制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政策实现的。通过政策管理高等教育质量,虽然具有适应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发展需求的灵活性,但也会引发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所追求的稳定性、连续性之间的紧张关系。过分依赖政策的管理路径压缩了法治的生长空间,不利于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高教法治的发展空间受到政策之治的挤压,而政策之治的灵活易变,使其容易与人治纠葛,陷入无法澄清的暧昧关系。这样就会导致各高校竞相追逐利己的权力、政策和资源分配,而不是在高等教育市场上竞争教育质量。
张峰振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法治化政策管理教育发展规律高等教育市场
行政执法责任状研究
市场经济的培育、民主政治的发展,促进了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和管理手段的多样化,而行政执法责任状就是行政管理手段的一种创新.这种具备契约外形的责任状因其特有的功能优势,而受到行政管理各方主体的青睐.行政执法责任状在实践中的广...
张峰振
关键词:责任状行政契约行政职责行政义务法律责任
文献传递
议如何构建中国的法学教育之门
2010年
卓泽渊著《法学导论》作为法学教育的入门课程,已为法学院系学生所广泛接受,其作用也是有目共睹。但该书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结构上顺序颠倒、内容欠缺、个别观点有失严谨等。针对这几个方面的问题,论文进行了肤浅的探讨,以期能使这一优秀的法学教育入门教材更加完善。
张峰振
关键词:法学教育入门课程
论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被引量:3
2014年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是否形成是检验这一目标的一个因素。在现有制度中,行政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是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无法为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信访、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投诉均属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但他们存在着法律依据位阶低,制度实施效果不理想;信访机构无调查处理权,救济效率低下;救济机构不独立,公正性存疑等缺陷。为促进法治政府目标的尽快实现,需要重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途径。可考虑将隶属于行政系统的信访与行政监察机构与职能合并,整体划转到各级人大常委会之下,成立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为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
张峰振
关键词:救济途径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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