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君
- 作品数:8 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天津海事法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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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处理无船承运人拒绝交货纠纷
- 2007年
- 随着行业分工不断细化和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无船承运人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很多买家结汇后拿到的都是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按照正常的流转程序,实际承运人的海运提单掌握在无船承运人的手中,应由无船承运人凭海运提单提货后再将货物交给买家,操作中为方便也常常使用电放。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能够及时拿到货物就要受到无船承运人的制约。文章仅就无船承运人拒绝交货纠纷中有关方的权利义务作简要分析,提出解决此类纠纷的建议。
- 郭建君
- 关键词:无船承运人海运提单
-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中的一项特别的制度,是法律赋予作为责任人的特定主体得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权利。这一制度为国际公约和众多国家立法所确认。我国在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通过专门的章节作出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海事...
- 郭建君
- 关键词:海商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 文献传递
- 整合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文件势在必行
- 2013年
-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海事法院受案范围时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划归海事法院管辖.但在此后十余年的海事司法实践中.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纠纷并不多她。近两年.天津海事法院先后受理了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多起案件。每起案件都体现出以船舶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突出特点.也在审理中发现了一些争议和难点。
- 郭建君
- 关键词: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文件合同纠纷案件海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
- 货运代理合同案谁是谁非
- 2006年
- 郭建君
- 关键词:货运代理代理合同海事法院合同纠纷人民币被告
- 海事强制令案件调查分析被引量:1
- 2006年
- 海事强制令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规定的一种全新的制度。海事强制令的出现,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使依据民事保全或先予执行无法解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下简称海诉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如何把握海事强制令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也是一个不断加深理解、提高适用水平的过程。文章以天津海事法院2000年至2004年受理的海事强制令案件为基础,比较海事强制令制度与一般民事制度,总结海事强制令案件的特点,以便今后更好地适用。
- 郭建君
- 关键词:海事审判
- 怠于验船能否拒付尾款?
- 2015年
- 案情与争议
2009年3月3013,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天滨1”号、“天滨2”号挖泥船增项建造合同,约定对这两艘船在原设计及建造的基础上增加项目。增项工作的内容为:“天滨1”号增加补油泵4台,在穿透桥架上安装强光射灯2具,更换船头工作平台钢丝2根,在维修间增加货架两层并加装工作平台,更换船名,在集控室增加写字台及座椅三把,加固抛锚杆底座;“天滨2”号绞刀齿轮箱上部护板加固、钢桩提升缆底座加固,为泥泵吊机维修梯加防护栏,更换船名,更换抛锚杆导向轮。
- 郭建君
- 关键词:建造合同挖泥船齿轮箱防护栏
- 船舶保险合同中潜在风险的认定被引量:1
- 2010年
- 【要点提示】依据列明式风险的保险条款请求保险赔偿,被保险人应当举证证明已发生列明的保险事故。对潜在缺陷这一列明风险,必须对潜在缺陷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事实)进行举证,仅用推测的方法,以可能存在某种潜在缺陷为由援引列明风险不能成立。同时.保险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保险条款中已经明示会影响费率和承保条件的重大事项,被保险人应当主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船舶保险条款(1986)第4条应为告知条款而非免责条款。
- 魏锋郭建君
- 关键词:船舶保险合同保险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义务保险赔偿保险事故
- 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审查标准
- 2014年
- 【裁判要旨】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申请时,要结合双方合同实际履行状况,查清是否形成合意,合理认定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双方均指定仲裁员的情形下,可以认定排除了独任仲裁。此种情形下,一方指定的仲裁员辞职,需要对仲裁庭成员进行增补,而不能视为该方放弃指定仲裁员的权利。如果约定的委任仲裁程序无法进行,合同仲裁条款对增补仲裁员也没有约定,可以申请法院作出仲裁庭组成的决定。
- 郭建君白云飞
- 关键词:外国仲裁裁决审查仲裁条款仲裁员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