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
星期五
|
欢迎来到佛山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注册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作者详情
>
吴炯
吴炯
作品数:
1
被引量:0
H指数:0
供职机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更多>>
合作作者
顾飞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作品列表
供职机构
相关作者
所获基金
研究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题名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1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政治法律
主题
1篇
刑罚
1篇
刑罚裁量
1篇
人身
1篇
人身危险性
1篇
社会危害
1篇
社会危害性
1篇
量刑
1篇
量刑幅度
1篇
犯罪
1篇
犯罪中止
1篇
非法
1篇
非法持有
1篇
裁量
机构
1篇
上海市第一中...
1篇
上海市虹口区...
作者
1篇
吴炯
1篇
顾飞
传媒
1篇
人民司法
年份
1篇
2015
共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相关度排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非法持有毒品后主动上交的刑罚裁量
2015年
【裁判要旨】非法持有毒品者出于真诚悔罪的意图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毒品,虽依据相关刑法理论不宜认定为犯罪中止,但对其量刑时应充分体现罪刑相适应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能机械适用量刑规范化的规定,以简单的数学计算代替法官的价值判断。对于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情节中“犯罪较轻”的认定,亦不能仅仅依据犯罪数量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进行判断,而应综合考量犯罪行为具体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予以评价。
吴炯
顾飞
关键词:
非法持有
刑罚裁量
量刑幅度
犯罪中止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