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林
- 作品数:19 被引量:3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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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反补贴调查中实质损害威胁的认定
- 2013年
- 通过对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下称《SCM协定》)第15条相关条文的解读可见发现:《SCM协定》对实质损害威胁的认定规定了严格证据要求和较高的证明标准;对15.7条所列的五个特别考虑因素应在整体考量的基础上得出实质损害是否迫近的结论;对国内产业状况的评估应综合考虑15.4条所列因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确定势将造成产业损害的背景是否建立。在厘清这些理论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涉及实质损害威胁的反补贴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处理实质损害威胁反补贴诉讼的关键问题和技巧,以期对我国反补贴相关立法的完善和有关实质损害威胁的反补贴实践提供些许理论指导。
- 张书林
- 关键词:反补贴证明标准
- 美国H.R.4105法案及其对中国输美产品的影响
- 2015年
- H.R.4105法案旨在为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提供法律依据,也是作为其履行WTO争端解决机构对DS379案裁决义务的回应。但该法案存在以下重大问题:其一,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的溯及力条款有违宪嫌疑,且与WTO规则不符;其二,防止重复救济举证责任规则不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规定;其三,法案两部分不同溯及力规定导致的差别待遇不仅有违法律平等保护原则,也违背了美国在WTO下的义务。该法案对生效前和生效后输美产品都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国应针对法案本身的"硬伤"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力争把法案对中国输美产品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 张书林
- 关键词:溯及力举证责任
-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专向性标准评析
- 2012年
- 《SCM协定》中的专向性标准可以说是美国法中的专向性标准的编纂和修改,但又有相当的丰富和发展。虽然美国1994年《乌拉圭回合协定法》对《SCM协定》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但就专向性标准而言,二者还是有不一致的地方。审视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专向性标准,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也有明显违背《SCM协定》的做法,中国政府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进行抗辩。在宏观层面,中国政府在经济立法和政策制定上应该未雨绸缪;在专向性国际规则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应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更加公平合理的专向性标准的确立。
- 张书林
- 英美陪审团制度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被引量:8
- 2007年
- 由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建议我国借鉴并采纳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引进陪审团制度可以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司法改革,促进司法独立,遏制司法腐败,进而实现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陪审团制度还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公民意识,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 张书林
-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团制度司法腐败司法独立
- 亚案例教学法在合同法教学中的运用研究被引量:9
- 2012年
- 亚案例教学法既能克服传统理论讲授法忽视能力培养的弊端,又能弥补纯粹的案例教学法造成知识体系不完整的不足,是法学类课程比较适宜的教学方法。本文在界定亚案例教学法内涵的基础上,对合同法教学中采用亚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和具体的实施过程进行探讨,以期能够为我国的合同法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 张书林
-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 约定不明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比较研究被引量:1
- 2004年
-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存在差异。前者的规定旨在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了"约定─推定─法定"的顺序补缺原则;而后者采取了刚性的规定方式,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形下合同的履行地点。本文在分析比较二者的不同规定的基础上指出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张书林
-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不明合同履行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推定法定
- 中国在应对反补贴外部基准适用上的困境与出路——以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为视角
- 2016年
- 适用外部基准计算来自中国产品的补贴利益,已成为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的普遍做法。然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14条关于补贴利益计算方法的规定比较模糊,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该条含义的解释又过于宽松,导致反补贴调查机构在适用外部基准上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现行规则的弊端,中国很难对美国滥用外部基准的行为成功抗辩。为摆脱在外部基准适用上的困境,中国应该同利益关联方协调立场,通过多边谈判寻求规则之改变。而针对具体个案,中国应继续在外部基准适用的前提和实际基准可比性的证明标准上进行挑战。鉴于中国近期在上述两方面都难以取得较大进展,扩大外部基准对美国的适用是中国目前比较务实的做法。
- 张书林
- 关键词:反补贴调查证明标准
- 中国稀土限制措施案的前景及影响评析
- 2014年
- 在"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案"中,被诉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明显违反了WTO义务,中国只有援引例外条款以证明措施的正当性。在此之前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否认了中国出口关税措施援引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权利,但其裁决理由是有问题的,在本案中我们应据理力争,以改变上诉机构在此问题上的态度。当然,即便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一样可以援引GATT第20条(b)款和(g)款,在满足援引的条件上却有一定的难度。中国援引GATT第21条安全例外有一定的法理依据,但在实践中困难重重。因此,中国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该案败诉,对中国的稀土产业将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也会对稀土等重要资源的养护和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 张书林
- 关键词:GATT
- 无单放货责任的时效问题研究
- 2005年
- 本文从分析无单放货的责任属性入手,研究无单放货责任的时效问题。无单放货在一般情况下构成违约和侵权的竟合,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只能构成侵权。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的区分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并非毫无关系。如果是违约之诉,则无一例外的适用《海商法》的一年时效;如果是侵权之诉,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使用《海商法》的一年时效,与之无关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二年时效。
- 张书林
- 关键词:无单放货《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侵权之诉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 以就业为导向的地方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探析被引量:2
- 2015年
- 在区位劣势和学科劣势的双重不利因素作用下,地方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发展遭遇了诸多困难,而以就业为导向的导师制是改变目前困难现状的唯一出路。以就业为导向的导师制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地方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资源匮乏、培养规格和培养质量上的偏差,并将最终改善决定专业生死存亡的就业状况。为保证以就业为导向的导师制有效实施,应从导师的遴选、配给时间、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导师的职责与指导方式以及导师制评价与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制度规范。
- 张书林
- 关键词:地方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就业导向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