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元
-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苏联科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苏联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法制被引量:3
- 1987年
- 苏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法律秩序、加强维护公民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决议指出,贯彻党的二十七大批准的加速社会经济发展、使社会生活各方面民主化、提高群众创造积极性的方针,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法律秩序、保证可靠维护苏联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和合法利益、严格遵守社会公正原则是不可分的。严格执行法律必然能促进贯彻党的使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民主化、维护公民利益、遵守社会公正原则的战略方针。因此,法制不仅是法的形式原则,而且也是一个内容范畴,它反映出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从这样的立场出发,从使社会生活民主化、公正原则、巩固现阶段我们社会法律基础的角度来看,可以把法制范畴看作是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
- H·C·马列因伍元
-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制法律创制
- 论苏联总统制
- 1990年
- 在改革过程中,产生了各种新思想、规范和机构,许多旧框框正在被拆毁。昨天还是不寻常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事都成了现实。这也涉及到国家法律制度。拆除行政命令体制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要广泛利用"权力分立"原则的优点,采用一系列在外国被证明是可行的法律组织形式。第三次(非例行的)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实行总统职位的决议,对苏联宪法作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并选出了第一任总统。最高权力机构的力量发生了重大变更。
- B·M·拉扎列夫伍元
- 关键词:总统制主席团法律地位权力分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职位
- 论制定个体劳动活动法
- 1987年
- 一般原则苏联宪法第十七条允许手工业、农业、居民生活服务性行业范围内的个体劳动活动,以及完全以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其他种类的活动。国家调节个体劳动活动,保证使之有利于社会。苏联经济中存在一些公民向另一些公民提供以个体劳动活动方式的各种服务。报刊上对各种个体劳动活动发表了各种各样的看法,既有肯定的,也有否定的,后者主要认为现在法律上对个体劳动活动还没有作出应有的规定。只是有一些单行法律文件。
- H·C·马列英伍元
- 关键词:公民非劳动收入法律文件手工业集体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