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远
- 作品数:36 被引量:300H指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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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以审判为中心视阈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其体系构建——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研究对象被引量:3
- 2017年
-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强调的是审判的终局作用,并非强调每个案件必须要经历完整的庭审程序。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并不矛盾,人案压力日益增大背景下,合理的程序分流能够更好地实现以审判为中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能起到繁简分流的功效和作用,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的一项制度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激励机制,在确保程序公正与被告人认罪自愿性的基础上,达成控辩双方的认罪协商具结书,可以在减轻控诉方的证明责任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审理程序,法庭在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后,发挥审判的终局作用,从而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系化构建中,应对适用前提、参与主体、适用范围、适用阶段、认罪对价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 李思远周颖
- 关键词:繁简分流
- 论客观性证据中心主义被引量:9
- 2015年
-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推崇主观性证据中心主义,由此形成了"口供中心主义",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从而产生的冤假错案也饱受诟病。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提出,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响应,各地公、检、法机关也纷纷开展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比主观性证据与客观性证据,发现主观性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司法公正方面不及客观性证据可靠,因此应当转变证据审查重心,实现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 李思远
-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证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该法第93条规定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其目的也直指我国长期高居不下的羁押率。然而目前立法并未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细化。对审查案件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实践中对法院决定逮捕和公安报请批捕是如何处理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调研将有利于刑诉法的理论研究。
- 李思远
- 关键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人权保障
- 论庭审实质化改革下的质证规则
- 2016年
- 质证规则不仅是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则,也是规范法庭秩序、避免审判混乱、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保障。我国的庭审质证规则还停留在规范庭审秩序的阶段,既有的规则整体性、体系性不强。完善以交叉询问规则为核心的质证规则,有利于推动庭审的实质化运行。
- 李思远
- 关键词:质证质证规则刑事庭审
- 论电子证据时代的到来被引量:55
- 2016年
- 计算机、互联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工具的普及,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还产生了大量利用网络、信息等进行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现象。我国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都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纳入其中,使得这种新兴证据不仅在立法中终于名正言顺,而且在进行刑事控辩、民事举证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但电子证据规则的缺失,使得电子证据在收集、保全、审查、判断、运用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电子证据应有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电子技术的革命并不能直接带来司法证明的改变,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改变与完善,才能真正迎来了一个新的司法证明时代。
- 樊崇义李思远
- 关键词:电子证据
- 疑罪从无与司法文明
- 2015年
- 司法文明是人类在长期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法律文化及其各种表现形式的总和,是文明社会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疑罪从无是现代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原则,在促进人权司法保障、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实践中疑罪从无贯彻与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押等现象损害了司法公正,侵蚀了司法权威。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从司法文明理念入手,重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考核制度等,为实现疑罪从无创造理性的环境,推动了司法文明的进步。
- 李思远
- 关键词:司法文明疑罪从无
- 证据裁判原则与刑事错案的防范
- 2016年
-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据制度的核心原则,要求在对证据资格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相关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和意见证据规则,在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时应当遵循证据补强规则。刑事错案产生的证据原因包括口供本位主义、案卷证据中心主义的盛行以及庭审质证的缺失等。从证据裁判的角度出发,刑事错案的防范应当由口供本位走向物证本位,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提高必要证人出庭率,同时还要确立被告人质证权,完善质证规则,证明标准下的疑罪从无应坚持"次优选择"。
- 李思远
- 关键词:证据裁判原则刑事错案
-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与疑罪从无被引量:1
- 2015年
-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是以浙江省检察院为代表的实务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摸索、总结出来的一种证据审查模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在全国推广,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和各地实务部门的争相学习,其优势集中体现在对于刑事冤假错案的防范和纠正上。疑罪从无是现代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原则,在促进人权司法保障、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疑罪从无在我国贯彻实施并不理想。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提出,有利于疑罪从无原则的落实,可体现在克服口供中心主义、维护司法独立、推进审判中心主义等方面。
- 李思远
- 关键词:疑罪从无司法独立审判中心主义
- 黑格尔的司法独立思维及其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示
- 2015年
- 黑格尔在其不朽著作《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论述了法的本质、法治、立法、司法以及法律部门等诸多法律思想,这其中也包含了黑格尔的司法独立思维。不同于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架构下的司法独立,黑格尔的司法独立思维主要体现在市民社会中的"法院"部分,并且通过重视立法、审判公开、程序公正来予以保障。我国实行的也不是三权分立下的司法独立,而是权力机关下的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黑格尔的司法独立思维,对于当下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有所启示。
- 李思远
- 关键词:司法独立审判公开程序公正
- 刑事证据新分类: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被引量:14
- 2016年
- 我国证据法学理论并没有关于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的分类,但根据内容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程度的不同对我国刑诉法中的8种证据进行划分,不仅具备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区分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能够指导办案机关扭转"口供中心主义"的做法,有利于刑事冤假错案的防范与纠正。在证据新分类的指引下,公安机关要转变口供至上的理念,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并重;检察机关要合理引导、深入挖掘,把紧客观性证据审查关口;审判机关要综合全案进行审查判断,发挥审判的终局作用。
- 樊崇义李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