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 作品数:24 被引量:24H指数:2
- 供职机构: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从走出去到留下来——农民工诉求的新变化
- 2012年
-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劳动效率大大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进入城市,获得了新的身份"农民工"。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自身变化,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农民工进城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存,他们开始思考"发展"的问题。留在城市,获得市民身份,是农民工的新追求。
- 李静
-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社会认同
- 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
- 2006年
- 和谐社会需要司法来协调社会的整体利益,司法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性保障,但由于诸多现实因素的影响,致使司法保障的工作不尽完善。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出发,应塑造公正效率的现代司法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司法运行程序,进行多方位的司法监督,强化基层司法机关建设。
- 李静
- 关键词:和谐社会司法保障司法理念司法体制改革
- 法科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路径研究被引量:1
- 2017年
-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潮流下,高校学生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知识产权强国之路的必然选择。在已经开设法律专业的高校中,法科生的知识产权意识突出表现了所在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水平,并将对所在高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产生重要的影响。虽然知识产权法是教育部要求的法学学生必修课程之一,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笔者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依然发现法科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存在不足。
- 李静
-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高校学生知识经济必修课程
- 中小企业商标权益保护被引量:1
- 2008年
-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但多方原因使得我国中小企业对商标权益的保护薄弱,商标纠纷增加,因此应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提高企业自身对商标保护的法律意识,构建合理的商标管理制度,从而加强对中小企业商标权益的保护。
- 李静
- 关键词:中小企业商标
- 知识产权法双语教学问卷调查及分析
- 2010年
- 本文在对一次学生调查问卷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知识产权法学双语教学在师资力量、学生英语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阐述了笔者对开展知识产权双语教学的一些看法,在加大职前师资培训、提高学生英语能力、合理设置双语课程、实施多种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 李静
- 关键词:双语教学调查问卷课程设置教学方法
- 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研究被引量:1
- 2017年
-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并在多次会见各界代表的时候指出,高校学生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随之国务院所属相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一系列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在“双创”背景下,培养具备知识产权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是时代为高等教育设置的更高要求。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 李静
- 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高校学生创新型人才政府工作创业
- 试论地理标志及其法律保护被引量:1
- 2007年
- 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或服务基本来源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是因为地理标志背后蕴藏者巨大的经济利益。本文在分析地理标志的概念、特征的基础上,着重比较了地理标志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并提出我国地理标志应由专门法来保护的设想。
- 李静
- 关键词:地理标志TRIPS协议
- 比例原则与司法裁量被引量:2
- 2005年
-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比例原则在具体个案中的适用就涉及到行政手段与行政目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衡量问题,行政机关必须在价值层面进行考量与权衡。这样就授予了法官相应的司法裁量权,引发了司法裁量与行政裁量的冲突。因此,法官对比例原则的适用应遵循一定的制度约束,把司法裁量权限制在适度范围内,以避免因比例原则的滥用而导致人们对它的怀疑。
- 李静杨会永
- 关键词:比例原则司法裁量权行政目的私人利益行政裁量
- 中外董事义务之法理分析及公司法完善被引量:6
- 2004年
- 文章以中外董事义务的法理研究为切入点 ,从主客体、内容及价值追求等多角度对董事义务进行了初步的综合分析 ,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公司法在董事义务方面的相关规定 ,提出了从强化董事义务基础、完善董事忠实义务、增加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等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立法的建议。
- 李静
- 关键词:董事义务公司法
- 民商事判例法制度浅议
- 2003年
- 实施判例法制度能克服成文法自身的局限和我国现实司法实践的弊端。在注重制定成文法典的同时 ,应关注判例的作用 ,确认其法律渊源地位 ,尽快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应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判例法创制程序的科学性 ,是提高民商事判例质量和效用的重要保证。
- 李静
- 关键词:民商事判例法制度法律渊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