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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权

作品数:1 被引量:18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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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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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法性

机构

  • 1篇北京大学

作者

  • 1篇刘权

传媒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4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被引量:18
2014年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不仅可以有效提升现代行政的形式合法性,也能增加其民主性和理性,进而改变现代行政合法化的逻辑。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存在审查机构不统一、审查标准不科学、审查方式较简单、审查结果种类较少等问题。为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合法性,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事前集中审查,确立形式合法性审查、目的正当性审查、比例原则审查、成本收益分析审查等审查标准以规范的审查程序,并作出多样化的审查结果。
刘权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事前审查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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