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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思

作品数:3 被引量:24H指数:2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议定书
  • 1篇中国入世
  • 1篇中国入世议定...
  • 1篇入世
  • 1篇入世议定书
  • 1篇市场经济
  • 1篇市场经济地位
  • 1篇倾销
  • 1篇销售合同公约
  • 1篇联合国国际货...
  • 1篇默示
  • 1篇公约
  • 1篇国际货物
  • 1篇国际货物销售...
  • 1篇合同
  • 1篇反倾销
  • 1篇非市场经济
  • 1篇非市场经济地...
  • 1篇《联合国国际...
  • 1篇《中国入世议...

机构

  • 2篇南开大学

作者

  • 2篇左海聪
  • 2篇林思思

传媒

  • 1篇法学研究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年份

  • 2篇2017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2016年后反倾销领域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被引量:17
2017年
2016年12月11日前后,各方关于期限届满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争议非常激烈。通过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进行分析,本文认为期限届满后,WTO成员已无法从《中国入世议定书》获得使用替代方法的合法性依据,若WTO成员继续在反倾销调查中,坚持对进口自中国的产品采用替代方法确定正常价值,将构成对WTO规则的违反。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方法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所谓"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最后期限"的核心并不是非市场经济地位而是替代方法的终止使用。WTO成员国内法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规定,仅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条件地影响替代方法的使用。随着时间期限的届满,除非满足GATT第6条第1款注释2的规定,至少在WTO反倾销领域,替代方法将终止使用。这意味着在2016年12月11日后,在反倾销调查中,在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面,中国应享有同其他缔约国一致的WTO待遇。
左海聪林思思
关键词:反倾销非市场经济地位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默示排除——以法律选择条款为视角被引量:7
2017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排除公约的适用,但该条款未明确公约的排除方式,因而法律选择条款是否能默示排除公约适用,学界对此分歧明显。公约默示排除存在适用的可能性,但双方当事人默示排除本公约的意图必须是明确和真实的。基于此,双方当事人笼统选择缔约国法律、选择非缔约国法律或选择缔约国具体部门法的法律效果有所不同。法院或仲裁庭应通过公约第8条的解释规则,判断当事人默示排除公约意图是否明确,以期实现法律的可预见性。
左海聪林思思
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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