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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永

作品数:2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系更多>>
相关领域:社会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社会学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诉讼
  • 1篇第三人制度
  • 1篇行政
  • 1篇行政管理相对...
  • 1篇行政诉讼
  • 1篇行政诉讼第三...
  • 1篇行政诉讼法
  • 1篇义务
  • 1篇义务关系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审判
  • 1篇诉讼第三人
  • 1篇诉讼法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义务
  • 1篇权利义务关系
  • 1篇相对人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诉讼

机构

  • 2篇广东商学院

作者

  • 2篇余明永
  • 1篇张晋红

传媒

  • 1篇法学评论
  • 1篇刑事司法论坛

年份

  • 2篇1998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界定被引量:9
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继《民事诉讼法》之后也确立了第三人制度。由于在整部法典中只有一条规范对第三人制度加以规定(即第27条),所以显得内容单薄、原则,具体操作性不强,这为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和行政诉讼的理论研究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造成实践上和理论上的诸多混乱。正确理解和把握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科学设置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判别标准,对于我国行政诉讼理论完善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提到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首先应该弄清究竟什么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界定,是整个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
余明永
关键词:行政诉讼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界定第三人制度权利义务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
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审分立与制约被引量:5
1998年
本文通过评析审者兼诉的种种现象和原因,阐明诉审分立对于诉讼公正的意义。作者认为,诉审分立的实质是诉审制约。诉制约审判,是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其意味着审者不能兼诉,也不能随意干预诉。法院依职权对诉进行正当干预,就是审判对诉的制约,这意味着诉不能是当事人完全任性的行为。理清诉审分立与制约的关系。
张晋红余明永
关键词:审判分立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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