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明理
- 作品数:51 被引量:290H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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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司法鉴定”的名称及其适用被引量:8
- 2002年
- 本文针对当前司法界和法学界对“司法鉴定”概念及适用范围认识上的分歧,从诉讼法和司法程序的角度,论证了“司法鉴定”概念确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意义,著重阐明司法鉴定只适用于司法程序并依据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同时分析比较了其与此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鉴定误解
- 完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被引量:3
- 2014年
- 在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工作中,涉鉴投诉事件上升有多种主客观原因,司法鉴定机构应依法依规受理鉴定委托,严格管控鉴定咨询;鉴定人出庭作证能力需要培养,对"专家辅助人"的管理应成为司法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实行以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特殊变通的"对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有悖法律规定;鉴定技术标准应以国标或行标(部标)为主,有控制地制定部份地方标准,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仅是考查其集体鉴定能力的检查、促进措施,不宜"以验代考",其执业资格应按专业性质和鉴定能力要求,由司法部组织统考,从根本上保证鉴定队伍的业务素质。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鉴定业务管理
- 关于调整司法机关部门鉴定机构的探讨
- 1999年
- 本文在论述司法鉴定概念及鉴定机构改革的必要性之后,针对集中型鉴定体制的改革主张,全面分析论证了司法机关部门鉴定机构保留的必要性,提出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予调整的重点,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需要巩固提高,人民法院设立鉴定机构弊多利少等理性思考。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机关司法鉴定诉讼活动组织机构学术研究
- 应当正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写在《决定》实施五周年之际被引量:3
- 2011年
- 《决定》实施五周年之际,客观地总结了鉴定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决定》所取得的十项成绩和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着重分析了问题的实质,提出了进一步解决的措施,供鉴定管理部门参考。
- 邹明理
- 关键词:《决定》
- 司法鉴定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以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特点与实施要求为基点被引量:6
- 2016年
- 在论述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关系的基础上,归纳了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所体现出的八个基本特点及其对于保障司法鉴定意见达到客观真实性要求的意义;对于新通则规定的鉴定中常有争议的七个问题,从司法鉴定立法和鉴定实践角度进行简要解读,并提出了实施要求的参考要点,以期拓展同行们深入理解和全面实施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思路。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重新鉴定增多原因与对策研究被引量:25
- 2012年
- 科学证据的运用,包括鉴定过程(程序)与鉴定结果(实体)运用两个方面。重新鉴定是鉴定程序中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侧重从鉴定实务和鉴定管理角度,分析重新鉴定增多的局部原因和总体原因;认为这种现象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个阶段性问题,有其积极意义也有消极作用,既应合理支持又要依法控制;设计了立法方面四项控制措施,司法方面六项控制措施,鉴定管理方面五项控制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方能医好政法部门深感头疼的这一"顽症"。
- 邹明理
- 关键词:鉴定管理
- 论我国侦查体制建设的重点及其措施被引量:4
- 2005年
- 侦查体制建设问题,是当前侦查立法完善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大问题。应针对当前侦查体制方面存在的诸多缺陷,确立我国侦查体制建设的重点和措施。具体应做到:明确侦查体制建设遵循的原则,在立法上确立侦查监督机关的地位,建立独立的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实行相对集中的大刑侦体制。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制度改革侦查体制监督机关侦查机构刑侦体制
- 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实务探讨被引量:28
- 2014年
- 为相关部门实施"两法"以及制定"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鉴定意见质证实施细则"提供参考资料,需要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质证等六个亟待解决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律上不具有唯一性且未反映其身份和职责特点,宜更名为"专家辅助人";对"专家辅助人"的条件和资格确认提出主张;探讨"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四个主要问题;对"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向鉴定人提问的内容与方式和参加鉴定意见辩论应掌握的要点提出若干规范性建议;对"专家辅助人"法庭质证意见的性质与作用发表评论性意见,并认为专家辅助人应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
- 邹明理
- 关键词:专家辅助人
- 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体制是司法鉴定法治化的组织基础被引量:8
- 2005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近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里程碑,是司法鉴定法治化的新起点,是建立司法鉴定良好秩序的治本之举.
- 邹明理
- 关键词:司法鉴定体制法治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鉴定立法秩序
- 论“鉴定必明”、“鉴定必准”与提供证据要求的冲突
- 2007年
- 本文是针对"鉴定结论必须明确"的立法建议和"鉴定结论必须准确"的鉴定工作发展目标提出的质疑。认为"鉴定结论必须明确"不符合提供证据的法律要求,这一建议不宜采纳,主张以"鉴定结论应当符合科学技术标准"作为对鉴定结论的立法要求。
- 邹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