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真富
- 作品数:60 被引量:310H指数:10
- 供职机构:上海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建筑科学更多>>
- 论数字版权管理的滥用及其限制——兼评微软“黑屏”事件被引量:4
- 2008年
- 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络环境下,数字版权管理为版权人提供了一种私力保护的模式,让作品使用者不能任意复制、发行、传播和修改其作品,甚至对非授权的使用进行识别、警告或制裁,从而达到保护或实现其版权利益的目的。但数字版权管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能对公平竞争、公共资源、合理使用、信息安全、公共秩序、消费者权益及个人隐私权等公共利益造成一些危害,因而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当给予相应的限制。
- 袁真富
- 关键词:数字版权管理权利滥用公共利益
- “部分外观设计”的制度设计及其影响——以美国部分外观设计审查实践为借鉴被引量:4
- 2016年
- 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将"部分外观设计"纳入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这将有助于在专利审查及专利侵权诉讼中能更加方便和准确地判断外观设计的相似性。通过对美国部分外观设计审查实践的分析和借鉴,建议中国部分外观设计制度应当把"部分外观设计"从产品不可分割的局部设计,扩展至产品可以分割的局部设计;部分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应当采用虚实线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并以完整产品的名称结合部分外观设计的部位命名。
- 袁真富朱华
- 关键词:专利申请文件
- 期刊全文电子数据库面临的著作权问题及其解决方向——以维普公司被诉侵犯著作权一案为引子
- 本文以维普公司被诉侵犯著作权一案为引子,指出了期刊全文电子数据库制作者所面临的难以取得海量著作权许可的法律困扰.然后,就期刊全文电子数据库制作者为克服著作权困扰,而可能采取的各种选择,逐一分析其合法性,发现现有的解决途径...
- 袁真富
- 关键词:著作权许可知识产权法律改革
- 文献传递
- 驰名商标异化的制度逻辑
- 作为一个商标法上的专业术语,驰名商标意味着可以享有更宽的保护范围、更强的法律效力,甚至更多的行政保护。法律赋予驰名商标更高保护水平的本意,是为了克服普通商标保护不足的局限,从而更好地解决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以及相关不正当竞...
- 袁真富
-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驰名商标异化制度逻辑
- 文献传递
- 网络出版与网络著作权实务问题解答
- 2008年
- 根据市场调查机构艾瑞与新闻出版总署共同发布的《中国网络杂志出版业调查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网络杂志用户规模为4000万,占网民总数的30%。到2010年,中国网络杂志用户在网民中所占比例将高达40%。随着网络传播与网络出版活动的繁盛,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也呈现出爆炸式增长。针对网络出版与网络著作权方面的一些问题简单地分析解答。
- 袁真富林华
- 关键词:网络出版版权保护盗版网络著作权侵权
- 防止驰名商标异化:司法解释的制度设计及其评价被引量:6
- 2009年
- 驰名商标异化是一些企业在驰名商标认定的目标、路径和结果上,采取各种行动和策略来背离或偏离驰名商标立法目的或权利本质的现象。司法解释为了防止驰名商标异化,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但只能在防止围绕认定路径的驰名商标异化行为上发挥有限作用,而且有进一步刺激驰名商标异化的可能性。在适用相关司法解释时,应当将市场声誉列为驰名商标认定必须考虑的因素,从商标与商品两个方面对商标驰名进行举证,从而保证驰名商标认定符合法律的本意。
- 袁真富
- 关键词:驰名商标异化司法解释
- 标准涉及的专利默示许可问题研究被引量:5
- 2016年
- 通过回顾国内外标准化组织的专利信息披露政策,并结合我国专利默示许可的司法实践和专利立法,分析了成立专利默示许可的制度逻辑。只有在标准化组织有专利信息披露的要求,而标准参与者未在合理期间内披露其拥有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信息,才应当适用默示许可。不过,专利默示许可适用的标准类型不应局限于国家标准,也不应局限于强制性标准。标准涉及的专利默示许可原则上应当允许专利权人收取低于正常情形的许可使用费,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许可使用费协商不成时,应当直接交由法院而不是行政机关裁决。
- 袁真富
- 关键词:技术标准默示许可
- 中国专利竞赛:理性指引与策略调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后的沉思被引量:11
- 2006年
- 袁真富
- 关键词:知识产权体系企业知识
- 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法律风险及其治理对策
- 2008年
- 商标名称通用化或者所谓商标退化,是指某一商标标识所具有的显著特征被减弱,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现象。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情形在国内外普遍存在,产生原因主要包括:商标本身的显著性较弱、权利人将商标当通用名称使用、新产品的名称难以被接受、权利人不告知产品名称、其他厂商的错误使用、产品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政府部门的不当行为,以及字典或媒体的错误描述等。商标名称的通用化不仅在法律层面上削弱了商标的保护范围,或者可能引起商标注册被撤销的后果,而且在商业层面上将导致商标功能无从发挥,致使商标价值消失。为了避免商标名称通用化的风险,商标权人应当防御性地规划商标名称的使用,积极宣示商标信息,干预商标名称的错误使用,并制止商标名称通用化的侵权行为。即使已出现商标名称通用化的事实或危险,商标权人也可以持续进行商标显著性回复之努力。
- 袁真富
- 关键词:商标名称通用化
- 如何规范企业的商标标示被引量:1
- 2007年
- 联想集团并购IBM公司全球PC业务后.曾在2004年12月13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第15版上刊登过整版形象广告.细心的人会发现,在广告上,“IBM”的下方有一个.而且报纸底端还有一行小字:“IBM logo及Thinkpad为IBM存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而联想当时却没有这样的标注和文字表述。为什么像IBM、Intel以及Microsoft等公司,这么注重使用或“注册商标”等标示来表达自己的商标信息呢?我国企业应当如何借鉴这些公司的经验?
- 袁真富
- 关键词:注册商标企业《21世纪经济报道》MICROSOFTTHINKPAD形象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