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新《破产法》对企业法人的认定
- 2007年
- 新《破产法》在第2条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即将本法的直接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
- 方斯远
- 关键词:《破产法》破产程序
- 灭失质物价值的司法认定:裁判依据与法理基础
- 2016年
- 嘉宾(以发言先后为序):刘保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熊丙万(中国人民大学)、刘春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刘建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詹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叶林(中国人民大学)、王志诚(台湾中正大学)、
- 刘保玉熊丙万刘春梅刘建功詹巍叶林王志诚刘凯湘邓峰李秀霞高圣平吴兆祥李后龙李志刚方金刚王朝辉吴光荣贺剑方斯远桑本谦
- 关键词:法理基础裁判依据司法认定高级人民法院
- 商主体类型法定原则与商事组织规则的类推适用
- 2014年
- 由于立法科学性的欠缺,商事组织规则的类推在商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界限不明的问题,法官在用类推的方式解决立法漏洞时面临极大的困境。作者在分析不能适用类推的诸种情形的同时,指出系争案型与法定案型之间存在类似性是类推适用的关键,并对其判断步骤做了阐释。进而在对类推适用商事组织规则应注意事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商事组织规则类推适用的具体规则设计。
- 周林彬方斯远
- 关键词:司法适用
- 交易费用范式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以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为例
- 2012年
- 交易费用理论具有强大的解释力,但是当前的研究忽略了其对司法裁判的作用。笔者认为,交易费用范式在司法裁判中有助于法官更好地进行法律解释和价值判断,在疑难案件中选择更好的裁判规则。本文通过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例示,对如何在司法裁判中运用交易费用范式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笔者的观点是,在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案件中,法院需要审查困难是否构成及其严重程度如何,但是仅从法教义学的视角难以得到明确的指引,结合交易费用理论,可以认为司法解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强制内部组织成本过高以至于失去效率优势的企业退出市场,依此,效率优势的丧失也就成为法官在案件中应当着重考察的因素。由于目前我国解散之诉的判例仍然较少,司法经验尚未完善,进一步的研究仍有待交易成本的细化分析以及未来更多判例的检验,然而本文作为一个研究的开端,主要创新在于提出了交易费用范式的实务意义,这对于我国公司法解释的研究是必要和可行的。
- 方斯远
- 关键词:公司司法解散公司僵局裁判规则
- 先公司合同问题研究被引量:5
- 2015年
- 围绕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签订的先公司合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采取了不同的规制方式,力求在既存规则、商业需求以及交易安全之间实现平衡。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宜借鉴大陆法系做法,承认设立中公司的特定主体地位,并将先公司合同分为设立必要合同以及非必要合同分别规制。对于前者,应当承认其得直接对成立后的公司产生约束力;对于后者,则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案情进行更为全面的考察,探寻当事人内心真意并在此基础上适用相应的默认规则。
- 方斯远
- 关键词:发起人违约责任
- 我国飞跃上诉的制度构建:兼论有限三审制的改革路径被引量:23
- 2020年
- 我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实行全面三审终审制的条件,但有必要通过有限三审制的试点改革,纠正对再审和提高受案标的额等改革措施的过度依赖,为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分离以及许可上诉标准的构建等问题的解决积累经验,为金字塔式的司法统一机制以及三审制提供制度铺垫。政策形成型飞跃上诉有助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亲历审判形成政策,克服现行法律统一与发展机制的不足,亦能避免对我国两审终审制的根本冲击,是有限三审制最合适的制度选择。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需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与改革目标量体裁衣。应当将试点范围限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区,以当事人合意作为启动要件,以一审法院的前期审核为基础,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系争法律问题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裁量受理。
- 方斯远
- 关键词:审级制度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制度建构被引量:21
- 2015年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承载破除司法地方化以及优化最高人民法院职能的独特功能,相关的制度建构应当围绕这一职能定位,有选择性地结合比较法以及我国建国初期大区分院的相关经验,兼顾改革的整体性和阶段性设计方案。在目前的探索运行阶段,巡回区的设置应综合考虑省际间司法纠纷的状况、案件量、区域面积,并允许法官根据案情需要在辖区内巡回审理;受案范围应包括巡回区内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与刑事申诉案件;法官应当从本部的资深法官中遴选,并确定一定的巡回轮换期;法庭不设审委会,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但对于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应移送本部。
- 方斯远
-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地方化巡回法庭司法公正
- 论我国司法改革中初任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以广东省试点改革为视角被引量:3
- 2019年
- 针对我国初任法官选任制度存在的问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原则上提出了多元招录、法官遴选委员会、标准多元、逐级遴选、适当提高任职年龄等改革政策,并给予地方探索空间。对此,广东省在总结本省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了试点改革,在选任模式的区分以及比重,法官遴选委员会的设置模式、组成与运作程序,遴选标准和程序以及任职年龄和资格等方面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这些地方经验为后续的司法改革,乃至《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修订均提供了有益经验。
- 方斯远
- 关键词:司法改革
- 忠实义务:趋同抑或路径依赖——一个比较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被引量:8
- 2012年
- 近年来,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促使各国加大了公司治理与公司法的改革力度,从全球范围来看,"趋同抑或路径依赖",已成为公司法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通过对忠实义务的制定法与法律执行两个层面进行比较法律经济学分析,证明忠实义务仅在各国公司法的制定法层面实现了有限趋同,但在具体规制模式以及法律执行层面仍受制于路径依赖的影响。在我国,一味追求与发达国家公司法制度的趋同并不合适,可取的做法是加强法律实施的实证研究,了解路径依赖对公司法规则运行的影响,针对我国特定的局限条件推动公司法的改革。
- 周林彬方斯远
- 关键词:公司法趋同化忠实义务
- 公司诉讼的法经济分析
- 近年来,中国司法政策日益强调商事审判,尤其是公司诉讼要重视裁判的经济效果。然而,现有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立法层面的制度构建,未能将经济分析的思路延伸至司法层面。本文的目的在于论证,如何在公司诉讼中运用法经济分析。具体来说,即...
- 方斯远
- 关键词:公司诉讼法经济分析裁判规则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