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凯
- 作品数:46 被引量:234H指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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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哲学宗教更多>>
- 司法判决中的经济特区法规与法制统一被引量:8
- 2017年
- 全部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对于国家法制统一可能构成挑战。学术界和实务界为此设置的防范措施主要是立法审查机制,即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时进行全面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立法机关而非审判机关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承担监督责任,这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预设性的制度架构。但是,本文对涉及海南、深圳两地经济特区法规适用的百余个司法判决的研究,可以发现经济特区法规无论被直接引用还是仅仅作为说理依据,各级法院总体上是基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立场,审慎处理经济特区法规的司法适用。这一司法审判规律,充分证明司法机关对包括经济特区法规在内的地方立法具有补充性的监督功能。
- 屠凯
- 关键词:法制统一立法审查央地关系
- 戴东原的法哲学
- 2014年
- 戴震是清代雍正至乾隆中期在世的一位学者。纵观戴震研究的历史,基本上它总是围绕着三个话题展开:方法论、政治倾向和学术脉络。戴震的方法确实极具魅力。但和实证主义没有紧密关系;戴震反对专制,但为此给出的哲学阐述却非常曲折复杂,他没有民主观念,并不积极地反抗权力,他跟权力保持距离.却的确具有近似启蒙思想的话语;戴震也不是实用主义或者功利主义者,他和《宋史》所称的道学家十分相似,只是不同意朱子学的基本假设而已。如果还其本来面目,戴震哲学的核心价值其实在于他所谓"以己之情,絮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也"的是非判定法则,而这一法则使儒家传统在当代继续发展成为可能。
- 屠凯
- 关键词:法哲学
- 党章第十四条的学理意涵被引量:1
- 2022年
- 党内法规学作为新兴学科,在理论和方法上应有自己的特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第14条为例,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揭示党章条款的意涵,对于探寻“党内法规学”的学科特色具有重要意义。党章第14条规定了党内巡视制度,在党章结构中占据独特地位。具体而言,这一规定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它以最高层级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巡视的相关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创新符合要求;其二,这一规定也为协调中央党内法规对党组(党委)党建职责的规定提供了坚实的党章依据。巡视制度是以党章第14条规定为基础的党内制度,与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制度等相互区别、不宜混同。
- 屠凯陈曦宇
- 关键词:党章党内监督党内巡视制度
- 非能比权:19世纪中叶的大清和英帝国片论被引量:1
- 2016年
- 一、绪论英国势力到达东亚较伊比利亚半岛国家和荷兰为晚,但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对世界历史和中国命运的影响无远弗届。对这次冲突的研究也引发学界进行中英比较的兴趣:19世纪中叶的中英双方究竟各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进入的世界历史?以往,费正清对'朝贡秩序'的研究曾经广有影响。他认为,中国原处于以朝贡体系为代表的世界秩序的中心,而英国通过第一次鸦片战争迫使中国加入具有现代属性和普遍意义的国际条约体系。
- 屠凯
- 关键词:朝贡绪论
- 法学历史主义三札
- 2013年
- 法学历史主义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有三个指向,可能也有三个贡献和三个需要注意到的问题。这三个指向分别是:方法论、知识传统和哲学理念。这三个贡献可能是:(1)构成处于上升期的中国政权和知识界的批判武器;(2)催生一组中国概念;(3)在法学研究中推广历史主义的方法论。
- 屠凯
- 关键词:方法论指向历史主义法学
- 吾与吾周旋久:孙奇逢的法哲学
- 2019年
- 孙奇逢的法哲学亦心亦理,心理并重。夏峰之"理",并没有形式化、固定化,只是抽象假设的"无字"之理、"不定"之理。而夏峰之"心",实际上是人之连续不断的自我意识。这种等同于全部规范的自我意识,亦即夏峰之"吾"。树立起真诚的自我意识,则正确的规范判断自然可得。但是,存在于经验世界的自我意识,无往而不与环境相互作用。为了保持自我意识的正常状态,孙氏建议采用的方法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的干扰,实质则是不与他人产生直接冲突。夏峰之学仍应归入阳明学的范畴,和后来的"实学"没有直接联系。孙奇逢法哲学的最大价值,可能是将此前日益神秘化的"心体"拉回到可以在经验层面把握的愧怍心理,这对于批判泰州学派的极端偏激之论十分有益。
- 屠凯
- 关键词:自我意识孙奇逢泰州学派阳明学形式化
- 梦也何曾到谢桥——《楼邦彦法政文集》叙被引量:1
- 2016年
- 楼邦彦先生,笔名楼彦、楼硕人、硕人、炳章、木等,1912年2月25日出生于上海。1931年进入清华大学政治系。1934年在陈之迈教授指导下,用英文完成毕业论文《1922—1931年的英国内阁》,并出版与龚祥瑞合著的《欧美员吏制度》一书,考入清华大学政治学研究所。1936年被录取为第四届中英庚款公费生,远赴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留学,师从当时英国法政学界执牛耳的拉斯基(Harold J.Laski)教授。
- 屠凯
- 关键词:毕业论文政治学研究硕人拉斯基
- 论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比较的视角被引量:8
- 2022年
-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意义在于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类问题时进行指导。在对其参照适用过程中,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所有部分应全面参照,而非像各级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那样,仅参照其裁判要点。在具体参照方法上,判断何为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类似案件”,可以部分比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所采用的类案判断方法,从争议焦点入手判断待决执纪执法案件与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相似性,并由执纪执法者自行从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中提取处理规则进行参照。但是,提取出的规则不得违反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其参照适用范围不应超过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本身规定的情境。
- 屠凯张天择
- 关键词:党内法规
- 博文而有耻:顾炎武的法哲学被引量:3
- 2019年
- 顾炎武被认为是“清学的开山祖师”,但他绝不仅仅是一个考据学家。如果赋予顾炎武的古典思想以现代的分析形式,可以发现,“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这两个短语概括了顾炎武的哲学宗旨。遗憾的是,前人讲“博学于文”多,而“行己有耻”似乎只是简单的“道德底线”“民族气节”而已。即便是“博学于文”,前人也只当作一种治学方法,跟顾炎武的政治思想仿佛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博学于文”确立了体现古人经验的制度的重要性,而“行己有耻”则指个人须对已有的经验和制度进行甄别。而所谓“耻”,实际上即对名誉及公共评价的重视。“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的有机结合,才是顾炎武所提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亦即其法哲学的核心内容。
- 屠凯
- 法学新古典主义:传统法哲学的创造性转化被引量:4
- 2020年
- 法学新古典主义是一种对传统法哲学予以创造性转化的方法。它试图赋予古典法思想现代的分析的形式,促使其以新型且系统的表述,为今天的人们提供实践理据。作为对待古代精神的一种态度和对之处理的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区别于历史社会学、法律思想史、新经学。相对于历史社会学将中国文化传统视为现代西方"异类"的态度,法学新古典主义力求展示文化、学术传统的内部多元性;相对于法律思想史将古典法思想视为博物馆珍品的态度,及其将思想还原于历史、社会、文化背景的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重视古代作者思想的个体自洽性,以及其可能为当代人提供的实践理据;相对于新经学视文化学术经典为当然权威的态度,及其原旨主义的文本解释方法,法学新古典主义承认经典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但是古代的经典作者并不能凭借原有的制度或意识形态身份直接凌驾于任何当代对话者之上,他们所创造精神产品的价值仍然有待于根据其表面意思予以重新评价。
- 屠凯
- 关键词:历史社会学法律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