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春
- 作品数:17 被引量:39H指数:3
- 供职机构:黑龙江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农业科学更多>>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消费者利益直接保护问题研究
- 消费者元素的引入消除了竞争关系相对性的约束。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竞争关系由此扩展至经营者、竞争者、消费者之间形成的复合型竞争关系。消费者利益也因此被区分为以知情权、选择权为内涵的直接利益,以及以消费者福利为表现形式的间接...
- 陈茂春
-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利益
- 高校行政权力自我规制路径探析被引量:2
- 2016年
- 高校作为行政时代背景下的行政主体,其权力内涵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权力有着明显的差异。对高校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宜采取自我规制的方式,即在围绕职权事项排查、评定廉政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分级管理、分级教育,在预防、监督、处置等三个环节上,加强预防分析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决策管理机制、监审督察机制、激励惩处机制和恢复修正机制的建设,让行权履职主体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意识、不能腐的防范意识、不易腐的自律意识。
- 曲科军刘彦辉陈茂春
- 关键词:行政权力自我规制
- 关于提高高校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思考被引量:2
- 2007年
-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人教育作为一项特定的适时教育措施,其弊端已日趋明显,成人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成人教育教学质量出现明显滑坡,而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成人教育改革必须从提高教学质量入手。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待于教育理念的革新、教师素质的提高、教学信息化的实现等。
- 陈茂春
- 关键词:成人教育教育理念学习型社会教学质量
- 论我国环境警察制度创建的现实困境与模式选择被引量:1
- 2014年
- 建立我国环境警察制度,强化环境监察力度,运用警察权对环境污染进行全方位的规制,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质的飞跃。但是我国现阶段在相关法律文件中还没有规定环境警察制度,在理论研究中成果亦不丰富,导致环境警察制度的确立面临较为严峻的现实困境。在具体的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环境警察制度创立模式具有多样性。
- 胡东孙磊陈茂春
- 关键词:环境权环境监察
- 行政合同司法审查现状审视与现实路径分析被引量:4
- 2015年
- 现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虽能解决行政合同纠纷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问题,但对于建构系统的行政合同司法审查制度仍缺乏针对性。因此,应具体考察行政合同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补充设立单独的行政合同司法审查规则。本文认为,要明确行政合同纠纷必须以准用私法的公法模式予以解决,同时应建立双向性诉讼结构,逐步完善行政主体原告资格、举证责任分配、调解原则、审查原则、判决形式的制度规则。
- 陈茂春
- 关键词:行政合同诉讼结构
- 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探析被引量:11
- 2017年
-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高校继续教育的供给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强高校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只有从供给的结构层面、要素层面、制度层面对高校继续教育进行改革,才能实现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升级的目标,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 陈长喜陈茂春
- 关键词:高校继续教育社会服务
- 媒体场合汉英交替传译中的显化研究
-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对外交流、宣传日益频繁,媒体场合的交替传译服务需求也日渐增长。在媒体场合的汉英交替传译中,由于汉语和英语在语法、语言文化等方面的诸多差异,常常出现各种口译难题,显化策略广泛应于各种媒体场合...
- 陈茂春
- 关键词:目的论
- 职业学校学生厌学情绪辅导个案研究被引量:2
- 2012年
- 职业学校学生身上普遍存在厌学情绪[1]。通过个案研究,探讨职业学校班主任、心理健康老师怎样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加强对有厌学情绪学生的转化,更加深刻地体会心理健康教育在职业学校教育中的内涵及其重要作用。
- 陈茂春
- 关键词:厌学情绪职校生
- 职业学校学生的成长需要与心理健康教育探讨
- 2014年
- 中等职业学校阶段是青年学生"骚动、矛盾、动荡、暴风雨式的时期",这个时期青年学生处于人一身中最关键的转折期。作为职业教育者应该在尊重学生的心理发展需要和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的终身成长提供合适的教育。
- 陈茂春丁晓铭
- 关键词:职校生心理健康
- 《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条款”司法适用的反思——以消费者利益标准为视角被引量:7
- 2021年
- “网络条款”作为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增类型化条款,其司法实践中陷入适用困境的根源在于忽视了对消费者利益的独立考量。司法过程中,通过填充消费者利益标准并以之为核心对网络条款进行限缩解释既可以精细化认知模型,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又可以有效防止法律对竞争行为的过度干预,是破解适用困境的根本之道。而从证据法学向度理解网络条款的含义与适用规则,将限缩解释后的消费者利益标准转化为消费者选择自由受损要件,则对进一步优化网络条款司法适用,有效保护合理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 张铁薇陈茂春
- 关键词:消费者利益要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