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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昌

作品数:5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犯罪
  • 1篇单行
  • 1篇单行刑法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法
  • 1篇行为性
  • 1篇行刑
  • 1篇行刑法
  • 1篇修正案
  • 1篇诈骗
  • 1篇诈骗犯
  • 1篇诈骗犯罪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人民
  • 1篇人民法院

机构

  • 4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学院

作者

  • 5篇朱启昌
  • 2篇卢有学
  • 1篇高一飞

传媒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西南石油大学...
  • 1篇贵州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02
  • 1篇2001
  • 1篇2000
  • 1篇1999
  • 1篇1994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略论我国第一个《刑法修正案》被引量:3
2000年
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不属于单行刑法,用“修正案”的形式补充修改刑法具有灵活性、便于适用性,能保持刑法统一等优点,但是我国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在立法技巧上仍不当地沿用了以往单行刑法的模式。
朱启昌卢有学
关键词:修正案单行刑法
论死刑执行程序的适用与完善
1999年
死刑是剥夺某些特定犯罪人再犯罪能力所必需的最有效的手段,它具有其他刑罚方法所不能替代的特殊的威慑效果,无论是在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有死刑这种刑罚存在都是社会对违反它的生存条件的行为的一种重要的惩罚手段。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并对死刑采取严格限制和慎重对待的措施是正确和明智的,是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展进步的要求的,是符合中国人民意愿的。
朱启昌高一飞
关键词:废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国际公约公民权利
试论忘却犯的行为性
2002年
忘却犯是指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义务的人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未尽职责致使该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的不纯正不作为犯。忘却犯是历来确定行为概念时不得不面临而又最难逾越的障碍。只有将行为定义为“体现了主体的心理事实、能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身体动静”方可正确地说明“犯罪是行为”这一命题。
朱启昌卢有学
关键词:不作为犯过失犯
论金融诈骗犯罪中的几个问题
2001年
金融诈骗犯罪是一类严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资金安全的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从普通诈骗财产所有权犯罪演变而来,但确有自己的显著特点。本文对金融诈骗犯罪的特点、概念和认定等问题作了研讨。
朱启昌
关键词:金融诈骗犯罪
略论受贿罪的客体和对象
1994年
本文以我国即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及正确发挥刑法在惩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为出发点,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受贿罪的客体和对象问题,重新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论述集中,论点鲜明。全文只写了两个问题:一、关于受贿罪侵犯的客体。笔者首先以概列的方法,列举了当今国内外通行的主要权威性观点,继后分类逐一加以评析,最后综观利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别从国家公务员犯罪的特征上,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并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证。二、关于受贿罪的犯罪对象。笔者首先陈述了当今国内外的三种不同观点和主要理由,然后逐一进行了辩析,最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指出“权”与“利”的交易是当前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并提出了刑罚对策的初步设想。
朱启昌
关键词:公务行为犯罪对象钱权交易受贿犯罪公私财产财产性利益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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