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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奇

作品数:13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社会学

主题

  • 6篇难民
  • 4篇迫害
  • 4篇国际法
  • 3篇刑法
  • 3篇危害人类罪
  • 3篇国际难民
  • 2篇中国国家利益
  • 2篇中国刑法
  • 2篇罗马规约
  • 2篇国际刑法
  • 1篇道国
  • 1篇东道国
  • 1篇性暴力
  • 1篇性别
  • 1篇战争罪
  • 1篇入宪
  • 1篇社会团体
  • 1篇条款
  • 1篇女性
  • 1篇女性性别

机构

  • 13篇对外经济贸易...
  • 4篇中国青年政治...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作者

  • 13篇李明奇
  • 5篇廖恋
  • 1篇张贞
  • 1篇张新广

传媒

  • 2篇理论界
  • 2篇刑法论丛
  • 1篇学术交流
  • 1篇前沿
  • 1篇广州市公安管...
  • 1篇河南理工大学...
  • 1篇长春师范大学...
  • 1篇牡丹江大学学...
  • 1篇广西民族师范...
  • 1篇哈尔滨师范大...
  • 1篇齐鲁师范学院...

年份

  • 3篇2013
  • 7篇2012
  • 3篇2011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在东道国非法存在的难民
2012年
原则上,避难申请者为了在东道国获得难民资格应向东道国主管当局提出申请,但也会出现避难申请者非法越过边界进入东道国境内的情况。在处理难民非法入境问题时,东道国和国际社会需要在保障人权和维护国家安全之间进行平衡。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中的难民一词应作扩大解释,应包括难民身份的申请者。公约中"刑罚"一词不仅指刑事制裁,而应包括一切法律制裁。对于非法入境的人员,东道国有权采取包括拘留在内的临时措施,但这种临时措施应符合国际人权标准。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中国需要加强对非法入境难民的研究和处理。
李明奇
关键词:难民东道国
浅议环境权入宪问题被引量:1
2012年
环境权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承认,许多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环境权,环境权已经成为基本人权。中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这样必然会削弱其他部门法律对环境权的保障力度,不利于调动公民参与环保的主观积极性。环境权入宪,是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也契合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建议中国宪法明确承认环境权,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建立环境权违宪审查制度和公民环境权宪法诉讼制度。
李明奇张贞
关键词:环境权宪法可持续发展
恐怖主义与危害人类罪被引量:1
2011年
在国际刑法中,恐怖主义的性质引起了很大争议,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的认识。笔者分析了二战后国际军事法庭和联合国前南法庭对恐怖主义的惩治,并且结合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对危害人类罪的规定,从谋杀、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强迫人员失踪、迫害等多个方面分析了恐怖主义和罗马规约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恐怖主义可以构成危害人类罪。
李明奇廖恋
关键词:恐怖主义危害人类罪国际刑法
国际法中的难民家庭问题
2012年
难民家庭问题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目前国际法文件对这个问题的规定并不详细,我们需要结合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和其他国际法文件对此进行探讨。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难民家庭问题的态度比较复杂,一方面出于自己的国际责任而给予保护,但另一方面又担心这个问题会对本国社会造成冲击。在国际法中,难民家庭完整和团聚意味着各国不应分离一个完整的家庭并且应该采取措施维持作为一个单位的家庭,积极创造条件允许、协助离散了的难民家庭成员团聚。
李明奇
关键词:国际法难民
危害人类罪与战争罪、灭种罪的区别被引量:1
2011年
危害人类罪与战争罪和灭种罪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演化关系。不过,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存在。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与战争(武装冲突)的关联性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广泛性和系统性不同、具体罪行不同。危害人类罪和灭种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罪行发生背景不同、具体罪行不同、犯罪心理不同。
李明奇廖恋
关键词:危害人类罪战争罪
对国际法中迫害罪的思考
2013年
迫害罪是危害人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行,"二战"后进入国际法领域。国际社会对纳粹德国和日本战犯的审判,是迫害罪成为国际法罪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从此之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演变,特别是经过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实践,迫害罪在定义和犯罪构成方面日趋成熟,到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及其犯罪要件制定的时候已经基本定型。迫害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违反国际法规定,严重剥夺某一团体或集体(一人或多人)的基本权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要求行为人具有歧视性意图。为了维护中国的司法主权,中国刑法中有必要纳入迫害罪。
李明奇廖恋
关键词:国际法罗马规约中国刑法
对难民公约中“某一社会团体”的分析
2012年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第一条对难民进行了比较准确的定义,在可成为难民的各种条件中,如"种族"、"宗教"、"国籍"及"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这些因素都是比较容易确认的,但"某一社会团体"却相对含糊一些。为确保公约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须深入分析这一因素。使一个团体统一起来的特征或因素不能是对迫害的共同的畏惧。这样的社会团体,应具有可承认性。非国家行为体实施的迫害,也是在认定"某一社会团体"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李明奇
关键词:难民迫害
国际难民法中和女性性别有关的迫害
2012年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及其议定书没有明文规定基于性别的迫害也是导致被害人主张难民身份的原因,但我们基于这些国际法文件的基本精神却可以合理地推断出:基于性别的迫害也是主张难民身份的重要理由。所论述的基于性别的迫害,主要是指针对女性的迫害。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规定了迫害的五种理由,基于性别的迫害可以分别归入到这五种理由之中。现在国际局势变化莫测,我们对国际法文件的理解需要与时俱进。
李明奇
关键词:难民性别迫害
国际法中迫害罪的犯罪心理
2012年
迫害罪是危害人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行,危害人类罪的犯罪心理适用于迫害罪。迫害罪应当为故意犯罪,同时,迫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歧视性意图,这是迫害罪犯罪心理的最显著特征。迫害罪要求行为人基于政治、种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性别或根据公认为国际法不容的其他理由,对任何可以识别的团体或集体进行迫害。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审判实践是确定迫害罪犯罪心理的重要依据。
李明奇
关键词:犯罪心理罗马规约
国际难民法中不推回原则适用的几个具体问题
2012年
在国际难民法中,不推回原则意味着,任何国家在面对难民或避难寻求者的时候,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驱逐或送回("推回")到其生命或自由可能会受到威胁的领土的边界。不推回原则不仅仅适用于已经被正式承认为难民的人员,还延伸到了那些还没有被正式承认为难民的人员。
李明奇
关键词:难民习惯国际法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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