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冬梅
- 作品数:30 被引量:36H指数:4
- 供职机构: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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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司法三司”新论被引量:1
- 2009年
- "三司受事"和"三司推事"是两种不同的司法形式,几乎同时创立于唐高宗时期。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并非先后出现。三司受事主要是受理上诉表状,它并不直接审判一审案件,唐德宗建中以后逐渐废弃此制。"三司推事"是由皇帝临时下诏组成三司,负责审问重要诏狱,审完即予裁撤。推事三司主要由刑部、御史台和大理寺官员组成,其重要特点有二:第一,皇帝常派宰相等重臣来监领三司,以保证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第二,所审案件一般是先移御史台以后,然后组成三司赴御史台鞫问。
- 石冬梅
- 关键词:唐代
- 唐代死刑的执行时间辨析被引量:1
- 2007年
- 唐代规定的死刑执行时间是未时,不是"黄昏时分",其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都证实了这一点。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古代的刑罚理论决定的,只有在白昼公开行刑,才能达到"与众弃之"的刑罚目的。宋元时期基本沿袭了唐代的规定。明朝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以后,死刑执行时间定在午时后,"近代戏文"中常说的"午时三刻"行刑,有现实根据,并非艺人一时兴之所至的凭空想像。
- 石冬梅
- 关键词:唐代死刑
- 论西魏尚书省的改革被引量:5
- 2008年
- 大统十二年(546)西魏改革了尚书省制度,将原来的六尚书三十六曹制改成了六尚书十二部制,尚书六部最后确定为吏、民、礼、兵、刑、工,郎曹十二部是:吏、民、礼、兵、刑、工、计、蕃、虞、膳、驾、宾。这次改革不仅确立了隋唐以至明清六部的名称,而且还开启了北朝后期精简机构、归并尚书省郎曹的先声。其弊端是对尚书郎曹精简过甚,不便于政务的运行,这一点在随后实行的六官制度中得到了纠正,六官制度在六卿的体制下设立了大约二十二个相当于尚书省郎曹的机构,奠定了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的基础。
- 石冬梅
- 关键词:西魏
- 我国五十年代汉语、文学分科教材研究
- 石冬梅
- 关键词:汉语文学
- 《三国演义》原著成书于元代——以《三国演义》正文中的典制和俗语为中心被引量:1
- 2012年
- 本文通过考析《三国演义》正文中的"密州"、"中山府"、"滑州"等元代地名,"太史院"、"太常院"、"枢密院"等元代官制,以及"的实"、"军士不打"等元代俗语,论证《三国演义》原著必成书于元代。因为这众多例证表明,作者最熟悉的是元代社会生活;同时,假如《三国演义》为明代成书,那么作者不可能再使用这些早已废除的元代典制和早已过时的元代俗语。
- 石冬梅
- 关键词:《三国演义》元代典制俗语
- 略论唐代废除死刑的尝试被引量:4
- 2009年
- 唐玄宗和唐宪宗时期一度以诏令的形式宣布废除死刑,这两次废除死刑的目的各不相同,唐玄宗之目的主要是粉饰太平,其一概废除死刑的做法也没能贯彻。唐宪宗在江北地区废除部分死刑的目的,是将死刑犯减死流放到北部边境去戍边,这与秦汉时期的发罪人实边的目的相同。唐宪宗《元和减死敕》具有一些可操作性,当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行,直到五代后唐时期才停用此敕。唐代两次废除死刑的尝试在中国刑罚制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 石冬梅
- 关键词:唐代死刑唐玄宗唐宪宗
- 刘备掌控蜀汉人才成败谈
- 2012年
- 在三国时期,刘备占领益州以后,统治阶层内部实际上分为五大集团:一是长期追随刘备的元从集团,如关羽、张飞、赵云、糜竺、简雍、孙乾等。二是刘备在荆州时笼络的人才,如诸葛亮、黄忠、魏延、伊籍、蒋琬、马良、马谡、杨仪、廖化等。三是原来刘璋集团中的非土著人士。
- 石冬梅
- 关键词:蜀汉三国时期
- 唐前期的东夷都护府被引量:2
- 2006年
- 东夷都护府及其前身东夷校尉府主要负责管辖内附的奚和契丹的事务,它们在唐朝前期东北边疆的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后来由于唐廷国力和民族政策的原因,武则天时期被迫放弃了这个都护府。唐玄宗开元年间,在营州一带恢复了一定影响,但这时使职已很发达,故未再设立东夷都护府,而是以押两蕃使代之。东夷校尉设于贞观初年,它改称东夷都护则在贞观二十二年。东夷校尉府和东夷都护府与安东都护府毫无关系,那种认为东夷校尉是安东都护府前身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石冬梅
- 关键词:唐代安东都护府
- 论唐后期对官员赃罪的处理
- 2009年
- 唐朝后期从法律条文上说,除了沿袭前期的规定以外,还制定了更为严厉的法规,主要表现在限制了"八议"和官当的适用、限制了赃罪自首的条件、扩大了官吏同职连坐的范围、明确了官吏去任仍要追究在任时所犯公罪等方面。但是,唐后期在实际处理官吏犯赃案件时不如前期严格,以致造成唐末吏治败坏不可收拾的局面,这是值得深思的历史教训。
- 石冬梅
- 李勣事迹辨被引量:1
- 2008年
- 李勣归唐时的统治区只有黎阳一带,不像两《唐书》说的那样广大。李勣与唐太宗的关系总起来看比较亲近,《通鉴》记载的太宗临终前嘱咐太子"(李勣)若徘徊顾望,当杀之"的材料不可信。李勣前去平定高丽时的官职是辽东道行军大总管,不是■江道大总管;时间是乾封元年十二月己酉,不是总章元年,两《唐书》中所记有舛误。
- 石冬梅
- 关键词:唐太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