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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本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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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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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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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本仁
1篇
邵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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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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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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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事故的民事法律问题
1999年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对其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法通则》(下称"民法")、《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目前,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法理上和实践中都争议不大。争议比较多的是集中在民事法律上。本文为此探讨之。一、医疗事故适用的民事违法范围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以及身体的生理机能和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身体、健康是每一个公民最高的人格利益,是个人自身存在的前提,也是公民进行一切社会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我国民法将生命健康权列于人格权之首。
邵晓莹
刘本仁
关键词:
医疗事故罪
法律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生命健康权
经济补偿
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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