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嘉

作品数:5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南昌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刑法
  • 2篇刑法规范
  • 2篇刑事
  • 2篇刑事法
  • 2篇刑事法律
  • 2篇刑事法律关系
  • 2篇主体论
  • 2篇法律
  • 2篇法律关系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修正案
  • 1篇危险犯
  • 1篇销售金额
  • 1篇联合国反腐败...
  • 1篇结果犯
  • 1篇贿赂
  • 1篇贿赂范围
  • 1篇既遂
  • 1篇既遂形态

机构

  • 5篇南昌大学

作者

  • 5篇刘嘉
  • 3篇余行飞
  • 1篇辛波

传媒

  • 1篇河南公安高等...
  • 1篇重庆职业技术...
  • 1篇双语学习
  • 1篇重庆城市管理...

年份

  • 1篇2008
  • 4篇2007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论
2007年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研究刑事法律关系必须从主体入手。本文以法律关系的构成为理论前提架构,分析了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主体和现实主体。认为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刑事法律规范对可能主体进行调整的结果,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包括国家、刑事自诉人和刑事犯罪人。
刘嘉余行飞
关键词:刑事法律关系刑法规范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探析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新增设的犯罪。增设本罪,有利于进一步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信用。从立法价值上看,本罪的设立并不违反刑法谦抑性原则,相反是刑法谦抑性原则在中国实现途径的具体体现。...
刘嘉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犯罪构成
文献传递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论被引量:1
2007年
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研究刑事法律关系必须从主体入手。本文以法律关系的构成为理论前提架构,分析了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主体和现实主体。认为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刑事法律规范对可能主体进行调整的结果,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包括国家、刑事自诉人和刑事犯罪人。
刘嘉余行飞
关键词:刑事法律关系刑法规范
论销售金额——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另一种解读被引量:2
2007年
销售金额可以分为广义的销售金额和狭义的销售金额。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形态应为危险犯,销售金额应为危险犯中危险状态的衡量标志。唯有如此,才能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既遂形态作出科学、合理的说明。应对刑法中有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进行一定的修改。
余行飞刘嘉
关键词:销售金额既遂形态危险犯结果犯
论“贿赂”的范围——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2007年
由于《刑法》明确规定贿赂为财物,不足以规制社会中所发生的种种新型贿赂犯罪,引致学界对于贿赂范围的争议。对其立法渊源的探究可以得出我国对于贿赂的一贯立法态度,这种立法上的不足导致了司法层面中对新型腐败犯罪的漠视。司法与立法的相悖、刑法规定的滞后与贿赂犯罪的发展引起的冲突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贿赂的范围,以确定一个合理的界限。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引进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契机。
辛波刘嘉
关键词:贿赂范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