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弟
- 作品数:39 被引量:534H指数:11
-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医药卫生更多>>
- 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被引量:9
- 2005年
- 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期撷取了复旦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部分专家学者探讨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原理和立法模式的若干文章,以供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参考。
- 刘士国段匡龚赛红王全弟许凌艳
- 关键词:侵权责任专家学者民法典
- 我国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管辖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11年
- 民事审判管辖制度是指法院内部受理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涉少民事案件管辖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制度改革进程。现在我国一些地区建立少年综合庭,而相应的涉少民事案件管辖制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如何正确分析和对待这些发展和变化,对我国涉少案件的审理和少年法院的建立意义重大。
- 彭夯王全弟
- 关键词:指定管辖少年法院
- 违反在先行为所产生的作为义务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2005年
- 通常认为,民事责任的前提是义务,即所谓无义务无责任,而义务主要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从另外一方面看,构成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对他人负有的某种作为义务,未实施或未正确实施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他人损害的行为。
- 王全弟
- 关键词:作为义务侵权责任违反约定义务法定义务不作为
- 台湾“民法”物权法定原则之修订及其借鉴意义被引量:1
- 2015年
-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脊柱,在各国物权体系的构筑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严格执行物权法定主义势必产生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风险。台湾"民法"第757条2009年的修订顺势将习惯(法)纳入物权法定之"法"的行列,借以弥补物权法定之不足。该条修订符合台湾地区的现实需要,对我国大陆物权法的理论和实践有三点借鉴意义。一是我国物权法研究应该抛弃"准物权"这一法学概念及其理论;二是我国物权法定之"法"的范围应当不包括习惯法;三是我国采取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四位一体"规范物权的思路应该得到褒扬和坚守。
- 魏永王全弟
- 关键词:物权法定习惯法
- 农地征收中的利益差序格局
- 农地征收实际涉及的私人利益主体有四:官员、开发商、村官、村民。在这四类具体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的利益差序格局,其实然与应然截然相反。在农地征收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公共利益与被征者的私人利益的区分,但二者不构成冲突关系。构成冲...
- 王全弟李云波
- 关键词:农地征收法律制度公共利益
- 股权质押标的研究被引量:3
- 2012年
- 股权质押是由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标的物,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而设立的质押。由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获利能力,股权得以作为质押的标的而被广泛运用。然而,《物权法》、《公司法》及相关证券行业规范对股权质押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且股权质押由于其自身特性存在着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建议立法进一步梳理有关规定,以安全性为基本价值取向,适当放宽发起人及国有股权质押的特殊限制,并通过改进股权设质登记构建完善的股权质押制度。
- 王珉王全弟
- 关键词:股权质押担保
- 事实物权:理论困境与出路被引量:12
- 2014年
- 事实物权理论以物权的正确性判断理论为基础,将物权分为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在当前中国物权理论和司法实务中该理论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但事实物权从概念到"表现形式"、到性质、到效力、再到保护方式,均违反了物权法基本原理,也模糊了物权与债权的界限,我国民法应该摒弃之。所谓的事实物权所代表的相关利益毫无疑问是需要法律保护的,但其本身不宜被认定为物权,法律应赋予相关利益主体"利害关系人"身份。对相关利益的保护应采取请求权模式,但需要结合个案以民法及其理念来综合判断。
- 魏永王全弟
- 关键词:事实物权物权物权法定请求权
- 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被引量:75
- 2001年
- 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 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点,提出三大疑点,进而对该三大疑点进行具体解析,澄清了优先权概念,通过比较优先权制度和法定抵押权制度,阐明了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对优先权效力之限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 王全弟丁洁
- 关键词:合同法优先受偿权优先权法定抵押权物权
- 侵害商事物权的责任初探被引量:1
- 2014年
- 商事物权可以界定为商主体所享有的物权,即商人对特定的物所享有的直接支配并具有排他效力的权利。对商事物权的保护应以《侵权责任法》为主,《物权法》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商人在商事经营活动中侵害其他商人物权的,应该承担侵害商事物权法律责任。
- 王全弟魏永
- 关键词:侵权物权保护
-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被引量:9
- 2000年
- 王全弟孔向荣
-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