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舜
- 作品数:33 被引量:230H指数:6
- 供职机构: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生物学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司法提升道德的限度及原则被引量:1
- 2015年
- "以德入法"在立法层面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试图通过司法实现"以法固德"却是给本就境遇不好的司法套上额外的枷锁。"彭宇案""泸州遗赠案""教授换妻案"等的判决给社会传递出明显的信号,但却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的功能是止人为恶而不是劝人向善的,在于法律中的"人"只能是"普通人",在于道德的提升本质上是靠制度而不是宣传与说教。当然,司法裁判也有"教育"功能:一个良善公正的判决会给社会带来正能量。但这种"给力"判决的作出需要秉持四项原则,即个案化原则、法律发现的"合道德性"原则、程序原则及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及预防恣意原则。
- 李延舜
- 关键词:法律功能合道德性自由裁量权
- 个人信息财产权理论及其检讨被引量:10
- 2017年
- 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与信息隐私保护已经成为矛盾的两个方面。个人信息财产权因其突出"信息主体的能动性"与"实现经济收益"等优势受到国内外诸多学者拥护。然而,个人信息所蕴含的利益是多元的,既有人格尊严利益,又有自由利益、经济利益,仅从个人信息具有财富创造功能角度证成个人信息财产权是片面的。对个人信息财产权的检讨源自三个方面:人格权对个人信息财产权的批判集中在人格信息的"客体化",导致了人的尊严被贬损;财产权自身的特质如财产权劳动理论、排他性及可转让性等也不适用于个人信息;实践理性如"自我决策困境""集体行动难题"和为数众多的"例外使用"也使得个人信息财产权举步维艰。因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综合考量各种利益,使个人信息的监管体制与保护理念相统一。
- 李延舜
- 关键词:人格权
- 公共场所隐私权研究——法理、要素及类型被引量:27
- 2018年
-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之间泾渭分明,隐私权保护也是"全有全无",两相结合,便产生了如下认知:隐私权只存在于私人场所,而公共场所无隐私。然而,科技进步与社会公共化趋势的加强模糊了公共场所与私人场所的界限,追踪窃听、偷拍偷录、视频监控现象的增多也引发了人们对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关注。私人生活在公共场所中延续,自由、自治、尊严在公共场所中亦存,有限度地承认并保护公民的公共场所隐私权已是时代发展所需。公共场所隐私权研究必须明确:这是一个事关隐私利益保护"程度"的问题,是判断公民的隐私期待合理性的问题,是时刻与其他权利(如自由权)利益衡量的问题,是跨越宪法和侵权法的基本人权问题。
- 李延舜
- 关键词:公共场所隐私权宪法隐私权
- 论诱惑侦查制度的流弊与完善被引量:6
- 2006年
- 诱惑侦查被广泛应用于打击毒品犯罪等隐蔽性犯罪。司法实践中,极易导致警察权力的失控与“掉入陷阱的不幸者”权利的被侵犯。本文以对诱惑侦查限制的眼光,在理论论证、框架设计及实施中对诱惑侦查运用中的流弊进行纠偏,把重心落在人权的保护上,希冀由此契入刑事法治化的主题。
- 李延舜邢文杰
- 关键词:诱惑侦查程序性辩护司法审查
- 权力类型与法律渊源多元化间的对应关系被引量:1
- 2008年
- 长久以来,人们对"权力"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政治或社会学意义上,权力也一直被混淆于国家权力而没有其他。同时对法律渊源的研究人们也一直采用形式法源的立场,认为基于国家权力而产生的制定法是唯一的法律渊源,这对法治建设是非常有害的。不同类型的权力与多样化的法律渊源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
- 李延舜魏昆
- 关键词:法律渊源国家权力
- 公共视频监控中的公民隐私权保护研究被引量:44
- 2019年
- 作为一种技术性侦查和创新性管理工具的公共视频监控,正日益受到政府青睐,民众对安全感的渴求也助推了这股浪潮。但正如硬币有两面,公共视频监控带来的负面效应正在显现,公民隐私在监控社会中无所遁形,公民正在被分类、正在失去个性、自由,公民的私人领域被进一步压缩。面对可能到来的"极权社会"的威胁,必须通过隐私权框架来规制公共视频监控。这种规制由三个方面组成:以数据隐私保护为前提的公共视频监控的合法化、以公众参与和监督为核心的透明性以及以隐私侵权责任承担为保障的公共视频监控的问责制。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公共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的尖锐对立。
- 李延舜
- 关键词:隐私权数据隐私
- 通过涉诉信访实现个体正义的困境研究
- 2013年
- 从法院、当事人以及信访机构的本身,结合法院系统最近几年对涉诉信访的统计分析,研究整个涉诉信访体制的现状及问题。涉诉信访针对的是法院的裁判和执行,其初衷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对法院裁判或执行的推翻。从实质正义层面,我们姑且称为是个体正义的实现手段。但这种手段对法院系统的权威以及法治的实现却是损害巨大,涉诉信访不解决,法治将陷入困境。
- 李延舜胡龙珠王云云
- 关键词:涉诉信访法治司法独立个人正义
- 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及其限制被引量:46
- 2015年
- 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对个人信息侵权的保护采用了具体人格权中隐私权的路径,它无法对个人信息商业化利用伴随的财产利益进行全面的保护。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是采用"以人格权为中心、包含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两部分内容的一元模式",还是"以包含个人信息的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为导向的人格权和财产权二元模式",需要借助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此外,基于价值的多元,任何权利的运行都要有个界限,个人信息权亦如此。在遭遇言论与表达自由、信息的自由流通、国家安全和权利人的同意四种情况时,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力度要"克减"。当然,这四种"克减"场域仅仅是基于"类型化"的分析,具体的案件还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
- 李延舜
-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隐私权言论自由
- 学生隐私权初论——从“教不严,师之惰”谈起被引量:2
- 2016年
- 学生隐私权的研究存在两个难点:一是隐私权概念本身尚处于"发展"中,试图给隐私权下一个能普遍接受的、一般化的定义和试图定义"自由"一样艰难;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学生皆为未成年人,因其"理性不足"从而不被认为是自身事务的最佳管理者,故而"教不严,师之惰"再往前一点就成了教育管理中的"家长主义"原则,即在校园生活中谈学生隐私,反而是对学生的放纵与不负责。解决这两个难点的最佳途径莫过于对学生隐私权的类型进行界定:对隐私权的本质属性认识不一,但隐私权的范畴却能大致确定;学生固然需要监督与管理,但学生对其的私人领域必须拥有"专属管辖权"。学校对学生私人领域的侵入体现在管理、教学、校园生活及校园搜查各方面,学生隐私利益必然要在"斗争中"获得实现。
- 李延舜
- 关键词:信息隐私
- 数据库开发与应用中的隐私权限制被引量:2
- 2017年
- 以个人数据为直接对象的数据库上存在着两种权利:数据库权利和数据主体权利。对前者而言,它的核心是财产利益;对后者来说,它的核心是人的尊严和人格利益。两种权利在数据库的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经常冲突,体现在个人敏感数据被非法收集和处理,以及公民被无处不在的数据监控包围。然而,现代文明是向尊重和保护隐私权的社会不断迈进的过程,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挖掘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必须尊重数据主体围绕隐私的基本权利,并从数据分类、数据处理行为、数据库控制者责任三个方面设置相应的法律保护条款。
- 李延舜
- 关键词:数据库隐私权知情同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