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德
- 作品数:5 被引量:16H指数:2
- 供职机构:四川省委第二党校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我国法律形式规范化的思考被引量:2
- 1990年
- 一、科学界定法律形式的外延笔者认为,理论界关于我国法律形式外延的界定,其主要倾向是失之过宽;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倾向又是失之过窄。“失之过宽”主要表现在将所谓“
- 张正德
- 关键词:法律形式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抽象行政行为
- 论邓小平建立法治社会的思想被引量:12
- 1995年
- 1992年春,乔石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的报告中,将邓小平同志丰富的法制论述概括为“建立法制社会”的思想,并认为“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指导思想”。笔者以为,这个概括和评价具有启迪意义。思考和探索如何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这是面临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们的头等大事。因此研究邓小平同志法制思想的精髓,是我国当前法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 张正德
- 关键词:《邓小平文选》邓小平法制思想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制
- 人大立法工作班子应专职化和专家化被引量:2
- 1991年
- 一、立法工作班子是一种法律职业法律职业指从事有关法律事务的社会职业,即以起草法案、维护或研究法律与法律秩序为特定职责的群体。社会分工和法律的出现是产生法律职业的前提。而在法律职业正式形成以前,社会便有了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需要,只不过这种职能被别的职业所兼任。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分离才产生法官,追诉权与审判权的分离才产生检察官。
- 张正德
- 关键词:立法权立法机关行政权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稳定
- 1991年
- 一、稳定的价值和基础稳定,意味着社会基本制度的延续、较少变化,以及社会生活有秩序、安定的一种状态,它是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必要条件。动乱是稳定的对立面。
- 张正德
-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稳定地方人大人代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权力
- 论邓小平建立法制社会的思想
- 1995年
- 1992年春,乔石同志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的报告中,将邓小平丰富的法制论述概括为“建立法制社会”的思想,并认为“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指导思想”。笔者以为,这个概括和评价具有启迪意义。思考和探索如何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这是面临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们的头等大事。故研究邓小平法制思想的精髓,有利于法治的实践。一、邓小平法制思想的核心——建立法治社会在邓小平文选中,“法治”一词极少出现。乔石同志概括邓小平的法制思想为“建立法制社会”,用的也是“法制”而非“法治”。本文根据什么将“法制社会”的概括变为“法治社会”呢?回答是:从本质上看问题。从理论上说,“法制”与“法治”
- 张正德
- 关键词:邓小平法制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理论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