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玉枢
- 作品数:21 被引量:61H指数:6
-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文化科学更多>>
- 关于支配股东诚信义务的理论思考
- <正>德国联邦普通法院在莱诺印刷机案件的判决中作过这样一段理论说明:"最近的文献表明,应当承认社团的构成员(股东)相互之间具有特殊利益的性质。在股份有限公司形态中,多数派股东行使其对公司业务执行的影响力,其结果完全有侵害...
- 汤玉枢
- 文献传递
- 企业集团基本问题的立法考察被引量:7
- 2000年
- 企业集团已经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 ,然而其立法却非常滞后。本文在考察我国现行有关企业集团政策和行政规章的基础上 ,对企业集团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 ,由此提出企业集团的本质是资本支配关系 ,控制与从属因素是影响企业集团利益分配关系的关键 ,企业集团立法应当借鉴国外有关立法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的成功经验 ,在目前条件下优先解决资本支配、利益分配等公司法问题。
- 汤玉枢
- 关键词:企业集团公司法法律性质
- 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责任承担的法律思考被引量:6
- 2000年
- 本文全面地分析了母、子公司之间债务责任问题的相关理论和实践 ,提出了以每一个公司均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假定为基础、以股东有限责任为原则的现代公司法不能解决以母子公司体制为特征的企业集团法律问题的结论 。
- 汤玉枢庄希文
- 关键词:债务责任
-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界定被引量:6
- 2004年
- 为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信赖利益 ,我国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优先购买权。该规定表面上看似具体 ,但实务中出现的新情况却使其出现了适用上的疑义———其他股东能否对欲转让的股权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行使优先购买权 ?作者从立法本意和法理角度进行分析得出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同等条件 ,应既包括同等价格又包括同等数量 ,股东不能对欲让股权中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在立法上坚持这一价值取向才能最大限度地平衡老股东、出让股东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 。
- 周国君汤玉枢
- 关键词:优先购买权控制权
- 论利益偿还请求权──兼析我国票据法第18条规定被引量:5
- 1998年
- 利益偿还请求权是票据法基于公平、正义理念而创设的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有诸多问题需要辩正、澄清。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设立根据、法律性质、成立要件,正本清源,较为中肯地指出我国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 汤玉枢
- 关键词:利益偿还请求权票据法
- 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 1992年
- 台湾《公司法》第2条第四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指七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之公司。由此可见,它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聚合多数人资本的经济组织,具有典型的资合经营性质;股东仅对公司负缴纳所认股款的义务,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分离制度,股东并非全部、直接地参与公司经营,债权人势必也要由此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对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
- 汤玉枢
- 关键词:债权人利益法律保护社会交易资本维持原则保护债权人
- 试论解决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的基本途径
- 1990年
- 一、法律问题频繁衍生,法界研拟解决模式近年来,在“一国两制”政策影响下,海峡两岸关系日趋解冻,两岸民间交往日益频繁,由此而衍生了包括婚姻、继承、投资、贸易甚至刑事犯罪在内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引起两岸人民的普遍关注。尽管海峡两岸以不同的角度出发,都相应地采取了权宜性应急措施。
- 汤玉枢
- 关键词:民间交往法界祖国统一两岸关系
- 试论母公司的侵权行为责任被引量:3
- 2001年
- 母公司通过资本支配而控制着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如果故意利用自己的公司势力侵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 ,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本文在讨论母公司支配与子公司利益保护的基础上 ,系统地检讨了母公司侵权行为所损害的对象、构成要件和法律救济的途径 ,提出在现行法构架下依照民法通则第 7条规定 ,以违反社会公德为由追究母公司的侵权行为责任的观点。
- 汤玉枢
- 关键词:公司法法律救济侵权行为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 略论台湾投资立法对经济建设的影响
- 1991年
- 四十年来,台湾不仅经济结构由农业转为工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且经济发展速度也很快。台湾经济的发展被看成是现代经济和法律协调配合的产物,经济学家。
- 汤玉枢
- 关键词:台湾经济工业用地科学工业园所得税法出口加工业资本形成
- 公司势力利用人责任的立法考察被引量:1
- 2000年
- 本文对公司势力利用人的表现、追究其责任的理论依据以及立法现状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评析 ,并提出了运用不法行为责任理论 ,指出在公司法中设计追究公司势力利用人责任规定 ,是唯一切实可行的途径。
- 汤玉枢
- 关键词:公司法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