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史强

作品数:5 被引量:33H指数:2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2篇学位论文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交通运输工程

主题

  • 2篇仲裁
  • 2篇仲裁员
  • 2篇仲裁制度
  • 2篇临时仲裁
  • 2篇临时仲裁制度
  • 2篇海事
  • 1篇英国法
  • 1篇预期违约
  • 1篇商业保险
  • 1篇释法
  • 1篇试验区
  • 1篇情势变更
  • 1篇人大
  • 1篇人大释法
  • 1篇自由贸易
  • 1篇违约
  • 1篇互保协会
  • 1篇公约
  • 1篇国法
  • 1篇国际海事

机构

  • 5篇大连海事大学

作者

  • 5篇史强
  • 2篇初北平
  • 1篇史强

传媒

  • 1篇社会科学
  • 1篇山东大学学报...
  • 1篇世界海运

年份

  • 2篇2021
  • 1篇2019
  • 1篇2017
  • 1篇2009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海事公约在我国海事执法中的直接适用研究
近年来,国际海事公约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我国海事立法的速度却相对滞后于国际海事公约的更新。因此,为了使我国海事执法与国际海事公约的要求相一致,海事公约在海事执法中直接适用的必要性逐渐提高。本文从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一般...
史强
关键词:国际海事公约海事执法海事行政管理
文献传递
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路径被引量:24
2019年
201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所提及的"三个特定"仲裁开启了"临时仲裁"制度在我国的尝试。但"临时仲裁"制度在国内诸多自贸区的现实应用存在与现行法律冲突的重大障碍。因此,在效力实现层面,应以未来《仲裁法》修改引入国际国内双轨制为临时仲裁合法化的远期路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仲裁法》进行释法为临时仲裁暂时清除阻碍为即期路径。通过建立现代仲裁员组织实现仲裁员高度自律,通过制定示范自贸区临时仲裁规则以加快仲裁规则成熟的速度,形成竞争合力。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的提升则应以明确临时仲裁适用主体范围、创新仲裁员的任职资格、赋予仲裁庭更为合理的权限、完善法院对仲裁庭的支持举措为主要提升路径。
初北平史强
关键词:临时仲裁人大释法
我国国际商事海事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研究
我国商事仲裁的发展具有不同于欧美国家的特征。由于缺少商人自治传统,我国仲裁制度长期由政府主导。在1995年生效的《仲裁法》明确了仲裁的民间性和独立性。但我国的《仲裁法》并未完全采纳《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下称“《示...
史强
关键词:海事临时仲裁仲裁员
英国法下的“合同受阻”与我国合同法下的“情势变更”——兼评英国上诉法院MSC 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 S.A. v.Cottonex Anstalt案被引量:2
2017年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合同法在传统上均奉行"契约严守"的原则。但由于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导致合同目的偏离初衷或继续履行可能带来严重不公平的情况,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建立"情势变更"理论和"合同受阻"理论来相应地解决这类问题。我国合同法也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引入"情势变更"的概念。从英国上诉法院裁判的MSC 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 S.A.v.Cottonex Anstalt案的判决结果出发,对英国合同法中的"合同受阻"理论与我国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理论的差异进行分析和评述。
史强
关键词:合同法情势变更预期违约
海洋重大风险应对中的保赔保险立法审视:国际统一与本土差异被引量:5
2021年
国际船东互保协会对海洋重大风险的防控与保障功能不可忽视,其从事的保赔保险保持着全球风险共同性与运营理念传统性。我国船东互保协会的发起和成立有其自身的特点,但运营理念及操作与国际保赔协会保持高度一致。海上保赔保险的法律特性与国内一般相互保险在具体制度层面有明显的差异。因此,船东互保协会在主体性质界定和监管层面应与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加以区分,而其与会员订立的海上保赔保险合同更具海上保险合同的特征,应在《海商法》修改中明确适用或参照适用《海商法》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规定。
初北平史强
关键词:船东互保协会保赔保险商业保险法律适用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