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
- 作品数:13 被引量:8H指数:1
- 供职机构: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被引量:1
- 2013年
- 【裁判要旨】被告人以家庭共同成员为股东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案号一审:(2012)淮刑初字第0699号【案情】被告人孟凡太于2007年11月13日注册成立安徽省宿州市亚圣种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孟凡太,公司股东为孟凡太及其妻子顾成侠。
- 刘龙王丽静
- 关键词:挂名股东公司财产裁判要旨自然人犯罪家庭财产
- 车损险中高保低赔条款的效力认定被引量:1
- 2015年
-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激增,机动车保险市场也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机动车保险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其中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条款饱受消费者诟病。如果任由车损险中高保低赔现象蔓延,将不利于形成健康的保险市场环境。对于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中的高保低赔问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缺位,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极不统一,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
- 刘龙
- 关键词:车损险效力认定机动车保有量保险市场
- 无因管理纠纷审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认定——淮安市金禾铸造有限公司与淮安市金马传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淮安国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案
- 2012年
- 无因管理的认定要结合管理人主观上的管理目的、客观上的管理行为以及是否违背本人的意思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对于无因管理制度中受益人的确定,应作限缩解释,应以确定为本人为原则。而对于管理人要求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作适当扩张解释,不必拘泥于积极损失。
- 刘龙
- 关键词:无因管理机械制造纠纷案投资担保
- 浅析“事实不明”案件的裁判方法——蒋彩凤与淮安市欣伟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 2010年
-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审判实务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本文结合案例论证如何在“事实不明”案件中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并结合事实推定、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刘龙
- 关键词: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方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合法权益
- 本案股权让与担保合同应认定有效被引量:5
- 2014年
- 【裁判要旨】债务人与债权人以股权转让方式为债权实现担保的,属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担保类型,其能够弥补典型担保和其他非典型担保方式之缺陷。为股权质押方式之有益补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明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种担保方式为合法有效。债务人未按约定归还债务的,不能以股权转让无效为由要求返还股权。但借款协议中的流质条款系无效条款,债务人依法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权人归还股权。
- 刘龙
- 关键词:股权转让方式担保合同真实意思表示担保方式强制性规定
-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撤诉后再起诉的受理——袁照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人民政府不服林木确权一案
- 2012年
- 一事不再理原则要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作者通过对某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引介,详细阐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范围,同时也阐述了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争议案件中的撤诉后再起诉时例外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 刘龙
- 关键词: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前置起诉撤诉人民政府一事不再理原则
-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若干疑难问题之认定——淮安市淮都特钢有限公司与佛山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 2011年
- 票据返还请求权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根据相关的票据法律规定,确定适格当事人,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准确认定票据流转过程中流转行为及背书行为的效力,依法维护票据的安全流通性及票据正当权利人的利益。非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以及对善意取得票据持有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均不应得到支持。
- 刘龙
- 关键词:返还请求权票据纠纷案
- 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认定——孟凡太、张玉萍非法经营案
- 2013年
-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如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犯罪,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
- 刘龙王丽静
- 关键词:公司犯罪非法经营股东挂名实际控制人家庭财产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与量刑
- 2013年
- 【裁判要旨】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主观故意的认定,应结合被告人的生产、销售、进货渠道以及销售价格等方面综合判定。被告人仅以不知道销售方向或者不了解进货商品的性质为由进行抗辩不能成立。对被告人的量刑,应考虑被告人的生产、销售数量、获利情况、影响范围等情节予以认定。
- 刘龙王丽静
- 关键词:主观故意缓刑考验期限犯罪中止犯罪数额法律适用问题缓刑期
-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撤诉后再起诉的受理
- 2012年
- 正【裁判要旨】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 刘龙
- 关键词:复议前置申请撤诉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