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红
- 作品数:65 被引量:607H指数:14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林业权之物权法体系构造被引量:15
- 2004年
-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 高利红
- 关键词:物权法体系物权立法现代法律林业所有权制度
- “双碳”目标下流域生态修复的法律规制转型被引量:1
- 2024年
-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已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的国家政策体系与制度安排,启动法律规制体系的气候变化应对转型。流域是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系统,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功能。目前流域生态修复形成基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行政修复与个体担责的司法修复两条进路,但受还原主义规制逻辑影响,流域生态修复法律规制体系不仅与流域整体性特征冲突,行政修复与司法修复也相互割裂,且司法修复有倒置成为主导的趋势,忽略了行政机关的核心修复职责。为契合“双碳”目标对过程与结果的双重要求,明确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功能定位,流域生态修复需要从立法目的、规划目标、修复标准以及规制逻辑等方面转型,激活流域气候变化调节功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未来应通过行政主导、司法补足的地位分配实现流域生态修复与固碳增汇的衔接,进行气候变化适应性调适,并协调生态修复与发展权的关系,积极回应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打造气候变化背景下流域保护的中国方案。
- 高利红苏达
- 关键词:生态修复环境保护
- 比例原则视角下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以环境保护查封、扣押为切入点被引量:1
- 2021年
- 《环境保护法》赋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力,但该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行政目的错位、执法手段“一刀切”、利益衡量不全面等规范性欠缺问题。威慑型环境规制下行政执法存在规范化欠缺的症结,应对执法目的与手段的错位问题予以关注。关注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平衡并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行使进行合理规制,应从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的程序性规制、非强制性机制、保障公众参与等方面促进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 高利红徐玺
- 关键词:查封扣押环境行政执法比例原则
-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原则被引量:7
- 2022年
- 长江流域是多元的耦合系统,根本特征是流域复杂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长江流域的运行与衔接需要立足于流域共性与区域特性。二者的衔接目前处于探索阶段,面临长江流域特征带来的空间区划、衔接标准、衔接程序等问题,需要以动态协调原则为指导,区分二者的内部协同与外部衔接两个阶段进行协同。应充分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初次判断职权,穷尽行政执法手段,同时运用刑事司法的提供咨询、监督与审判兜底功能,通过配套制度的完善,重塑二者在职能、空间、时间方面的衔接机制。
- 高利红苏达
- 关键词:两法衔接长江流域
- 深度融合,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 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的财经类高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科学规划财经特色型大学的发展,重新调整和建构学科专业布局,进一步推进经法管的深度融合,争创一流行业特色学科,创建一流行业特色大学...
- 高利红江俐张秋硕
- 关键词:学术研究社会服务
-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变革被引量:6
- 2021年
- 人工智能时代数据权力兴起,不成熟的算法危害巨大。人类预期健康寿命的延长要求教育终身化,也将全面挑战现有法学学历教育。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塑造法律人知情意交互作用的灵魂,培养有价值追求、责任担当的法律行动者。这些都要求课程范式从以传授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转换,课堂管理、评价要点随之变化。问题导向的学习方式打通了程序法和实体法壁垒,教学过程兼具知识性、伦理性和智慧性。
- 余耀军高利红
- 关键词:人工智能教育变革课程范式
- “融通性法律应用人才”的内涵与培养之探究——以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的建设为背景
- 2009年
- 为回应社会对高等教育,尤其是对本科教育的严厉批评,教育部自2006年启动了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其中,特色专业的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国家已经批准五个大学的法学专业立项建设国家级特色专业。
- 高利红余耀军
- 关键词:融通法学
- 动物福利立法的价值定位被引量:22
- 2006年
- 动物福利立法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颖的有点儿难以接受的问题,这需要对动物福利立法中的价值问题作一个清理。功利主义动物主体论、权利主义动物主体论、整体主义动物主体论已经在理论上论证了动物的主体地位。将动物上升为法律主体的要求也由来已久,并已付诸法律实践。在我国的动物福利立法中,其价值选择应是将动物作为法律上的类主体。
- 高利红
- 关键词:动物福利立法法律主体
- “森林资源”概念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案研究被引量:6
- 2012年
- 森林法的修改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森林资源"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林业局起草的森林法草案关于森林资源的定义引起了法律冲突,这是由于森林法的目的追求摇摆不定和历史原因导致的。森林法作为资源保护法,重在生态价值的追求,在森林法的修订中必须体现这一精神指向,森林资源的概念也应从这一角度进行定义,据此可将《森林法》第2条拟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保护、利用的,都必须遵守本法。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其他各种生物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动态复合体。"
- 高利红刘先辉
- 关键词:森林资源法律冲突森林法生态价值
- 环境法的伦理基础
- 高利红
- 关键词:环境伦理价值观环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