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琳
-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2
-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民事执行裁定:径行导致物权变动之研判被引量:1
- 2012年
-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各国法律均规定法律文书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而不以登记或交付为生效要件。民事执行法律文书中,决定仅适用于暂缓执行,因不涉及实体权利,故不生物权直接变动效力。而执行裁定则具此功效,分而言之,于金钱请求权情形,若以金钱、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为执行标的,径行导致物权变动;以动产为执行标的,自标的物交付于债权人方生物权变动效果。于非金钱请求权情形,因不涉及拍卖、变卖等变价执行行为,故此类执行裁定及其执行方法难以径行导致物权变动。以物抵债和执行回转裁定亦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
- 杨琳
- 关键词:物权变动模式法律文书
- 民事权利能力质疑论被引量:2
- 2012年
- 民事权利能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是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组成部分。自民事权利能力的缘起、设计目的并结合我国关于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现行规定之缺漏及歧义考量,在人权保护日益完善之当今,权利能力制度的社会基础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实现其传统功能,不如说是长期适用该制度惯性的延续。现代民法均自民事主体诞生或成立起便赋予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者已不复存在。从法律实效性出发,应该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
- 秦伟杨琳
- 关键词:民事权利能力人格民事主体
- 民法容忍义务哲学意蕴考被引量:2
- 2013年
- 容忍义务系指对他人所致合理正当限度内微额不利益或不便原本有权提出异议,但此时却以不作为方式予以忍受以确保他人获取利益之拘束力。容忍义务浓缩了人类诸多真善美因子,就其哲学意蕴而言,体现了恻隐、怜悯和同情等儒家"性善"论,即"四心"、"四德"和"理义";诠释了"自由"与"宽容"等自由秩序论,即容忍政府行为、秩序规则、社会文明进步结果及物质不平等;印证了"克己"、"自我牺牲"、"合理仁爱"等功利主义论,即"自我牺牲"必须增加他人及社会幸福总量并义务人获得相应利益补偿;契合了界区性与相互性等产权经济论,即或禁止权利人为一定行为,或容忍权利人为一定行为。
- 秦伟杨琳
- 关键词:容忍义务自由秩序功利主义产权
- 民事执行裁定:迳行导致物权变动之研判
- 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各国法律均规定法律文书可直接导致物权变动而不以登记或交付为生效要件.民事执行法律文书中,决定仅适用于暂缓执行,因不涉及实体权利,故不生物权直接变动效力.而执行裁定...
- 秦伟杨琳
- 关键词:民事执行法律文书物权变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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