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杨海静

作品数:13 被引量:56H指数:4
供职机构: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天津市文化艺术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自动化与计算...

主题

  • 3篇证券
  • 3篇证券市场
  • 3篇交易
  • 3篇交易市场
  • 3篇法律
  • 3篇场外
  • 3篇场外交易
  • 3篇场外交易市场
  • 2篇单方
  • 2篇单方允诺
  • 2篇允诺
  • 2篇诉讼
  • 2篇欺诈
  • 2篇仲裁
  • 2篇民事
  • 2篇民事纠纷
  • 2篇民事纠纷解决
  • 2篇民事诉讼
  • 2篇纠纷
  • 2篇纠纷解决

机构

  • 10篇天津工业大学
  • 5篇南开大学
  • 1篇天津城建大学

作者

  • 12篇杨海静
  • 4篇万国华
  • 1篇李铭
  • 1篇李德华

传媒

  • 2篇南开学报(哲...
  • 2篇政法学刊
  • 1篇河北法学
  • 1篇证券市场导报
  • 1篇南方金融
  • 1篇山西省政法管...
  • 1篇董事会
  • 1篇招标采购管理
  • 1篇证券法律评论
  • 1篇天津市社会科...

年份

  • 2篇2018
  • 4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0
  • 2篇2009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两审并存的法律逻辑与制度替代被引量:5
2018年
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其项目实施却依赖于发承包双方等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项目最终价格的认定成为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博弈的关键。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监管形成了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分置并存的格局,市场主体和政府治理带来严重问题,引发新一轮工程款拖欠。财政评审与审计监督均为行政系统内部的行政审查,监管对象和审查重点重合,两审并存的法律逻辑缺乏理论支撑。两审并存的核心问题,一方面是财审在监管实践中的强大效力与法律地位不足,另一方面是审计的监督错位与事实上的力有不逮。为克服两审并存的弊端,各地进行了不同探索,境外相关制度设计也提供了有益借鉴。两审重置应在尊重市场、效率优先和权力制衡的理念下,尊重和回归审计的监督属性,确立财政投资评审权,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的法定性、权威性、共享性。
杨海静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审计监督
场外交易市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被引量:3
2014年
场外交易市场的特殊主体、特殊交易制度、特殊融资产品和特殊监管制度导致场外交易市场纠纷呈现出了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类型和特点。现有证券市场纠纷解决诉讼机制天然不足,非诉机制严重缺失。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纠纷解决应从诉与非诉两种路径展开,扩大证券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废除起诉条件的前置程序,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建立相互衔接的内、外部纠纷调解机制和完善的证券仲裁裁决机制。
万国华杨海静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民事诉讼仲裁
宅基地换房法律制度的构建
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模式推进小城镇建设的举措在学界引发了广泛的争议,遗憾的是目前这些讨论依然仅限于经济学领域.本文概述了宅基地换房的特征,界定了其法律性质,指出了当前宅基地换房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当前宅基地换房的政策和...
杨海静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法律制度
文献传递
单方允诺视角下的证券市场公开承诺被引量:7
2018年
广泛存在于证券市场的公开承诺发端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大量出现于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并一直沿用至今。现行法律在宽泛的意义上使用"承诺"一词,存在着性质不清、构成要件不明等问题。对公开承诺的法律调整,一方面,要尊重现行制度和规范,凡是能够纳入现行规范体系的,要立足现行制度来解决,保持规则的一致性,避免承诺滥用;另一方面,要尊重国内证券市场实践,对现行制度无法容纳的承诺类型,要厘清其性质,明确其责任。证券市场公开承诺应当严格限定在对公众之单方允诺的范畴内,通过对承诺的意思表示、作出主体、相对人信赖等要件的剖析,可以将现有承诺中不符合对公众之单方允诺要件的事项甄别出来,将其回归至法定义务、合同义务、前瞻性信息等既有法律制度之中,唯此方能溯本清源、实现承诺之立法价值。为了确立证券市场对公众之单方允诺的法律效力,一是要在民事基本法的法律行为部分一般性地明确单方允诺的法律地位;二是要对《证券法修订草案》139条作进一步改进,将该条中的"承诺"修改为"单方允诺",并确立单方允诺之债不履行的责任。
杨海静
关键词:证券市场公开承诺单方允诺信号传递效应股权分置改革
浅析网络平台服务商的名誉权侵权责任被引量:1
2009年
网络的匿名特点使人们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而不会轻易被发现,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显得异常脆弱,越来越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卷入了侵权诉讼中。其中网络平台服务商应否对第三人的诽谤行为承担责任成为网络环境下亟待解决的问题。综合考量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结合我国的实际,在界定网络平台服务商责任时应以最低程度的注意义务和过错责任为宜。
杨海静
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商名誉权
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设计的若干问题——兼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引量:1
2016年
迅速发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亟需制度供给,《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提供基本的规制思路。但《征求意见稿》在挂牌公司类型、市场定位、监管权责配置上,仍然带有浓重的部门垄断、条款分割等限制竞争的痕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需要立足中小微企业特点,破除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相关制度供给应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营造充分竞争、政府扶持和自律监管的发展空间。
李铭杨海静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014年
场外交易市场的特殊主体、特殊交易制度、特殊融资产品和特殊监管制度导致场外交易市场纠纷呈现出了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类型和特点。现有证券市场纠纷解决诉讼机制天然不足,非诉机制严重缺失。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纠纷解决应从诉与非诉两种路径展开,扩大证券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废除起诉条件的前置程序,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实行因果关系推完和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建立相互衔接的内、外部纠纷调解机制和完善的证券仲裁裁决机制。
万国华杨海静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民事诉讼仲裁
信披违规,都是董事的错?
2016年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发挥信号传导作用,建立有效市场,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信息披露制度是包含了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披露时间、披露形式、监管主体及法律责任的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尽管近年来证监会屡出重拳,证券市场信披违规依旧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杨海静
关键词:违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资源优化配置信号传导
小产权房拷问《物权法》被引量:24
2009年
目前我国小产权房的屡禁不止无疑是现行土地制度下各利益主体进行博弈的必然结果。首先分析围绕小产权房的利益之争,剖析《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试图在《物权法》框架内重塑围绕小产权房的利益分配机制,将小产权房合法化并纳入我国现行住宅管理体制。
杨海静
关键词: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
论反欺诈原则在证券法中的确立——对诚实信用作为证券法基本原则的反思被引量:12
2015年
合目的性、普遍适用性、可诉性是证券法基本原则的构成要件。诚实信用作为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基本立法在证券立法中的惯性体现。较之诚实信用,反欺诈原则揭示了证券市场的本然之理,贯穿于证券法的始终,并在域外司法实践中切实发挥着补充法律漏洞的作用。《证券法》修改应摒弃诚实信用对市场主体主观态度的伦理倡导,确立反对一切欺诈行为的客观理念,构建基本原则与具体规范相结合的反欺诈规则体系。
万国华杨海静
关键词:法律原则证券市场诚实信用反欺诈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