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博
- 作品数:36 被引量:235H指数:8
- 供职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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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论纵向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法规制
- 2012年
- 纵向转售价格维持(resale price maintenance,RPM)是指生产商或供应商要求独立经销商只能以他们规定的价格转售商品。在营销实践中,纵向转售价格维持既包括控制最高转售价,又包括控制最低转售价。控制最高转售价格的行为虽会影响下游厂商的经营选择,但一般情况下对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会产生太大的不利影响,故大多数国家一般只对控制或维持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进行规范。
- 曹博
- 关键词:反垄断法销售商本身违法原则垄断协议
- 体育赛事GIF动图的法律性质及保护路径
- 2019年
- 体育赛事GIF动图正在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体育赛事节目视频画面的重要手段。从形成过程来分析,体育赛事GIF动图是一种复制体育赛事节目视频画面片段的新型技术。网络用户和网络平台经营者的使用行为存在较大差异,前者的使用可以归入个人使用和合理使用的范畴,而后者的使用则侵犯了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曹博
- 关键词:视频画面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GIF网络用户
- 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以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演进为线索被引量:4
- 2016年
- 优先购买权属于形成权,依据权利人单方面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优先购买权人和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以出卖人和第三人已经订立买卖合同为前提条件。在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权利后,将形成"出卖人和第三人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和优先购买权人买卖关系"同时并存的双重买卖关系,并可以依一般的双重买卖机制协调各方利益。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仅仅具有债权效力。而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应当也仅仅具有债权效力。
- 曹博
- 关键词:优先购买权形成权双重买卖物权效力债权效力
- 论作品的独创性——以滑稽模仿和后现代为视角被引量:32
- 2011年
- 作为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而作为作品灵魂的独创性可谓著作权法的核心概念之一。独创性概念伴随着著作权理论的产生而创立,构成了著作权制度的基础,是作品获得保护的根本理由。后现代主义却对传统的独创性观念提出了挑战,源于文学理论本身的滑稽模仿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这种挑战,这究竟是著作权法对后现代主义的无奈妥协还是作品本性的彰显?也许,有时抛开法律进行思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独创性本身,并藉此对著作权制度有更深入的认识。
- 张玉敏曹博
- 关键词:独创性滑稽模仿后现代
- 著作人格权的兴起与衰落被引量:2
- 2013年
- 现代著作权制度一般将著作权分解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并针对二者设计了不同的制度架构。通过对著作权发展路径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著作人格权的产生与作者的觉醒以及民法上人格权的创设存在密切的关系,而在数字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社会,著作人格权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因此,深入分析著作人格权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历史轨迹,有助于厘清著作人格权的性质,并藉此推断它在未来的走向以及将会对著作权制度产生的影响。
- 曹博
- 关键词:人格著作人格权
- 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自由刑的不对称性被引量:4
- 2017年
- 自由刑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承担的自由刑包括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七年的有期徒刑。自由刑是对犯罪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剥夺,其严厉程度在现代刑罚制度中仅次于死刑。在厘清自由刑的适用条件之后,通过对知识产权本质特点的阐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侵害法益的类型及程度得以明确,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与自由刑剥夺的利益进行比对之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与自由刑之间的不对称性将得以突显,从而证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不应适用自由刑的结论。
- 曹博
- 关键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自由刑法益
- 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非罪化
- 专利权侵权行为非罪化的理论共识与制度现状引发如下思考:如果承认知识产权是专利权的上位概念,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在法律概念、权利对象、权利特征等诸多方面具有共同之处,为何专利权救济体系中排斥了刑事责任的存在,且得到了理论界的...
- 曹博
-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实现法律救济
- 文献传递
-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智力财产属性辨析被引量:25
- 2019年
-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客体属性决定了其在现有民事权利体系中能否找到相应位置,进而决定法律规范的制度选择。按照类推解释的基本规则,首先需寻找与人工智能生成物最为接近的民事权利客体类型,其次明确知识产权客体的概念内涵及判定规则,最终确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客体属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财产,对智力财产的判定应当从其产生过程进行考量,调整的过程论作为甄别智力财产的标准已在实定法和判例中得到确认。从产生过程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现阶段只是数据算法的结论,其本质是计算与模仿,不是智力劳动,不具有智力财产的属性,无法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应当归属于公有领域,冒名发表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解释在现有规范体系内加以解决。
- 曹博
- 关键词:人工智能权利客体知识产权
- 专利许可的困境与出路
- 自1474年世界上首部接近现代意义的专利法诞生于威尼斯以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伴随着已经发生的三次工业革命日趋成熟和完善,并在全球范围内普及开来,至今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
- 曹博
- 关键词:专利法
- 文献传递
- 论个人信息保护中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的竞争及协调被引量:44
- 2018年
- 《民法总则》出台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则初步实现了体系化。在法律救济层面,单行法及行政法规构建的财产规则与商业实践存在重大背离,《民法总则》第111条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通过对个人信息的定位和分类,将进一步明确其保护根据是利益而非权利,从而为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的竞争奠定基础。基于交易成本、估价成本、行为模式预期等经济效率的综合考量,应当重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规则。对自然性个人信息适用财产规则,对社会性个人信息与复合性个人信息适用责任规则,并结合行业规则的逐步完善,建立去身份化的行为指引,实现理论构想、法律规范与社会实践的逐步统一。
- 曹博
-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救济财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