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东
- 作品数:15 被引量:31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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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检察监督法》之立法构想被引量:3
- 2011年
- 检察机关是我国独特的"二元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法律监督权。当前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现实状况需要检察机关发挥更大作用,但原有的法律体系供给不足,检察监督的运作空间有限,所以需要制定《检察监督法》。在立法技术上,《检察监督法》应以司法制衡、合作配合、司法和谐和客观原则为指引,为三大诉讼法规定具体的配套内容,并妥善处理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从而使检察监督具有体系性和实效性。
- 黄旭东
- 关键词:检察监督机制
- 海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之探讨被引量:1
- 2007年
-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特定类型的海事纠纷可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现行海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在案件类型、可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范围、数量、管辖协议形式及默示协议管辖等方面存在着若干问题,应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方式在我国建立完整、严密的协议管辖制度.
- 黄旭东
- 关键词:海事诉讼
- 论民事检察和解的理性与完善被引量:8
- 2010年
- 当前,司法系统正在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事检察和解就是其中的一种创新形式。考察其发展历程和实际运行情况,充满着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从民事检察和解的运作基础来看,其立足于检察权和审判权的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效力应得到肯认。但民事检察和解尚未有立法规范,所以应该在制度和实施上对其予以完善。
- 黄旭东胡晓霞
- 关键词:民事检察和解司法和谐
- 法律基础课的问题与应对被引量:1
- 2006年
- 文章分析了法律基础课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法律基础课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德育理念,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适应时代的发展,采取多元的教学方法,以实践育人。
- 邓娟黄旭东
- 关键词:法律基础以学生为本多元教学法
- 民事简易程序之改革
- 2005年
- 民事简易程序迅速、快捷地解决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为优化其功能、提高司法效率,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调整了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这为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改革提供了参照.我国现行民事简易程序不仅规范性不强,而且实践操作也较为混乱,有必要探讨简易程序的完善措施.
- 黄旭东
- 关键词:民事简易程序
- 劳动争议裁审关系之研究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劳动者的意识逐渐抬头,劳资双方的立场不同于以往纯粹的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利益共生的关系,但相互间也不乏利益冲突。如果能对劳资冲突创设出一个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机制,将促使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这也是各...
- 黄旭东
- 关键词:劳动争议裁审关系法律冲突权益保护
- 论民事再审制度中法院和当事人之衡平
- 2006年
-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有两大特色:一是“家长式”干预打造了强势法院;二是再审裁决权的“因案制宜”导致裁决权主体多元化。要矫正民事再审结构,实现再审制度的司法救济功能,必须重新调配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注重民事再审制度的衡平。
- 黄旭东邓娟
- 关键词:民事再审衡平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实现“以人为本”——以“法律基础”为例
- 2005年
- 高等院校的本专科教育是通识教育,应该跳出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壁垒,积极培养学生的兴趣、知识、能力和人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应从学生的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实际情况出发,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对应时代的发展采取多元的教学方法,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以实践育人.
- 黄旭东邓娟
- 关键词:通识教育以学生为本多元教学法
- 论民事再审制度衡平性之建构
- 2006年
-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中,“强法院、弱当事人”之状况有违诉讼法理,不仅案件的发动机制缺乏科学性,而且审理过程出现裁决权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民事再审制度的结构性缺陷要得以矫正,须重新调配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关系,注重衡平。
- 黄旭东邓娟
- 关键词:衡平民事再审制度
- 论民事再审原则
- 2006年
- 再审原则是民事再审制度的前提性依据,与基本原则、再审目的、司法政策三者皆有关联。文章考量了现行民事再审制度与司法实践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应从法理念做深层次分析,重新整合我国的民事再审原则。
- 黄旭东邓娟
- 关键词:诉讼观审慎原则衡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