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燕
- 作品数:16 被引量:73H指数:5
- 供职机构: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论对不动产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 不动产登记案件在《物权法》公布后能否进入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中并正常运转,必须首先由不动产登记行为之性质分析其可诉性,同时法院审查不动产登记案件还需注意民事与行政争议交织时诉讼模式的选择,并正确处理原告资格、审查强度、法律...
- 罗文燕徐亮亮
- 关键词:司法审查行政诉讼制度法律问题
- 居住权登记的理论争议与制度构建被引量:2
- 2022年
- 居住权登记制度涉及居住权从设立到消灭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居住权制度的运行。目前居住权登记制度处于整体缺位的状态,现有规定较为笼统,在居住权登记客体、居住权登记效力模式、居住权注销登记等方面存有缺陷,需要剖析居住权登记理论,澄清居住权登记权属来源、居住权登记客体、居住权登记范式及审查模式等方面的理论争议,并对居住权登记制度进行完善。贯彻基于居住权人役性的构建理念并采取统一的立法形式,构建可规范居住权登记全过程、兼具稳定性与开放性的居住权登记制度是完善居住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 罗文燕俞家成
- 关键词:居住权不动产登记
- 服务政府与行政法转型--面向“善治”理念的行政法
- 服务政府无论从理念还是制度都向行政法提出了挑战。“生存照顾”作为服务的核心,也连接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服务方式的多样性可以在依法行政原则重新解释之后获得其合法性。为此,文章指出行政法需要从给付行政、参与行政和透明行政等...
- 罗文燕
- 关键词:行政法服务型政府法制建设
- 文献传递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适当备案审查标准之重述
- 2024年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适当备案审查标准源于《宪法》的规定,因此,它具有根本法的地位,直接约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权。《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立法之间对不适当审查标准进行具体化规定的内容不尽一致,影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的统一性与实效性,对此,应当适时启动修法程序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备案审查决定》从合宪性审查、政治性审查和明显不当三个方面发展了《宪法》规定的不适当备案审查标准,对不适当标准具有重述性意义,旨在满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品质符合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
- 罗文燕
-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论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及其考量被引量:15
- 2019年
- 我国近些年PX等建设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与环评公众参与有效性不足有直接关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可以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加以认识。过程有效性考量因素主要包括参与时机正当、信息公开充分明了、参与公众具有代表性和对公众意见进行及时、恰当反馈。而结果有效性则体现在对公众的教育作用、将合理的公众意见融入环评决策、改善环评决策质量和减少社会冲突、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这四个方面。在目前我国环评公众参与立法日趋完善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程度对于有效性的达成更为关键。
- 罗文燕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
-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区别标准新表述被引量:8
- 2004年
- 本文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标准是行政相对人是否具体化、个别化。根据这一标准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部分非立法性的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案件。我们不能因为法院受理了这类行政案件 ,就在行政法理论上曲解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 ,以论证法院受理此类行政案件的合法性。本文最后论述了法院审查非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能性以及相关问题。
- 罗文燕石红卫
- 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法》行政案件
- 违反上位法规定:偏离与背离——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中心被引量:3
- 2024年
-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实质意义上的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备案审查中,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规定主要有“不一致”和“相抵触”两种情形。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一致”,是指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在调整同一对象的规范内容之间发生“偏离”。它可以分为符合上位法目的、原则的“不一致”和不利于上位法目的、原则实现的“不一致”两种情形。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相抵触”,是指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在调整同一对象的规范内容之间发生“背离”。它可以分为背离上位法的明文规定和背离上位法的目的、原则(隐性规定)两种情形。对探索性改革措施和创设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其特殊性,审慎作出合法性判断。
- 罗文燕
-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位法
- 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化之语境及其进路被引量:1
- 2009年
- "司法化"一词在法学不同语境中内涵各不相同,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化应当从对于公务员权利处分程序本身引入司法程序以及对于权利处分后之救济程序的司法衔接两方面的语境下展开。正是由于司法程序的正当性以及法院审判的中立性与专业性,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应当向司法化迈进。
- 罗文燕徐亮亮
-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救济司法化
-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比例原则的适用被引量:1
- 2024年
-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种事后的合法性监督制度。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比例原则引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旨在改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方法,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效。适当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目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手段能够正向推进目的得以实现的单向关系。必要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结果的关联性,最小损害是确定关联性的基本要素。均衡性原则审查的核心是手段与结果的合比例性,利益衡量是确定合比例性的基本方法。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事实审查有助于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对因紧急状态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可以适度降低比例原则的要求。
- 罗文燕
-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比例原则事实审查紧急状态
- 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要件与程序被引量:18
- 2019年
- 作为行政私益诉讼的补充性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具有它自身特殊的法律价值。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本质上划分了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边界”。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采取的例示性规定,突出了当下亟须检察机关介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领域,同时亦保持了这个可诉范围面向未来的开放性,以便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及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需求。除一般起诉要件,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还需具备若干实体要件,包括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试点期间的公益诉讼指导案例为这些要件的认定提供了有益启示。因行政公益诉讼是嵌入以行政私益诉讼为核心设计的行政诉讼程序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进一步借助于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填补因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谨慎”立法所留下的法律空白。
- 罗文燕
-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