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璐
- 作品数:85 被引量:468H指数:13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论我国环境问题司法救济障碍及克服
- 近年来不同层次环境法庭在我国各地纷纷设立,似乎为环境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希望,但通过司法救济解决环境问题在表面的繁荣并不能掩盖其在背后的冷落。我国环境问题的司法救济存在内部与外部的诸多障碍,为有效克服这些障碍,应从加强对...
- 张璐
- 关键词:环境问题行政机制司法救济
- 文献传递
- 自然资源损害侵权救济局限与拓展
- 侵权责任法对于自然资源损害救济的作用相对有限。从操作技术层面上分析,基于权利与损害的逻辑结构,自然资源民事权利主体构成复杂以及自然资源民事权利范围的相对性与不确定性,是导致侵权责任法适用于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存在明显局限的主...
- 张璐
- 关键词:侵权责任
- 实现与保护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权益
- 2008年
- 纵观新近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出资人的相关权益与保护作为了立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体现了对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确认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立法规范如此,对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的制度设计也应如此。
- 张璐
-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资产权益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法资产所有者
- 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利益识别与利益衡量被引量:28
- 2018年
-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专门环境审判机构数量的增加还是"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确立,都不足以完整体现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特殊价值与存在必要,环境司法专门化命题的成立,有赖于构建专门的法理基础。为探寻此法理基础,应对环境问题之"害"进行法学命题提炼,通过环境法上的利益识别与澄清,界定以生态利益诉求为核心的环境案件类型,将其作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立足点。生态利益诉求实现所引发的利益冲突和利益格局调整是环境司法专门化审判模式形成的内在要求,应从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冲突、生态利益诉求层次拓展的司法回应等两个方面展开利益衡量。
- 张璐
- 关键词:生态利益
- 部门法研究范式对环境法的误读被引量:16
- 2009年
- 长期以来,部门法研究范式对环境法理论研究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影响。但实际上,部门法研究范式在环境法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对环境法法律属性的研究具有明显的不适应性。将部门法研究范式应用于环境法的理论研究,在环境法研究思路的封闭性以及环境体系的完整性等方面产生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环境法的理论研究中应肃清部门法研究范式的影响,放弃"环境法是独立部门法"这一缺乏合理理论内涵的命题,寻求新的理论进路为环境法的法律属性进行合理论证。
- 张璐
- 关键词:环境法法律属性
-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思路被引量:14
- 2021年
- 我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资产所有权代理机制不健全、资产收益制度不完善以及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监管者身份混同等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应充分考虑客观存在的诸多因素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实际影响,包括自然资源立法传统的影响、原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中职能分工的惯性影响,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属性的差异性等方面。解决问题的路径:通过对再代理的设定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代理制度;合理选择对价机制,优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制度;通过推动“权证分开”对国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能与自然资源监管者职能进行区分。
- 张璐
- 关键词:代理制度
- 论上市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 股份回购请求权诞生已逾百年,近年来公司商事实践和公司法的新发展深化了该领域的学术争议。该制度自诞生之初适用实效一直没有达到设计者的初衷,原因在于更新不足。如果不能应商事实践的要求不断完善,任何改革措施也只能在制度原有基础...
- 张璐
- 关键词: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上市公司
- 文献传递
- “林权”概念的误读与理性认知被引量:12
- 2010年
- 我国当前的立法实践与相关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不恰当地泛化了林权概念,并由此引发了明显的在林权概念认知和理解上的法律逻辑混乱。基于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实践,可将林权的应然功能简明扼要地概括为,实现对农村集体所有森林的“非所有利用”,确认并保护林农对森林的开发利用权益。以此作为前提,林权的基本内涵应限定于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及收益的权利,具体表现为森林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
- 张璐
- 关键词:林权林木所有权
- 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及其制度构建被引量:4
- 2013年
- 将产业化引入重金属污染的治理过程,逐步实现重金属污染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当前重金属污染治理财政拨款不足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金属污染治理从公益事业向产业的拓展,体现了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的分离,是对我国当前现有重金属污染治理方式的有益补充。为促进重金属污染的产业化治理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重金属污染产业化治理应以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为前提,其法律制度构建应从市场准入、产业促进与保护、产业治理评价机制等方面展开。
- 张璐
- 关键词:重金属污染环境污染污染治理
-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制工具更新——规范层面的分析被引量:3
- 2021年
-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的有效执行,应立足于具体规制工具的设计。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涉及三个主要法律领域——物种保育法、自然保护地法和生物安全法,从法律规范层面分析,这三个法律领域对规制工具的偏好与选择呈现出“硬者极硬,刑罚优先,软者无力”的整体格局。本文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原理对现行规制工具进行检验,物种保育法和自然保护地法应以规制领域的去极端化为导向进行规制工具更新,一方面要软化甚至去除极硬规制,与此同时应建立完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规制工具,赋予其可操作性,使之柔而有力。
- 张璐王其乐
-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