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维同
- 作品数:49 被引量:108H指数:7
- 供职机构:沈阳工业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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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创业板董事、高管人员辞职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 2011年
- 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开板,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更意味着证券市场成为创新经济"新动力"。本文首先对创业板进行概述,然后围绕上市公司经营中董事、高管辞职引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为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董事辞职行为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 陈晶京于维同
- 关键词:套现行为法律规制
- 辽宁省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改善所有制结构的法制构建
- 2005年
- 针对辽宁省非公有经济发展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所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运用比较分析和系统的方法,对辽宁省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的三个宏观问题进行了法律制度的建构,并从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立法建议。
- 于维同唐雪
- 关键词:所有制结构法制建构
-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律环境问题研究
-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和着力点在于改善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本研究报告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的法律支撑"这一主线,从国家战略与政策的全局角度,对振兴东北老工业...
- 于维同
- 文献传递
- 辨析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局限性
- 2013年
- 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确立至今已有六年之余,它对公平正义的和效率原则的贯彻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的。然而,这一制度在对破产法理念统一性、对多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侵害以及对防范诚信危机的乏力等问题仍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因此从立法论角度上讲,采取包括取缔该制度在内的积极措施将其带来的负能量降至最低无疑是存在现实价值的。本文从破产抵销权的基本内涵入手,深入分析了理论意义上的破产抵销权之性质、理论基础、学理争议以及利益安排。又针对我国破产抵销权在实践中出现的争议,从比较法视角的出发,立足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分析批判,反思我国破产抵销权在现行法视角下与当代经济体制改革语境中的差异,对我国现行法中破产抵销权制度提出质疑。并对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的局限性进行了立法补救,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抵销权制度立法措施。
- 于维同颜程程
-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离任行为的法律规制
- 2012年
- 我国创业板市场开市至今不到三年,却出现了多家上市公司董事纷纷离任的怪现象,它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上市公司董事离任行为给创业板上市公司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同时也沉重打击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本文运用法学理论,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离任的行为表现和根由进行分析,究其现行公司法、证券法规制董事离任行为制度的缺陷,结合中外司法实践,就如何完善我国公司董事义务制度,提出规制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离任行为的立法对策,以充实和完善我国公司、证券法律制度,进而为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 于维同王昱琪
- 关键词:法律规制
- 大学生商事能力培养的方法与途径被引量:1
- 2010年
- 大学生商事能力的培养是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教育活动。我国高校因种种原因不能针对市场实际,有效地培养大学生的商事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校大学生商事能力培养工作,一要开设商事能力培养的系统课程,二要构建商事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三要建设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四要构建商事能力培养评价体系。
- 于维同齐伟
- 关键词:大学生自主创业
- 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探究被引量:24
- 2004年
- 复合型人才培养教育是指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培养学生未来适应能力为宗旨的教育 ,它是针对高等教育趋于普及化趋势下的大学生就业和高等学校适应市场需求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要实现这一教育模式 ,进行科学的课程设置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针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下的课程设置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探索 。
- 于维同
- 关键词:课程设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 高校办好宽口径专业的对策
- 1995年
- 传统高校培养人才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按某一岗位来培养人才的,这与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极不适应的,拓宽专业面,加强学生的能力培养是高校面临的紧迫工作,为此就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解决专业和课程设置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杨颖镇于维同
- 关键词:技术进步
- 浅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被引量:9
- 2002年
-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一项重要内容。构成不当得利有四个条件 :一方获得利益 ;他方受到损失 ;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 于维同李秋月
- 关键词:不当得利赔偿责任债权
- 论我国加入WTO后对民族工业法律保护的途径
- 1999年
-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以下缩写为WTO)之后,将自动取得相互平等间最惠国待遇,化解西方国家的贸易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主动便捷地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促进我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同时,外国商品将大量涌入中国市场,会给本来就很脆弱的民族工业造成严重地冲击。本文就这一现实问题进行探索,提出保护民族工业的法律手段。
- 于善琦于维同
- 关键词:加入WTO民族工业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