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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树峰

作品数:24 被引量:123H指数:7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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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1篇期刊文章
  • 3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4篇历史地理
  • 10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6篇汉晋
  • 5篇户籍
  • 4篇简牍
  • 4篇汉晋时期
  • 3篇走马楼
  • 3篇魏晋
  • 3篇汉魏时期
  • 3篇法律
  • 2篇档案
  • 2篇东晋
  • 2篇肉刑
  • 2篇徒刑
  • 2篇亲亲相隐
  • 2篇秦汉
  • 2篇走马楼吴简
  • 2篇魏晋南北朝
  • 2篇魏晋南北朝时...
  • 2篇武帝
  • 2篇南北朝
  • 2篇南北朝时期

机构

  • 24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济南大学

作者

  • 24篇韩树峰
  • 1篇高臻

传媒

  • 5篇中国人民大学...
  • 3篇中国史研究
  • 3篇历史研究
  • 2篇史学月刊
  • 2篇档案学通讯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人文杂志
  • 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中华女子学院...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中国古代法律...
  • 1篇“人文学术的...
  • 1篇第三届中国古...

年份

  • 1篇2023
  • 2篇2020
  • 1篇2017
  • 1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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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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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2005
  • 1篇2003
  • 1篇2002
  • 2篇2001
  • 2篇2000
2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汉晋法律由“繁杂”到“清约”的变革之路被引量:2
2014年
"繁"、"杂"是汉律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变"杂"为"清"是"化繁为约"的前提条件。汉人改律,重视后者,忽略前者,导致历年无成。曹魏时期,分类学在学术领域高度发展,受其影响,曹魏修律以"都总事类"为原则,基本解决了"杂而不清"的问题。西晋时期,追求简约成为学术界的普遍风尚,受玄学"得意废言"、"辞约旨达"的影响,西晋修律重在压缩律条字数,基本解决了"繁而不约"的问题。经过数百年的探索和实践,汉晋法律终于完成了从"繁杂"到"清约"的蜕变,中国古代法律的体例最终得以确立。
韩树峰
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被引量:1
2011年
两汉时期,在男性尊长存在的情况下,女性、卑幼均可充当户主。孙吴基本上承袭汉制,但女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魏晋时期,户主资格趋于严格,责任能力较强的男性尊长成为户主的首要人选。到唐代,户主一律由男性尊长充任,只有户内没有男性时,女性方可充当户主。汉唐户主人选的变迁取决于户主对政府所负经济义务的强弱,是汉唐赋税制度变化的结果,与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无关。
韩树峰
关键词:汉唐户主资格
松柏汉墓53号木牍考--以成年男女性别比例失调为中心
现有53号木牍释文个别地方存在问题.牍文所载人口数字偏少,结合《汉书·地理志》,可以推测,该木牍并非形成于汉武帝初年,很可能是景帝中元二年前后的产物.西汉时期的免老、新傳人口全部为男性,罢癃亦以男性为主.53号木牍对南郡...
韩树峰
关键词:学术价值
文献传递
从简到纸:东晋户籍制度的变革
2020年
户籍载体从简到纸的转变,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发展史上的关键一环。西晋以前,户籍以简牍为书写材料。东晋建立伊始,缺少全国性的户口资料,政府必须重新造籍。更主要的是,由于豪强、官吏隐瞒户口严重,中央政府不能只满足于掌握记录人口数字的簿册,而必须掌握内容更为复杂的户籍。与简牍相比,纸可以记录更多的信息,典藏无须占用极大的空间,因此成为户籍的书写材料。纸本户籍出现以后,户籍内容日趋丰富,先祖仕宦履历、起家官、联姻状况、嫡庶身份乃至某些诏书,无不登录其中。
韩树峰
关键词:户籍制度简牍户口东晋
汉晋户籍文书的判断标准
2023年
学界多以记载户口信息及著录“某年籍”作为认定汉晋户籍的依据。前者固然是户籍必不可少的内容,但其他户口文书同样具有这个特点;后者既非户籍的必备要素,也无法排除其他户口文书有此特点。以此为判断标准,有可能将其他户口文书误认为户籍,同时也可能遗漏真正的户籍。不少汉晋文书将首位家庭成员标注为“户人”或“户主”,这一概念是汉晋户籍必不可少的要件。具备这一条件的,未必属于户籍,但不具备者一定不是户籍。根据这一标准判断,孙吴《吏民人名年纪口食簿》、晋《楼兰户口簿稿》、前秦《建元籍》、西凉《建初籍》等文书均非户籍,其中《口食簿》系孙吴政府为征发徭役而制作的册书。
韩树峰郭慧琼
关键词:户籍户口户主
汉晋时期的黄簿与黄籍被引量:5
2016年
虎溪山"黄簿"原名并非黄簿,其性质亦非户籍,而是沅陵侯国的上计簿。目前所见走马楼黄簿同样不属于户籍,内容亦不如西晋黄籍复杂,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自殷商以后,崇黄逐渐成为古人观念中的一种历史沉淀,黄簿、黄籍之"黄"则是这种崇黄情结的反映,与汉晋间政权采用土德没有必然联系。西晋时期,一些重要的文书以黄纸为书写材料,面对此种压力,政府以简牍书写重要文书时,将非黄色简牍如白色木牍染成黄色,黄籍之"黄"因此也具有了具体颜色的含义。"黄"的二重含义表明,西晋黄籍指书写于黄色简牍之上的重要簿籍,户籍只是其组成部分之一。《晋令》中的黄籍甚至不包括户籍,而是指户籍以外的其他户口文书,学界将其与户籍等同,导致令文的解读存在诸多矛盾。面对户口存在的诸多问题,东晋初期对户籍制度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此前一般户口文书的内容和功能为户籍文书所吸收,自此至南朝,黄籍与户籍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对应关系。
韩树峰
关键词:户籍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谱牒档案被引量:4
2000年
谱牒作为一种档案,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据《隋书》卷33《经籍志》记载,早在周代,史官就“定世系,辨昭穆”,这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谱牒档案的起源。其后,秦统一六国,焚书坑儒,周代的谱牒档案和其他书籍一样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致使六国旧贵族的后代“失其本系”,难辨...
韩树峰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档案历史档案
秦汉徒刑散论被引量:28
2005年
在秦汉徒刑序列中,城旦舂、鬼薪白粲为一个等级,隶臣妾、司寇则属另一个等级,它们与死刑一起共同构成了秦汉刑罚体系中的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构成为加刑和附加刑等非正式刑名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也体现出秦汉刑罚由轻到重循序渐进的特征。就肉刑和徒刑的关系而言,秦及汉初正处于肉刑地位逐渐下降,徒刑地位逐渐上升的过渡时期,其具体表现是,秦及汉初刑罚以徒刑为主,以肉刑为辅;特别是汉初,更将肉刑的使用上移至城旦舂。到汉文帝时期,肉刑的废除终于水到渠成。
韩树峰
关键词:徒刑秦汉刑罚体系肉刑附加刑汉文帝
走马楼吴简所见诸吏初探
“吏”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身份比较特殊的一个社会阶层,由于文献资料的局限性,学界对“吏”及“吏户”的认识并不统一。走马楼吴简的出版,极大弥补了文献资料的不足。本文介绍了吴简中的“真吏”与“给吏”,阐述了“真吏”、“给吏”与州...
韩树峰
关键词:走马楼吴简
文献传递
吴简中的口算钱被引量:3
2001年
韩树峰
关键词:走马楼简牍文物赋税制度经济制度
共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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